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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卜筮全书(卷三)

## 通玄妙论

一、无鬼无气：鬼者，无形而有用；卦中不可无，宜静不宜动。

带吉神动，亦能为福；加凶煞动，无不为殃。

占身无鬼，资财聚散无常，多招兄弟嫉妒。

占婚无鬼，婚难成；纵成，夫当夭折。

占官无鬼，功名难就；卦中纵有贵人，终为贵而无位。

占失脱无鬼，必自遗失；不然，贼亦难获。

求财无鬼，兄弟必争权；主在他人手下趁财，财亦薄。

占宅无鬼，谓之无气。

鬼者，财之主也。

财虽旺，必有主张，然后能聚；无鬼无主也，必主破耗多端、资财不聚。

占病无鬼，必无叩告之门，乃天年命尽也，其病难疗。

惟有占产、出行、行人、田蚕，无鬼方为大吉之兆也。二、绝处逢生：且如申日占卦，遇用爻属木，木见申则绝，木爻无用矣。

若得水爻发动来相生，木爻仍复有用。

譬人当困穷之际，得遇贵人扶持，必有寒谷回春之象，此乃是绝处逢生也。

占婚：遇世应绝处逢生，事将解而后成，意久淡而后浓。

或可断其贫乏无力，得人扶策，其事亦可成。

占产：遇子孙绝处逢生，子将死而复生。

妻财：遇妻财绝处逢生，妻将危而有救。

财几失而仍得，先难后获，其利反厚。

非比旺相之财有限，资生之财无穷也。

占官：遇父母绝处逢生，文书虽有阻节，终有贵人主张，其事必成。

占讼：遇官鬼绝处逢生，讼必有理。

若见财动相生，须用资财嘱托。

出行：遇世爻绝处逢生，本意已懒，被人纠合。

行人：若应爻绝处逢生，必遇故人同回。

家宅：吉神逢绝处逢生，复有兴隆之象；凶神绝处逢生，灾欲退而祸复来，病治瘥而官事至。

占病：用爻与吉神绝处逢生，病将死而复活。

鬼爻与忌神绝处逢生，病欲安而复作。三、合处逢冲：且如占得雷地豫卦。

世应相生，六爻相合，吉无不利，乃事事可成之象也。

却在子日占得，子冲应上午、害世上未，此乃合处逢冲也。

占婚遇之，必然被人毁谤，当见将成而解。

占官遇官鬼文书暗冲，其中尚有反复变动。

占财遇之，财将入手而不得。

谋事遇之，必因人阻滞，将成而有变。

惟有占讼与病，喜遇合处逢冲。

合则事必成，逢冲灾必散。

决然事将危而有救、病欲死而复生。

吉神合处不可冲，凶神合处喜逢冲也。四、随官入墓：随官入墓，其目有三：有身随鬼入墓，有世随鬼入墓，有命随鬼入墓。

且如丑日，占得雷水解卦。

身鬼俱在五爻，乃身随鬼入墓也。

（注）若未日，占得山天大畜。

世在二爻属木，乃世随鬼入墓也。

又如未日，寅生人占得地雷复，卯生人占得火泽睽，本命皆在鬼爻，此乃命随鬼入墓也。

以上三墓，不问占何事，意皆非吉兆。

占身遇之，须防目下有灾，终身不能显达。

占婚，遇世随鬼入墓，男家贫乏，女财不备。

占产，遇命随鬼入墓，须防妻命入黄泉。

求官遇之，事体难成。

虽成，终不能振。

若入杀墓，更为大凶。

（杀墓者，丁未、戊戌是也。）

占讼遇之，有牢狱禁系之忧，或讼散身危，或讼中有病。

求财遇之，勤劳备历，终归他人。

出行遇之，多是去不成，若去愈为不美，必主去后有病。

家宅遇之，宅长有忧。

占病遇之，十占九死。

略举一二卦为例，其余各以类推。

身鬼俱在五爻，乃身随鬼入墓也。）

此句所说的"身"，不是指"卦身"，而是指的"世身"。

关于卦身和世身的用法，请参看《卜筮全书》的相关内容。五、逢冲暗动：且如六爻安静，不遇冲则不动。

若日辰相冲，名曰暗动。

暗动者，有吉有凶，各有所用，不可一概而论。

若遇凶煞暗动,伤身克世，件件皆非所宜。

吉神暗动，合世生身，事事无不为吉。

余推其义，暗者必非明也，乃阴私潜伏也。

福来而不知，祸来而未觉。

爻吉则暗中有补，爻凶则暗中有伤。

占婚遇之，吉则暗中有人网维，凶则暗中有人破败。

占产遇胎爻或子孙暗动，必会转胎。

求官遇之，吉则有无心之机会，凶则阴中有人损害。

占讼遇之，吉则得人解救，凶则被人暗算。

失脱遇之，吉则暗中捕捉可获，凶则暗味难寻。

求财遇之，吉则隐然求之，利益殊厚；凶则被人劫骗，利不可得。

行人遇之，吉则心欲动而未发，凶则暗中有阻，未能起身。

家宅遇之，吉则暗中有补，福已至而不知；凶则暗中有害，祸欲萌而未觉。

占病亦随其所遇之神，而定其吉凶也。六、助鬼伤身：生助官鬼者，不过妻财也。

不宜发动，动则衰鬼变成旺鬼。

旺鬼遇之，其势愈凶。

且如申日占得离卦，鬼临应爻克世，本非佳兆，更兼妻财发动，生助鬼爻，其凶愈不可当。

此乃助鬼伤身也。

凡卦鬼克身世者，无财凶有限。

若有两财皆动，其祸不可胜言。

倘得子孙发动，福神来解，庶可反凶成吉，转祸为祥。

一、助鬼：助鬼之爻只有妻财爻。

妻财临日、月，或在卦中发动，都可以生助鬼爻，使衰鬼变旺，旺鬼更旺。

二、伤身：此处所指之"身"，就是世爻，或者是卦身爻。

鬼爻伤身，也就是卦中鬼爻冲、克世爻或者卦身爻。

一般情况下，鬼爻明动或者暗动，可以冲、克世爻或卦身爻。

三、在鬼爻可以伤克世爻（卦身）的情况下，妻财爻又动来助鬼，就是"助鬼伤身"了。

三、"倘得子孙发动，福神来解，庶可反凶成吉，转祸为祥"。

一句，是指的卦中只有子孙发动的情况。

学者千万不要和前句连在一起去理解运用。

否则就会失之千里了。

因为子孙发动可以克官鬼，如果妻财同动的话，子孙不但不克官鬼，反而子孙生财，财又生官，形成连续相生，使官鬼更旺。七、六亲取用：1、父母：生我者谓之父母也。

能为凶，能为吉，各有所用。

遇财则有伤本体，逢鬼则增长光辉。

发动则克伤子孙，生扶兄弟。

审其动静衰旺，各有所宜，学者自宜详玩。

2、兄弟：比和者谓之兄弟也。

大抵不能为福，亦不能为大凶，无非破败、克剥、阻滞之神也。

怕逢官鬼发动，则受制，喜遇父母兴隆，则有依。

动则伤克妻财、扶持福德。

此理弘深，自宜推测。

3、子孙：我生者谓之子孙也。

逢之者无不为佳，背之者莫能为福。

卦无父母则无克，爻有兄弟则有依，动则生财伤克官鬼。

4、妻财：我克者谓之妻财也。

诸事逢之无不为吉。

惟占父母及文书不宜见之。

值兄弟则有损，遇福德则愈佳，逢官鬼则泄气。

动、静皆吉。

虽然动则生鬼，亦不宜发动也。

后之学易者，自当通变。

5、官鬼：克我者谓之官鬼也。

大抵为凶处多，为福处少。

所畏者福德，所恃者妻财。

动则克伤兄弟，生扶父母。

然卦中虽凶而不可无，但宜静而不宜动耳。

占身命，带贵人，当为贵用，加凶煞仍作鬼推。

遇吉必进禄加官，逢凶必丧亡疾病。

占婚姻为夫。

旺相带青龙者，必聪明俊雅之人。

加贵人必有勾当，不然亦是宦家子弟。

若在胎养沐浴爻上，今虽末仕，他日必贵。

最宜持世，或临阳象，皆名得地。

其余所占，不及尽述，详具《天玄赋》总论中。八、断易总论：且如四时之旺相，实专八卦之吉凶。

春木旺而夏火炎，秋金坚而冬水盛。

木火兼用于春天，火土用事于夏月，金水专三秋之令，水木主一冬之权。

临用爻为福不浅，临忌爻为祸非轻。

先定财官出现伏藏，次论支神休囚旺相。

父母辅佐于官鬼，子孙辅佐于妻财。

父母与官鬼同气相求，子孙与妻财同声相应。

私用以妻财为主，公用以官鬼为尊。

最忌动摇，大宜安静。

出现旺相可为远日之图，有气伏藏只利暂时之用。

用神无气伏藏，急要日辰生合。

日辰旺相，方能生合相扶；用爻休囚，最怕逢空冲克。

旺相能克休囚，休囚难克旺相；交重能克单拆，单拆难克交重。

伏藏不论旬空，（旬空者：甲子旬中戌亥空之类）出现怕临月破。

（假如正月建寅，用爻是申，为月破也。）

用官忌子孙持世，求财忌兄弟临身。

财官若遇生扶，谋望并无阻滞。

身世若无救助，所为必主参商。

兄弟动摇，买婢求财空费力；子孙兴发，求官应举枉劳心。

父母为饕餮之神，兄弟为克剥之鬼。

寻常占卜不宜父母交重，一应谋为切忌兄爻发作。

鬼动祸起，切莫与人交争；财动耗财，甚勿与人争讼。

父母动，劳心劳力；兄弟兴，为诈为虚。

用官宜伏父母，用财宜伏子孙。

官伏子孙，用官必无成就。

财伏父母，用财一半亏伤。

用财伏官，怕侵匿之扰。

用官伏兄，怕阻隔之挠。

用父伏财皆为患，用财伏兄总不中。

用神要拱合生扶，忌神须刑冲克破。

散官治病，全赖子孙。

兴讼求名，须凭官鬼。

口舌是非争竞，为缘兄弟爻兴。

谋为重迭艰辛，皆因父母爻动。

应动事变，托人相反不相从。

世动理亏，凡事改求宜改作。

世应相生人扶助，世应相克事迟疑。

应空吉凶不成，间动谋为多阻。

月建临于用爻，求官必定迁高职。

月破临于用爻，作事无成病不痊。

八纯克世克用，作事有始无终。

五墓临世临身，问病一生九死。

明用爻之得失、定事体之吉凶。

求安求乐求长久，最宜爻象安宁；图借图赊图脱卸，看取用爻兴旺。

休囚独发事体迟疑，旺相若兴事情急速。

世临五墓如醉如痴，用值三刑遭伤遭损。

略言机妙，全在推详。

外演爻辞定六亲之象，内占八卦决百事之疑。

洞烛纤毫，包含万象，下通人事，上应天时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