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--
url: /卜/易冒/易冒(卷四).md
---
# 易冒 - 卷四

长生章第三十一天地万物，始于无明，绝后而胎也。

（无明，即释氏所谓无明缘行，行缘识，识缘名色，十二因缘之类也；绝则无物，犹无明也；胎则有形，犹缘名色也。）三位而生，七位而旺，十位而死，十二位而终始焉。

（法不以胎为始，而以长生为始者，以其未现形象也。

长生法：金生巳，木生亥，火生寅，水土生申，以掌上顺数可晓。）其所取用者，莫重于生绝，故金遇巳而不克，土遇巳而不生。

（十二位取用，最重生绝二端，即五行生克，不及生绝，故金遇巳而得生，土遇巳而言绝也。）临官帝旺，用神乃昌，是故临官则食禄，天元禄之所授也；帝旺则位中，将星之所立也。

长生曰日辰，帝旺曰正旺，二者孰能胜之。

（天元禄法：四位临官，即为禄位，如甲木生于亥，顺行四位，临官在寅，是甲禄在寅 矣；乙木生于午，逆行四位，临官在卯，是乙禄在卯矣；丙戊生寅，顺行临巳，是丙戊禄巳矣，余仿此。

将星之法，以中神为主，子午卯酉，正中位也，申子辰，子为将星，余仿此。）若沐浴冠带衰病胎养，则不胜五行之生克，病渐及于不神，养将需于有力，盖见生吉而见克凶，是故水败于酉为假败，火胎于子为伪胎，木胎在酉，论克不论胎，金衰在戌，论生不论衰也。

（此言十二位，唯长生临官帝旺为重，余位稍轻，还以五行生克为断。）死墓之法，临死无救，则邻死矣，临死又克，则过死矣。

绝亦如之。

墓而有刑，如击如发，墓而无冲，为匿为藏。

（爻神投死日月变爻之上，或日月变爻内有一生之，则死而未死，绝而未绝也；既死又克，则为己死；无生无克，准克之半。

凡用入墓，喜刑喜冲。）盖用爻生绝于日辰之上者特重，生绝于月建之上者有分，夫月令也，日天也，轻重缓急不侔矣。

（生绝月建，须兼论当生、所生、生我、克我、我克之法，日重而月轻也。）伏爻生绝于飞，动爻生绝于变，其法犹类日也，然有真伪之辩焉。

本卦动爻，难言生绝，故巳动伤金而生土，亥发火熄而木荣，有同体之观焉。

（动爻化出之变爻，伏神本位之飞爻，如空如破，则非生非绝矣，故曰真伪。

卦爻一本专论生克，不当参以长生十二法也，故曰同体。）卜筮之道，归重支神，不分阴阳，同其生死，此其准也。

若五行之家，析干支，分阴阳，则阳生阴死，阴死阳生，而长生亦异，盖五行阴阳，皆投胎于母而后养焉。

（丙为日，丁为月，皆投胎于子，自天开于子，而日月昭焉。

日月即人物之仰依也，故先以火胎于子为法，养丑而生寅也。

日出而作，日入而息，丙既生寅，人亦生寅也。

阴阳不可同立，男女不可无别，丁寄生于酉，故下言祖母族抚之。

盖阳干有十二位之用，阴干惟重死生，必欲分求，但以阳顺阴逆为法。）既分男女，男顺而长生，女逆而寄生，以至临官食禄之地，乃见其功。

（盖阴阳干支，至临官而成功。

丙临官于巳，巳既有丙也，丁临官在午，午即有丁也。）男既长大，应合婚姻，惟寅丙远赘子辛之妻而养戊己者，戊之长生于寅，己之寄生于酉，皆曰祖母抚之，独此附其姑，然五行或同位、或相间，穷理反经而道尽矣。

（丙既生寅而长大，理合择配，丙合于辛，宜配辛女，当卯无辛，远逆寄生于子之辛女，赘为夫妇，天之造物，非定有常。

火生土而土胎子也，养于丑，故戊土生于寅，己土寄生于父娣丁长酉之姑，而各自成也。

戊既长大，宜合癸配，卯中癸水娶之。

土生金而金胎于卯也，养于辰，庚金长生于巳，辛金寄生于子，则祖母之族而抚焉。

庚既长大，合午乙为妻，金生水而水胎于午也，养于未，壬水长生于申，癸水寄生于卯。

壬既长大，合酉丁为妻，水生林而木胎于酉也，养于戌，甲木长生于亥，乙木寄生于午。

甲既长大，合子己为妻，木生火而火胎于子也，亥天地之终，子天地之始，己辛之女，皆是子而嫁赘，盖男女皆自天生，五行或同位、或相间，穷其理而返诸常，可曲尽阴阳之道。

法曰：子中癸己更加辛，丑中己癸复阴金，寅品甲木兼丙戊，卯中乙木癸水临，辰中戊土藏乙癸，巳中丙火戊加庚，午中丁火连乙己，未中己土亦逢丁，申内庚金坤壬水，酉内辛金丁己寻，戌中戊土辛丁位，亥中壬水甲木生，地支内有天干伏，天地人元仔细分。）唯土之长生不一者，以地王起甲申，申中有坤，故土生于申，若分阴阳，则戊生于寅，己生于酉，而金木水火之内，皆不可以无土，始知土德之用，接续五行，分寄而旺，无往而不生者哉。

（土神之生，不一其所，土神之位，相杂而处，所以五行不可无土也。）无鬼章第三十二或曰阳为官，阴为鬼，复曰旺为官，衰为鬼，又曰官鬼为系（击？）爻，为制爻，大凡喜之为官，恶之为鬼，用之阳则官，用之阴则鬼，名异而用同也，卦不应无，亦不宜动。

（官鬼不必以旺衰阴阳分，但用则为官，忌则为鬼，然官亦可凶，鬼亦可吉。）动而逢冲，动而有制，动而无助，犹不动也。

有而空，冲而散，化而冲，犹不有也。

卦中虽无而伏于世爻动爻之下，变而临于日建月建之上，则无犹不无也。

（此辩其虚实强弱之分也。）空而动者，谓之半空，动而破者，谓之全凶。

有云吉则不吉，凶则更凶，则以大白虎所临也。

（破本无为，因大白虎煞临之，其凶愈甚。）其象在天为鬼神、为雷霆，在地为庙宇、社稷、厅衙、尸骨、妖邪、虫蚁，在身为主张、权柄、魂魄、识见、疾病，在家为香火、主宰、宗祖、魇倒，在国为仇敌、乱臣，在任为爵级，在事为讼非、为祈祷、为夫媚、为阻滞束缚。

（六亲惟鬼爻为象最多，所谓体物不遗也。）故身命无鬼，谋望失主，处世无恒；功名无鬼，进取无成，升迁未遂；家宅无鬼，主无君德，耗散多端；谋望无鬼，事无主断，关说徒劳也。

（此言用鬼，鬼不宜无也。）疾病无鬼，须看用爻，用伤则祈祷无灵，用强则不禳而愈；婚姻无鬼，须分男女，女占有少寡之嫌，男占则我非其匹；求财无鬼，须分主客，同本而权落他人，空拳而我无遭遇也；自逃则易以潜身，捕逃则难于觅迹，失物则勿以诬人，祷祀而神不降，请托而言不从，事以类推也。

（此言无鬼，各有吉凶之辩也。）故官鬼者，事之主也，祸之端也，出入行藏，贵乎静而勿动，兴词构难，畏其动而即成。

盖凡防害及身，喜其无鬼，求事益己，利在有官，学者辩之。

绝生章第三十三用爻属木，申日占而绝，水爻动而生，因名绝生，犹穷地而遇援也。

盖绝生之法有五：用神受日月之克，遇动爻之生，一也；受动爻之克，遇变爻之生，一也；受变爻之克，遇动爻之生，一也；伏用受日月之克，遇飞爻动爻之生，一也；伏用受飞爻动爻之克，遇日月之生，一也。

此五者皆谓之绝处逢生也。

其不能生者有三：用神自受破散，不能生者一；飞爻动爻生我者受破散，不能生者二；变爻生我者受破绝，不能生者三。

忌神亦以此参之。

身命世绝而逢生，虽困必亨，虽夭必寿；文科重父，武试重官，遇之者几落孙山，终登龙虎；男婚用财，女姻用鬼，遇之者后成泰晋，始则参辰。

鬼为我病，病退复进，用乃病身，危而得安；讼而又讼，官鬼遇日月之生，忧而不忧，子孙逢动变之助；出行世遇者安，行人应遇者还；占仁宦因众罚而增秩，占货财将亏折而居赢；捕逃而应逢，如鱼脱网，修道而世值，如龙飞天。

（名，谓官爻遇之；利，谓财爻遇之。）内卦遇之，家宅衰而将旺，外卦遇之，人口减而复增。

内为邦畿，外为政事，盖国犹家占。

其为吉也，犹旱遇雨；其为凶也，如火复炎。

然唯日月之绝为真绝，日月之生为真生，又不可不知也。

合冲章第三十四闻之和则合，击则冲，合主事之成，冲主事之败，吉则宜合，凶则宜冲。

筮得六冲，其名卦冲，无往而不散也，言多乱，事多变，行多违，谋多阻也。

筮化六冲，其名变冲，占事主无后也，约婚而不终，结义而不信，营求而不遂也。

卦冲谓之前冲，变冲谓之后冲，倘前六合而后六冲，又其甚已。

（卦冲有三：正卦冲，之卦冲，合处逢冲也。）前合后冲，始繁华而终憔悴；前冲后合，初更张而卒和调；前合后合，伙伴契而讼狱缠，始终结而不解；前冲后冲，谋望难而官非散，亲疏背而不从。

爻冲有五：日冲则动，空冲则实，动冲则散，化冲则失，自冲则败也。

爻合有四：静合为起，动合为绊，化合为援，自合为好也。

（化冲，巳动化亥也；自冲，卦中子午两动也，亦论强弱。

化合自合，反是而推。）独夫六合遇日辰冲害于世应之上者，其名合冲，犹功之几成而败，财之既得而失，婚之几从而违，谋之几就而变，不可居也。

不言冲合者，既败不可成，既解不可交，既失不可得也，即得之亦他应也。

（如午建丙子日，占婚得兑之节，卦虽六冲，其日月合世应，变成六合，以为始悖而终就，及后二家皆得偕，此占不成，故不贵也。）且有爻之合处逢冲者，财鬼冲害忌婚姻，父官冲害忌功名，子妻冲害忌谋生，然而视世应冲害者则稍轻矣，故合处逢冲，前贤专主世应也。

随墓章第三十五夫随墓有五：一曰命墓，二曰世墓，三曰化爻墓，四曰卦身墓，五曰世身墓，此五者有轻重之分也。

（本命临鬼而墓于日为命墓，世爻临鬼而墓于日为世墓，或命世、及卦身世身临鬼而化入墓爻为化爻墓，卦身临鬼墓于日，世身临鬼墓于日为身墓也。）命之随鬼入墓，乃为大凶，谓鬼命并现也，若现于日月变伏之位而非矣。

（命墓必命乘鬼同现一爻始真，若临日月变伏，皆非也。）世之随鬼入墓，自占者凶，代占者忌，视命墓少间尔。

（世墓自占代占皆忌，如巳建癸未日占寅命妻病，得大畜之蒙，乃妻命墓而世亦随墓，后五月妻亡，夫亦继亡，所谓代占者忌尔。）化爻随鬼入墓，与命墓世墓无差等，而有真伪，火官戌墓，辰日冲而成伪，戌月实而作真，戌空自伪，戌破非真。

（化爻墓须分真伪。）卦身之墓，现于卦者是，世身之墓，空于世者非，此二者惟占讼词、狱禁、疾病、忧疑、户役、动作、潜逃、投充、斋戒之事忌之，然遇鬼旺则凶，官衰则减，视世墓化墓则轻尔。

（卦身因卦而成，故有身则是，世身因世而起，故世空则非，盖大小身墓，有忌有不忌也。）且夫月破旬空之鬼，而临本命世爻之墓，官非灾病，见空破而垂毙，毙而又墓，故为凶占；若避患、忧害、防非，见空破而祸消，祸消而随墓何凶也。

（事已及身，空破随墓最忌；事未及身而先事忧防，则空破随墓非忌。）夫身命逢之，一世应多灾疾；婚姻遇此，中途定见刑伤，占分男女命墓也。

（不论世鬼，不拘空破，女命墓戒娶，男命墓戒嫁。）求官履仕途而不反，出行登平道而遭屯，行人病于他乡，产妇厄于暗室，公役有桎梏之辱，兴造有妨犯之凶，偷关逾险而蹈网罗，出族谋差而受羁绁。

（随墓统忌，若兴造偷逾，空破稍可。）求财被溺于狭邪之地，占穴或犯夫古塿之尸。

（二者只言世墓。）盖凡以官鬼为忌神者，遇之不祥，空破稍轻；以身命为先务者，遇之亦不祥，而空破反重。

此皆以日辰化爻之墓为法，他不同论云。

助伤章第三十六助鬼伤身，以世爻受鬼克，而鬼长生于日，是为引祸以自害。

世亦称身，实世而非身也。

夫世爻，卦之宰也，占之主也，问者之身也，故曰伤身。

然官鬼遇空破者弗能伤，世爻逢旺相者弗能伤。

虽曰长生，临于岁月动变之位者则非；虽长生于日，而巳日之巽，申日之革则非；虽曰助鬼，而午日之坎，酉日之离则非。

是以前贤举申日之离，寅日之咸，亥日之泰者为法。

（五行大生谓之真生，巽鬼革鬼非大生，坎鬼离鬼非长生，所以有间。）占身命者认祸为福，比匪为良，因财丧身，贪色亡命，妻妾不贤而归夫咎，奴仆肆逆而累主殃。

（以财为利，以鬼为害，天下之害皆伏于利，理固然也。）国占为奸臣聚敛，为宦官专恣；师占为将病防刺，及自兵之叛；占家者主人贪利忘害，求益遭损，鬼临雀起非，临武被劫，临虎见丧，临蛇而惊；娶妇则主妇不贤；收仆则主仆怀叛。

若女占夫而官星为用者，遇之反吉也；占官骤升，占武即发。

（大抵用官吉而用财凶，世爻尤凶也。）占讼有重责之忧，占失有再偷之虑；投军脱役，鱼为饵钩，昧事修方，步遭荆棘；求财有妄求之害，出行有行险之虞；离尘修戒，障业未除，公役参房，杖笞难免；占监狱囹圄之灾未满，占疾病枕席之患未离；奉神神怒，安灵灵哭，占怪怪真，占梦梦实；避祸祸必临，防害害必至。

总之以鬼为忌者，助伤固凶，即以官为用者，亦嫌其克世，静迟动速，旺大衰小，惟空破散则吉也。

局会章第三十七何谓之局？物有始终，故谓之局也；何谓之会？物必有丽，故谓之会也。

（生乃物之始，藏乃物之终，既成始终，故谓之局，如卯木生亥墓未，为木局是也，若亥卯未而会，物必有丽也。）夫局会有成不成之分，当明化不化之义，然后得局会之秘也。

中神主也，失其主则不能会，伤其中则不能局。

是以火神局会，以午为要，午不失伤，即寅戌失一而亦局会也。

伤其始者，局会之力小，伤其终者，局会之力存，终始不伤。

局会之力大矣。

（始失长生故力小，终失墓藏故力犹存，得三位皆全，其力更大。

午会为火，寅戌虽会，而土木本质，则不随火变也。）局会有三：一曰动会，二曰变会，三曰伏会，则必由日月而悬之也。

动会者，周流六虚而皆会也；变会者，交重一爻而相会也；伏会者，发动飞爻而相挈也。

（凡局必得日月有一在局，始成动会，如寅建戊戌日，用官得乾之既济是也；变会如戌建甲寅日，用官得遁之乾是也；伏会如卯建戊寅日，用父得大畜之离是也。）变失始者其局假，伏得生者其局真。

是故子变辰者非，午伏寅者是也。

日月悬之，悬始吉而悬终凶也。

是故申月悬子则是，戌月悬午则非也。

（如戌建己酉日，用官得谦之泰，以戌月午变寅爻当成火局，然寅值空，乃失其始，戌月悬午，是墓非生，则此火局休囚，不成会矣。

如申建甲辰日，用财得履之睽，子伏申下，财乃长生，申为月建，谓之悬始，则水局旺相，故成会尔，余仿此。）盖局会之道虽纷，而生克之理若一，故失中乃失主，失始乃失生，失终乃失墓，则轻重昭矣。

刑害章第三十八拟议之三而后刑，故曰三刑，非实有三也。

夫刑同杀，故曰西曹，由西而始也。

三刑之法，以金局之神，而巡西方之位，所谓巳酉丑而乘申酉戌也。

金木水火，五行之顺也，西北东南，四方之次也，以金木火水之正，而刑西北东南之邪，则亥卯未而乘亥子丑，申子辰而乘寅卯辰，寅午戌而乘巳午未矣。

乘则刑之，上下相对，循环相加，此三刑之立法也。

孟党孟刑，仲党仲刑，季党季刑，以故有寅巳申、丑戌未、卯子、子卯、辰午酉亥之名也。

于是乎，有金刚火强，自刑其方，水局刑木，木局刑水之议。

苟曰必三始刑，则卯子子卯之无礼刑，辰午酉亥之自刑，岂必三也？是故三刑之名，不可以三泥也。

（孟党寅巳申亥，仲党卯午酉子，季党辰未戌丑。）三刑之法，墓亦赖之，刑则墓开，刑而兼冲，其力更大。

（夫墓得刑冲，犹锁得钥，故曰墓开，然不及冲，故刑而不冲者轻，刑而兼冲者重，酉建庚申日，用财得困之兑是谓真刑。）夫刑之为象，于物若毙，于心若忧，于事若漓，犹退神之例，而不及旬空月破之凶也。

身命遇之，恐骨肉之相残；婚姻遇之，惧门第之相压；宦忧内丧，病防带疾；官克世而问讼，五克世而问疏，若世刑而大凶也。

（身命，谓世及用爻遇之，男娶谓财、女嫁谓官遇之。）夫害者，夺吾之好为害也，上下四方曰六，故名六害，举天地之内而言也。

相合曰好，相冲曰夺，相恶曰害，是故冲吾之合，则犹夺吾之好，吾故恶之，而与相害也。

故子合丑而未冲，所以子未为害尔，六合则有六冲，六冲则有六害，此六害之立法也。

（古亦称穿心六害。）然有生害、有克害，其为象也，心恶而面好，外悦而内仇，此相生之害也。

我克彼者，我强而彼弱，志相恶尔；彼克我者，彼刚而我柔，力被制尔。

然亦不及六冲之甚也，然亦必兼合冲生克而考之。

三刑六害，当别用爻，非以卦象云尔。

（大抵六害重克害，克害重用爻世爻，及应克世，若姤恒小畜益卦，虽存六害之名，当察其用而权之。）诸星章第三十九神宿之法，灾祥非一，吉凶之验，别演乃殊。

有以天象列星而入易者，有以人事占星而入易者，然要无不出乎干支阴阳生克衰旺之情，或年或季或月或日或时或局之例，以辩其有用无用，轻力重力焉。

其有星之名，而无所本者不敢列也。

（天象，如角亢房，二十八经星也，如木火土金水，五纬星也，如贪狼巨门，九曜星也；人事，如天喜天医天厨天狱之类是也。

虽星煞杂陈，各有所本，否则俗传无验也。）如经星入易，乾之上九降参，又降镇星，唯岁时身命之占用之；九曜之立，曰贪狼，曰巨门，曰禄存，曰文昌，曰廉贞，曰武曲，曰破军，曰左辅，曰右弼是也，唯婚姻才貌坟茔屋宅之占用之。

（法曰：月月常加戌，时时起破军，破军前两位，世俗少知闻。

两位，即左辅右弼也，斗柄即破军。

如寅建午时占，以戌加寅起至午时在戌，以戌上为破军，亥是左辅，子是右弼也。）紫微垣以危室之分起子也，天市垣以尾箕之分起寅也，太微垣以翼轸之分起巳也，唯造化之占用之，此天象立星之略也。

（三垣皆以正月起顺行。）天德之星，正月起亥而顺行，盖天之德泽，从天门而降，亥为天门，因以名之。

天干天德寅建在丁，卯建在申，盖人事天功，阴阳相助也。

（天德正月起亥顺行，干德法曰：正丁二申宫，三壬四辛同，五亥六甲上，七癸八寅从，九丙十居乙，子巳丑庚逢。

天德即天道，阴阳两互，抚祐八荒，孟季保生墓之人元，四正用阳贵之协力。

故寅内人元丙，天与丁助之，卯内人元癸，天与阳贵坤中壬水助之，辰内人元癸，天与壬助之，巳内庚，天与辛，午内乙，天与阳贵乾中甲木助之，未内乙，天与甲也，余六位仿此。

历日所载，坤乾艮巽，即申亥寅巳尔，其土德周遍，故不列天德也，此法用天干，如寅建丁亥子孙发动，以丁为天德也，利用防非。）月德自未而顺行，未为广寒宫，太阴之府，是以始之。

天干月德寅午戌建而举丙，亥卯未建而举甲，巳酉丑月德在庚，申子辰月德在壬，太阴之德，亦其助也，盖以午丁而丙助，卯乙而甲扶焉。

（古法以子为帝座，午为端门，卯为雷门，酉为佛境，亥为天门，巳为地户，申为神门，寅为鬼路，辰为天罗，戌为地网，丑为黄泉杀，未为广寒宫也，四德俱主福荫，能逃刑免难。）天乙贵人，有阴阳之别，阳贵始自天王立甲子而顺求之，阴贵始自地王起甲申而逆求之。

贵人之用，不犯对于君王，贵人之行，不践入于罗网。

甲合己而在子，己以子为阳贵；乙合庚而在丑，庚以丑为阳贵；丙合辛而在寅，辛以寅为阳贵；丁合壬而在卯，壬以卯为阳贵；辰为天罗，逾而不入；戊合癸而在巳，癸以巳为阳贵；午为端门，越而弗对；己合甲而在未，甲以未为阳贵；庚合乙而在申，乙以申为阳贵；辛合丙而在酉，丙以酉为阳贵；配为地网弗履；壬合丁而在亥，丁以亥为阳贵；子为帝座弗犯；癸合戊而在丑，戊以丑为阳贵，阴贵亦然。

（法曰：甲羊戊庚牛，乙猴巳鼠头，丙鸡丁猪走，壬兔癸蛇游，六辛骑猛虎，阳贵用斯求。

甲牛戊庚羊，乙鼠巳猴乡，丙鸡丁猪位，壬蛇癸兔藏，六辛乘骏马，阴贵用心详。

六壬数，巳至戌用阳，亥至辰用阴，未当。

当以子至巳用阳，午至亥用阴，易筮不分阴阳。）福星贵人，即食神星也。

甲之五遁，丙为食神，故寅为福；乙之五遁，丁为食神，丑亥为福星也。

（法曰：甲虎乙猪牛，丙同犬鼠游，丁鸡戊猴走，己羊庚马头，辛蛇癸逐兔，壬日占龙楼。）天厨贵人，禄上生禄，是为天厨。

甲之五遁，禄于丙寅，寅上之丙，复禄于巳，故甲以巳为天厨；癸之五遁，禄于壬子，子上之壬，复禄于亥，故癸以亥为天厨也。

（法曰：甲丁蛇位号天厨，丙鼠壬鸡癸伴猪，乙戊辛干皆向马，己猴庚虎福神殊。

右二星主禄食。）天元禄者，临官则食禄。

甲木生亥，临官于寅，乙木生午，临官于卯，丙戊生于寅，临官于巳，丁己生于酉，临官在午，阴阳顺逆，各以类推。

（天元禄法：从临官而得，四位临官，即名禄位，如甲木生亥，顺行四位，临官在寅，故甲禄在寅；如乙木生午，逆行四位，临官在卯，故乙禄在卯之类。）天地财，遁甲以戊己为五马六财，而戊己坐辰巳之上，故正月以辰为天财，巳为地财，顺而终之，乃天地财也。

（马，即财也，法曰：正七起龙蛇，二八马羊家，三九循申酉，四十犬豕牙，子午鼠牛索，丑未寅卯查，遁甲因戊己，问利自当沙。）文章德业，必临官设政，三岁后而吾道始昌，因曰文昌。

甲禄在寅，逾三位而巳是也。

辛则不然，逾三位而当子，子为帝座，弗敢犯之，物不可盈，藏于文库，是以辛以戌为文昌也。

（法曰：甲蛇乙马号文昌，丁己寻鸡辛犬方，庚猪癸兔壬从虎，丙戊扬猴最吉祥。

盖火墓在戌，离为文明，故曰文库；金墓于丑，金为兵革，故曰武库也。）位中居尊，谓之将星，故亥卯未，将星在卯，而攀辰鞍，驾巳马，马前六害，以警跸也，害前华盖，备旌幡也，将后七神，甲士后劲也，而劫煞灾煞天煞地煞年煞月煞亡人煞，以名焉。

是以华盖为首星，劫煞为尾星，而将卫在中也。

（将星法起中神，子午卯酉，正中位也，故亥卯未，将星在卯，辰为攀鞍，巳为驾马，马前为六害午也，害前为华盖未也，将后为七煞，自申至寅七位是也。）天马，即乾马也，正月午始，循环行之，此星惟利升迁之卜。

驿马亦从将星而推也，如寅午戌，将星在午，则以未为攀鞍，申为驾马矣，行人要星也。

（正月用乾四爻为天马，二月五爻申，循环用之。

法曰：正七还骑马，二八向猴申，三九须从犬，四十鼠相侵，五十一当寅上，六十二定归辰。

天马文人用上，丧病者嗔，盖病者马向天游，是上丧服也。

驿马法曰：寅午戌马居申，亥卯未马在巳，申子辰成居寅，巳酉丑马在亥。）且天喜之为星也，孟春建寅，则喜在戌，仲春建卯，则喜在亥，季春建辰，则喜在子，盖以成为喜也。

喜神之用，遁甲所专。

遁甲者，拒庚而藏甲也。

惟丙丁制之，故甲己五遁得丙寅，则喜神在寅也，乙庚五遁得丙戌，则喜神在戌矣。

（成喜之法，寅到戌而成，卯至亥而成，辰至子而成也，余可类推。

法曰：春戌夏丑为天喜，秋辰冬未三三指。

喜神法曰：甲己东北乙庚乾，丙辛独位向坤言，丁壬二日离宫上，戊癸东南喜事连。

若喜神位值子孙动者，出行顺利，其他动止亦宜向之也。）天赦，与人更新也。

作历之初，首于冬至 甲子，故冬至甲子为天赦；春首戊寅，夏至甲午，秋首戊申，刑罪之占，得逢解网也。

天解春以寅，夏以巳，秋以申，冬以亥。

盖水绝于申，寅能破之，是为天解。

（先王以二至及春秋首日，大赦天下，故后世以是日为天赦。

天解，凡以绝为我难，冲则天去我难也。）月解，太阴也，自戌而辉，行南周天之半，以照北极，故九十月在午，正二月在申也。

剪刈根萌，则息非宜。

喝散，春木根萌在亥，巳能刈之，是为喝散。

（月解法，九十月午，子丑月未，正二月申，三四月酉，五六月戌，七八月亥。

两月一位，谓上施下仰，九十月午者，午施子仰也。

午自亥极，施仰乃见。

冲断生根为喝散，夏火生寅，用申冲寅，秋多生巳，用亥冲巳。

法曰：春巳夏居申，秋猪冬到寅是也。）天医，上帝之司，救疗之神也。

本在遁甲，相丙而御庚，即丁神也。

好生为心，故不践于寂灭之地，乃更位焉。

周岁而复命，始岁而复化。

活曜，上帝命司生之神也，因随帝而出于震焉，为胎育子息之占。

（以五虎遁，正月甲遁觅丁神，得丁卯丁丑，故正月以丁卯为天医，余丁丑；二月乙遁得丁亥，三月丙遁得丁酉，乃弗居而易丑，故三月则以丁丑为天医。

夫酉为佛境，乃寂灭日沉之地，故弗居；四月丁遁得丁未，五月戊遁得丁巳，六月己遁复得丁卯，余丁丑，七月庚遁复得丁亥，八月辛遁复得丁酉，违酉从丑，九月壬遁复得丁未，十月癸遁复得丁巳，十一月甲遁复得丁卯，十二月乙遁复得丁亥终焉，还命上帝，岁复如是也。

发微通书，以天喜为天医误矣。

法曰：天医正卯二猪临，三月随牛四未寻，五蛇六兔七居亥，八丑九羊十巳存，十一再来寻卯上，十二亥上作医人。

活曜法，正月从卯顺行。）雷火之煞，大利功名，盖雷能动物，即长生也。

寅午戌月起于寅，申子辰月起于申，是以立之，震为旌旗煞，故起卯，逆征四圉是谓旌旗。

（草木萌生，雷霆动惊，盖震之德，能普化万物也。

其法正寅二亥，三申四巳，循环三复是焉。

然网罗同之。

上天之为心，惟惟以生道杀物，是名网罗万物也，独捕叛用之。

旌旗春卯夏子秋酉冬子。）天耳天目，以子坎为耳垂，以午离为目眥，目视上，故始天门，从亥申巳寅为次。

耳听下，故始地户，从巳寅亥申为次。

耳目司视听，故动而音信当至。

耳目本吉宿，以用则将迎而成，故逆行焉。

（以四季行四位，春巳夏寅秋亥冬申天耳也，春亥夏申秋巳冬寅天目也。）天罡煞，寅卯辰巳之谓也，因生求生，谓生作而得生息，亦渔猎之吉神也。

天犬吉而顺戌，犬猎益宜之。

天猪天鼠天牛，凶而逆亥子丑，牧养忌之。

（以寅午戌月为火局，火生于寅，是谓生而起也，二卯三辰四巳，巳酉丑为金局金生于巳，是得生而已也，复寅而三重之，则周一岁矣。

天犬正月从戌顺行，猪鼠牛正月从亥子丑逆行也，猪忌畜豕，鼠忌养蚕，牛忌牧犊，嫌值鬼同发。）大腾蛇之别号曰勾陈煞，以其将相冲中王也。

暗金以每季藏金局，故巳酉丑为暗金。

破碎谓金库在丑，以金局自悖逆而出之，四轮复数之，则失藏聚，是名破碎，为家国之多耗也。

（正月自辰起逆行，专务惊滞暗金以巳酉丑，自正月四轮复数是也，亦名红纱，产妇之忌。

破碎以丑酉巳，自丑月起四轮复灵乃破碎也。

丑为金库，故始之。

法曰：辰戌丑未月在丑，寅申巳亥月在酉，子午卯酉月在蛇，逆破如何财顺有。）月破曰耗，大耗而小耗随之，季废为荒芜，月废为月空，空衰为月煞。

（正月起申顺行为大耗，起未顺行为小耗，荒芜之法，春巳酉丑，夏辰申子，秋卯未亥，冬寅午戌。

月空之法，寅午戌月壬废为月空。

月煞之法，壬水衰于丑，故丑为月煞，亥卯未月庚废戌煞，申子辰月丙废未煞，巳酉丑月甲废辰煞，历日可考。）物满而破，破而后开，天贼之义也；随贼而吠，天狗也，其义欲除之、执之、收之。

春之天贼，辰满酉破寅开也，秋之天贼，戌满卯破申开也。

未坤之府，丑能击之，故地贼出丑而逆行焉。

巳为双女宫，本荧惑之神也，天烛由此而顺行焉。

天火即火所胎也，盖火神顺鉴四域，岁三复焉。

（法曰：正龙二鸡三虎乡，四羊五鼠六蛇藏，七犬八兔九猴位，十牛子马丑猪忙，是天贼也。

天狗随之冲击也。

地贼，谓穿窬之辈也。

法曰：天烛正月起蛇宫，荡荡顺行数至龙，主火灾也。

天火，以寅午戌月火局胎于子。

四域，子午卯酉四正也，五九月又起子，故一岁三复。

）天官符即临官之位也，以年局临官于中宫起寅巳申亥，进三位而复退起中宫，顺行九宫，若与鬼动，则成词讼之凶。

阳生曰生气，阴生曰死气，以阳主生而阴主杀也。

五子遁七位之庚午，上庚克甲为官符，是以从午起官符，随死气顺行为死气官符也。

春寅岁之始也，法艮卦寅官持世，乃为锤门官符，下而反复是也。

（以相指一节起坎宫一白，二节坤宫二黑，三节震宫三碧，四节巽宫四绿，君指四节为中宫五黄，无名指四节为乾宫六白，三节兑宫七赤，二节艮宫八白，一节离宫九紫，乃外九宫也。

如子年乃水局临官于亥入中宫，即十月在中宫顺行，即十一月在乾，十二月在兑，进三复退，即是本年，正月入中宫，二月乾，三月兑，四月艮，五月离，六坎，七坤，八震，九巽，乃终。

设如七月占，若鬼动坤宫，为天官符也，此从年起，生气正月从子顺行，死气及官符从午顺行，岁始若苏未起，有锤门之意。

用艮卦自上而下，法曰：正七虑行村，二八鼠当门，三九居戌位，四十弄猴狲，五十一骑马走，六十二跳龙门。）绝止足履，则忧禁怕天狱，寅午戌月绝于亥，巳酉丑月绝于寅，是为天狱。

逆践于地网，为地狱煞也。

坎为血卦，丑为刃库，血因刃上，故正三五七九鼠月，以丑寅卯辰巳午为血刃，刃相对，偶袭奇，复名血忌，血因忌上，故二四六八十腊月，以未申酉戌亥子为血忌。

羊刃纵前之利器，势同荷戈，禄前一位，妻奴所畏。

（绝为天狱，如申子辰水局绝巳之类，法曰：正月逢亥二月申，三月随蛇四月寅，五月循环绝于亥，周而复始定其神。

戌为地网，故地狱自正月起戌逆行，法曰：正牛二未三寅虎，四猴五兔六鸡灾，七辰八戌九月巳，十猪子马丑鼠来。

血忌之星同血刃。

针炙占之定不偕，禄前一位为羊刃，如甲禄在寅，则右顺卯为羊刃，乙禄到卯，则左逆寅为羊刃，丙戊禄巳，则右顺午为羊刃，丁己禄午，则左逆巳为羊刃。

法曰：乙逢寅动当为刃，辛见申摇岂不凶，丁己忌巳癸忧亥，兄弟相加偶必重。

近世不分阴阳顺逆，概以禄前一位为刃，至有误认乙禄到卯，辰为羊刃之说，特为正之。）阳陷于阴曰阴煞，正月起坎之初爻，循环上下，是避害之要也。

死而折之，名曰折煞，故寅午戌以酉为折，申子辰以卯为折也。

方养未几，即受暴折，春木养戌，而辰折之，是名浴盆煞。

咸池煞者，别名桃花，盖以沐浴为桃花，沐浴败垢，淫污败德，因以名之。

（君子为小人之陷曰阴煞，若带鬼动，当防害也。

法以正七寅、二八辰、三九午、四十申、五十一戌、六十二子，即习重坎之象也。

以火局死于酉，水局死于卯，如二六十月午为折煞，巳酉丑月子为看煞，如火养在丑，为未暴折是也。

法曰：春辰夏未秋逢戌，冬季推来在丑神，盖以摧尸煞同，亦暴折之义也，小儿忌之。

咸池煞以寅午戌月火局沐浴于卯，亥卯未月木局沐浴于子，求曰：寅午戌，兔从卯里出，亥卯未，鼠子当头忌，申子辰，鸡叫乱人偷，巳酉丑，跃马南方来。）衰而憔悴，反复悲泣，是名天哭，当墓曰丧门，扣墓曰吊客丧车，以绝位为亡人，所乘者，乃丧车也。

盖冬水以巳绝，乘午为丧车。

五墓者，即墓神也，故春木墓未，夏火墓戌。

三坵者，叠土墓上，故春以丑为坵，取第三位之土，故曰三；五者，五行墓也。

（憔悴谓衰也，寅午戌月，火局衰在未，巳酉丑月，金局衰在戌，三复悲泣，故正未二申三酉四戌，五复未而再三，因名天哭。

以寅午戌月墓戌，亥卯未月墓未，申子辰月墓辰，巳酉丑月墓丑，如正月戌为丧门，则辰为吊客。

冲象扣也，法曰：丧车春鸡夏鼠来，秋卯冬午好安排，二法皆忌疾病。

以土冲土曰叠，自未戌数丑日第三，法曰：丑辰未戌三坵煞，羊犬牛龙五墓寻。）近前曰孤，近后曰寡，而孤寡之煞以传，寅卯辰月，巳孤丑寡也。

前阻曰关，后绝曰锁，而关锁之法以立，申酉戌月，亥关锁也。

（失聚失类，如无依倚，巳丑，前后非类也。

法曰：寅卯辰，巳孤丑寡，巳午未，申孤辰寡，申酉戌，亥孤未寡，亥子丑，寅孤戌寡，若男前女后之意。

阻绝其前后曰关锁，法曰：春关牛与蛇，夏锁龙猴嗟，秋忌羊猪位，冬犬虎交加。）自春建而妄行，不由径，不从道，游行四方，往必败矣，故名往亡。

夫寅而卯，径也，不从而巳，非道也；自卯而辰，自辰而巳，径也，不从而午，而未，非道也，行者之戒也。

以子丑寅，而归孟仲季，非时也。

非时而归，所以忌也，故归忌名之。

绝路空，遇水则路绝，甲己五遁，壬癸加申酉，故申酉为绝路。

震仰孟像舟，木绝于申为覆舟煞，舟绝则覆，故自申起而顺为覆舟，冲舟为浪，故自寅起而顺为白浪。

（正月起寅顺行，则二月当行于卯，乃越径妄行，直游巳申亥而返卯，复不由径，直游午酉子而返辰，复不由径，直游未戌丑而穷焉。

往亡法曰：正寅二巳三申位，四猪五兔六马悲，七鸡八鼠九辰忌，十羊子犬丑牛危。

子丑寅，是天地人三才，盖子月当子而反孟寅，丑月当丑而反仲子，寅月当寅而反季丑，为非时归忌，后三巡亦然。

法曰：寅申巳亥牛相犯，子午卯酉虎相攻，辰戌丑未须防鼠，爻逢归忌路途凶。

绝路空法曰：甲己申酉最为愁，乙庚午未不须筹，丙辛辰巳何劳问，丁壬寅卯一场忧，戊癸子丑高堂坐，如犯空亡莫远游。

木绝申为覆舟，正月从申顺行，寅冲申为白浪，正月从寅顺行。）鹤神自天而降，始践于艮，奇门甲子坎局，巳酉艮局，因从巳酉下地，循环八方，四维六日而更，四正五日而迁，第四十五日上天而居于房北，复五日而入房中，合衍母之数也；复二日迁南，先阴后阳，合少阴之数也；复三日而迁西，合少阳之数也；复一日而迁东，合太阳之数也；复四日而迁中宫，合太阴之数也；戊申居中，然后甲子周矣，若鬼摇是宫出行是戒。

（鹤神，即游神也。）五符者，即天符也，设政而受天符，天符之前十一神，天曹地符风伯雷公雨师风云堂符国印天关地匣天贼也。

（以阴阳禄起五符，阳顺阴逆，周行十二位，盖以甲禄在寅为法，寅乃五符，墓前陈部曲，部曲即天曹也。

未及三位，而复锡符焉，故天符为金舆，地符为玉辇，风伯乃巽位，雷雨云神骢驱之。

未九位而锡大命，乃堂符国印也。

亥为天关，子为地匣，置武库以征不仁，故终天贼，又名陀罗星，弗误于满破开之天贼也。

此从日起。）罡魁之将有十二，体辰戌而用巳亥，天罡太乙胜光小吉传送从魁河魁登明神后大吉功曹太冲也。

罡魁临鬼动，祸患暴作，罡主讼而魁主盗也。

（天罡正月起巳顺行，河魁正月起亥顺行，余十将不司卦内吉凶，故不详注。）太岁之神，始作甲子，阴阳相扶，吉星居焉，偏党好恶凶星立焉。

寅为鬼路，故十二年丧门以寅为始。

申为神门，故十二年白虎以申为始焉，飞廉附之。

盖克我者为官鬼，子受辰克，故十二年以辰起官符，且居五位，五鬼附之。

岁之冲曰岁破，栏杆附之。

戌亦克子，三合丧门，故名吊客，天狗附之。

巳为六阳之终，亥为六阴之极，故巳始死符，亥始病符也。

阴之扶阳，天之造物，故三元四利，十二年以丑起太阳，卯起太阴，未起龙德，酉起福德，顺行为法也。

（四利三元法：一太岁，二太阳，三丧门，四太阴，五官符，六死符，七岁破，八龙德，九白虎，十福德，十一吊客，十二病符，此从年起也。

三元谓上元中元下元也。

四利谓四吉星，太阳、太阴、龙德、福德也。

巳亥宫无吉宿，以阳终阴极也，其附四凶，非在三元旧序。

又有月上飞廉，正月从申逆行，月上五鬼，正月从寅逆行之法，飞廉因白虎亦起申，五鬼因鬼路亦起寅）古人名星之始，或因事而著，或依义而成，或像象而立，必有所本，其无本而妄传者，于吉凶无验，虽多不述也。

大凡吉星之行多顺，凶星之行多逆，地支之星以月为凭，天干之星以日为主，年星虽列，远而较轻，时星间陈，叟而易逝，唯日月之用尊焉。

占星之法，多视其类，非类则弗亲也，各伺其动，不动则不伺也。

然必以用神为主而星辅之，吉以益其吉，凶以甚其凶，而后无偏泥之诮焉，学者辨之。

卦验章第四十以爻而取占应者，谓之用神；以卦而取占应者，谓之卦验，卦验专于卦而不专于爻也。

（以卦名而断吉凶，昔贤所讥，然古又有以卦义断而验者，不可违也。）婚姻忌三冲，则不索用神之衰旺；邦畿征伐忌内反伏吟，而不凭子官；迁居忌外反伏吟，而不凭鬼静；占病主属化墓绝者，虽用旺而凶，此皆先卦而后爻也。

（五者尤为专忌，卜者常泥于用神而失之。）是故筮晴雨者，得乾离则晴，得坎兑则雨；非此，然后察父母子孙以为晦霁也。

筮坟茔者，遇巽风坎水，乃为大凶，以其犯风水而冲也；独秋后占地得坤，春前占山得艮，反为吉兆；蛊有虫蚁，井有水泉，明夷有伏尸；非此，然后索世爻福神以为凶吉也。

（风水最忌六冲，若卜平地，秋后三气得坤卦，卜山地，春前一气得艮卦，反吉，弗论六冲。）出师征伐，遇明夷有覆军之败，遇坎蹇困防汔地之囿，若此者，不复论子官也；求财遇萃曰亏本；出行遇节艮坎明夷曰不吉；狱讼遇大壮与夬曰得理，遇坎蹇明夷曰有囹圄；筮病，遇明夷既济丰节而土鬼独发曰死。

（推之京房萃为缺数，余卦皆昔贤所验。）筮婚姻咸恒节泰者吉，变冲不吉，睽革解离者凶，化合亦凶。

后嗣有无，昔筮大畜而得子，筮蒙而得子，筮涣而得孕，曰腹内怀人也，筮大有同人，及乾与剥而有双胎，曰丙戊两胎于子也。

（昔商瞿将如齐，四十未嗣，夫子蓍之，得大畜九三，后有五丈夫子；周易蒙训为童蒙，补遗云涣腹中怀人。

以上诸卦，皆凭卦断而不及爻用，前贤往有成验。）且有因卦象而取义，因卦义而利用者。

如筮国得否泰，则君子小人可知，得损益，则丰荒可见；筮道业，得艮复咸无妄而成心学；筮儒业，得贲旅坤离而焕文章；筮科第，得乾震而魁黄甲；上疏，岂宜屯蹇，面圣，最喜晋升。

（夫子自筮得旅，筮贲而忧文胜，坤离为文章，震乾得第，皆旧传也。）如噬嗑之日中为市，而宜于贾肆，涣之木在水上，而利于江河；离以佃鱼，随以驾马，益以农田，睽以锄乱；如艮离咸蛊，占蚕而有收，噬嗑鼎颐，占畜而主烹；占起造以大壮为吉，占父母病以大过为凶；防火得离，防盗得坎，防非得噬嗑与讼，防害得明夷小过与损，皆卦忌所列也。

（右卦亦旧传所载，时有征验，然兼察用象更确。）且有古史所记占验者，如观之否，而妫育嗣于姜，归妹之睽，而晋依秦婚而复国。

（陈敬仲奔齐，后大为田氏，晋公女为秦穆夫人，后依秦而复晋。）困之大过而夫陨，不利室家；出师遇复而射目，不利应敌。

（陈文子言夫从风，风陨，不利娶妇；崔氏后败，射目，晋伐楚也。）屯之比而得名，屯之豫而得国，遇蛊而敌败，遇泰而谋成。

（毕万筮仕于晋，得屯之比，见左传。

晋公子重耳，筮适秦而得屯之豫，秦伯伐晋得蛊，晋公子复国得泰，右卦聊述旧闻，然与金钱筮义，断亦少殊，不宜执一而断也。）又有以德以位，配蓍而昌，失德逆天，得吉而亡者。

子仪应乾五之大人，晦庵守天山之肥遁（？），宋祖筮离而违方，明宗得乾而复国，南蒯得坤之六五而反败，志逆天也；穆姜筮艮之八二而兆凶，戒失德也。

（古人亦有筮吉得凶之事，德不足以配蓍也。

先师星元，于出妻者得泰而言凶，劝之终合；瞽于健讼者得豫，戒勿终讼，不听而凶，泰豫本吉，而筮者志凶，则吉凶反应，此亦足为占者之戒也。）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