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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渊海子平(六亲篇)

## 《六亲总篇》

夫六亲者：父、母、兄弟、妻财、子、孙是也。

用日干为主：正印正母；偏印偏母及祖父也；偏财是父，乃母之夫星也，亦为偏妻；正财为妻；偏财为妾，为父是也；比肩为兄弟姐妹也；七杀是男；正官是女；食神是男孙；伤官是女孙及祖母也。

妇人命取六亲，与男命不同：取官星为夫星；七杀是偏夫；食神是男；伤官是女。

经云：“男取克干为嗣，女取干生为子息及奴婢也。”

年为祖上，月为父母伯叔兄弟门户，日为妻妾己身。

且如六亲受克何如？印绶见财，克母及祖母也；见比劫阳刃，克妻妾及父也；官杀多者，难为兄弟；伤官食神多，难为子息；枭印伤孙，克祖母也。

譬如：正印作合母不正；财作合妻不正；官作合女不正；偏财作合妾不正；比肩作合姊妹不正；伤官作合祖母不正；食神作合孙女不正。

假如甲日为主，见癸为母，见戊辰戌为父及妾，见己丑未午字，则与戊字相争夺，又伤癸水，克母之义明矣；见甲寅字，克父及妾；见庚申字，主克兄姊也；见乙卯字克弟妹；见丙巳字克子女也；余仿此。此必以岁运见何字，则克何人；更将冲克衰旺向背，将来者

进，功成者退。兼有孤神寡宿，旬中有空亡者忌，二三反吉。

金空则鸣，火空则发，水空则流，此三者上吉；木空则朽，土空则崩，二者主凶。当以本生年起，克害无疑也。

《六亲捷要歌》分禄须伤主馈人，比肩重迭损严亲；正财克母偏财父，夫妇相刑值退神。食神有寿妻多子，偏官多女少麒麟；乘旺伤官嗣必绝，中和印绶自荣身。

## 《论父》

偏财是父，乃印绶之官星也。

如甲日以戊为父，再见甲寅字、或木局全、或临死绝冲刑之地，主克父也；不然，主离异不睦、或疾病残伤。若得庚字申字救，庶无大害。

如甲旺戊衰，亦主有疾少靠。

如戊临生旺、贵人、天月德地，亦主有贵；更得丙丁生助，享父之福无穷。

如临杀地，父死他乡。

居衰败受制之处、墓绝之地，主父平常，不得父力也。

## 《论母》

正印者，乃生我之身也。

如甲日以癸为母，遇己丑未主克母；见多，主母嫁二夫。

一戊失地、或被克，主母伤前夫。

戊字受生、或印临桃花沐浴，母有外情。

如印长生，主母慈淑寿长、益和子母。

如临阳刃杀地、或值绝墓孤寡，主母不贤或有残疾不睦。

须以理推，无不验矣！

## 《论兄弟姊妹》

比肩者，兄弟也。

且如，甲见甲为兄，乙为弟妹；寅卯亦然。

见庚则克兄，见辛则伤弟。

见己合甲，兄姊不正。

见庚，弟妹不正。

如见杀多，乙木得局，是杀合会乙木而伤甲；此兄不若弟之福，借弟之力而加恃。

甲木寅月，乙木受制，主兄旺弟衰。

其余和顺不睦，但以八字休旺死绝推之，无不应验矣！

## 《论妻妾》

正财为正妻，偏财妾也。

甲木见己土为正财，戊土为偏财。

又见乙木局，亥卯未伤妻。

甲寅克妻也，更主妻不正。

财衰败墓绝，主妻有疾不贤，否则年高再嫁。

见癸字，则妾不正。

见己土丑未字，则主自安。

比肩分夺、财临沐浴桃花，主妻妾私通。

日下月下坐财官，主妻多内助，更得妻财。

偏财得位，妾胜于妻。

主财自旺，妻不容妾。

官杀重见，妻招干蛊可畏。

财官并美，为人怕妻；见杀尤忌。

财多身弱，妻反胜夫。

财命有气，妻妾和顺，是得妻力。

日坐空亡，难为妻妾。

又看孤鸾之日、阳错阴错，主克妻；或因亲致眷、寒房冷娶、入赘填房。女人犯此，主父母家陵替、或致讼事。余仿此例。

## 《论子息》

七杀者子也。

如甲见庚申是子，辛酉是女。若见丙火午寅、或杀临阳刃杀宫，主克子；不然疾病不肖。遇戊己土得令，则子得力和顺。见丙巳字，女不正；若临沐浴桃花，更兼暗合，食神多者，其女私通。若杀临长生月德天德，所临之地，贵人、禄马、食神、财乡，言有强父贵子；要禀中和。

阳日阳时男重见；阳日阴时，先男后女；阴日阴时女重见；阴日阳时，先女后男。

伤官见官，子孙凶顽。

时上伤官及空亡，难为子息。

女命取伤官是子，食神是女；若见印绶枭神，难得子也。

男命官杀得地，而禀中和者，言其有子。将生成之数断之，生旺倍加，死绝减半；太过不及，不以此断。太过有子而多克夭、或凶顽；不及则少生养。

官杀得地而有扶助，吉曜多者，其子忠孝贤明；居休、囚、死、绝、破、败、衰、病、勾绞、元凶、空虚之地，则子当不肖，贫贱疾病之子。更兼孤神寡宿，主孤苦伶仃。

且如甲子之日，甲子之时：庚死于子，死中至老没儿郎；入墓之时难保双；受气绝中一个子；胎中头女有姑娘；养中三子只留二；长生之位，旬中半合，主七个儿子也；沐浴一双保吉康；冠带临官三子位；旺中五子自成行；衰中二子；病中一；自己数至亥病中一。依此推之。

且如八字中若无子星，时上又不生旺，运行官杀旺乡，主有子；运过却无。

如柱中有官杀，而行伤、食、休、衰、绝、弱之运，伤损其子；运过方存。

八字有一杀一子，二杀二子，无杀无子。

如柱中身杀两停，而杀逢旺乡，就作多子断之；亦看财神何如，逐时增减，多寡推之。无不验矣！

## 《论小儿》

凡小儿命，见财多，必庶出螟蛉，克父母也；若幼年行运于财旺之乡亦然。

甲侧生顶不正，有胎衣遮；丁偏生双顶，干生有依，应有克刑；辰复生，背父易生易养；申有声；寅迟滞；未吉；辰有胎衣包；仰生有惊。

夫小儿命，大要身旺，最喜印绶生之，无财克之，则易生灾少。不要官星七杀、阳刃伤官太旺，身旺亦多灾；身弱则难养。

如见所畏之辰，切不要行运岁君助之。

大畏财旺，不庶出必螟蛉，克父母也；更不要行运早，盖气难敌也。

生月中之后，月逢七杀，赖有丁火为印绶，寅为长生之地，能生戊土；不合见庚子，巳字金长生，其二子之水为财，克丁火生气，反生月中七杀。七杀来克身，身弱难敌；故当年十一月，其子死矣！此为生杀坏印之祸也。

如：此命四柱财重，自分娩几乎俱亡；未岁余父母亦亡，乃过房继养。其它仿此，无疑也！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