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--
url: /命/滴天髓/滴天髓阐微(通神论).md
---
# 滴天髓阐微(通神论)

《滴天髓》为中国传统命理学中最重要的典籍，相传其原文为宋之京图撰，明代刘伯温为之注释，到清代道光年间，士人任铁樵再为《滴天髓》作疏，结合一生命理实践分篇增注，阐微发隐，使任注《滴天髓》成为传统命理学最重要的典籍，而任铁樵本人也在中国命理学史上奠定了继往开来的重要地位。

## 一、天道

欲识三元万法宗，先观帝载与神功。

原注：天有阴阳，故春木、夏火、秋金、冬水、季土，随时显其神功，命中天地人三元之理，悉本于此。

任氏曰：干为天元，支为地元，支中所藏为人元。人之禀命，万有不齐，总不越此三元之理，所谓万法宗也。阴阳本乎太极，是谓帝载，五行播于四时，是谓神功，乃三才之统系，万物之本原。《滴天髓》首明天道如此。

## 二、地道

坤元合德机缄通，五气偏全定吉凶。

原注：地有刚柔，故五行生于东南西北中，与天合德，而感其机缄之妙。赋于人者，有偏全之不一，故吉凶定于此。

任氏曰：“大哉乾元，万物资始”，“至哉坤元，万物资生”，乾主健，坤主顺。顺以承天，德与天合；煦蕴覆育，机缄流通。特五行之气有偏全，故万物之命有吉凶。

## 三、人道

戴天覆地人为贵，顺则吉兮凶则悖。

原注：万物莫不得五行而戴天履地，惟人得五行之全，故为贵。其有吉凶之不一者，以其得于五行之顺与悖也。

任氏曰：人居覆载之中，戴天履地，八字贵乎天干地支顺而不悖也。顺者接续相生，悖者反克为害，故吉凶判然。如天干气弱，地支生之，地支神衰，天干辅之，皆为有情而顺则吉；如天干衰弱，地支抑之，地支气弱，天干克之，皆为无情而悖则凶也。假如干是木，畏金之克，地支有亥子生之；支无亥子，天干有壬癸以化之；干无壬癸，地支有寅卯以通根；支无寅卯，天干有丙丁以制之，木有生机，吉可知矣。若天干无壬癸，而反透之以戊己；支无亥子寅卯，而反加之以辰戌丑未申酉，党助庚辛之金，木无生理，凶可知矣。

馀可类推。凡物莫不得五行，戴天履地，即羽毛鳞蚧，亦各得五行专气而生，如羽虫属火，毛属木，鳞属金，蚧属水。惟人属土，土居中央，乃木火金水中气所成，独是五行之全，为贵。是以人之八字，最宜四柱流通，五行生化；大忌四柱缺陷，五行偏枯。谬书妄言四戊午者，是圣帝之造，四癸亥者，是张桓侯之造，究其理皆后人讹传。

余行道以来，推过四戊午、四丁未、四癸亥、四乙酉、四辛卯、四庚辰、四甲戌者甚多，皆作偏枯论，无不应验。同邑史姓者有四壬寅者，寅中火土长生，食神禄旺，尚有生化之忣，而妻财子禄，不能全美，只因寅中火土之气，无从引出，以致幼遭孤苦，中受饥寒；至三旬外，运转南方，引出寅中火气，得际遇，经营发财；后竟无子，家业分夺一空。可知仍作偏枯论也。由此观之，命贵中和，偏枯终于有损；理求平正，奇异不足为凭。

## 四、知命

要与人间开聋聩，顺逆之机须理会。

原注：不知命者如聋聩，知命于顺逆之机而能理会之，庶可以开天下之聋聩。

任氏曰：此言有至理，惟恐后人学命，不究顺逆之机。妄谈人命，贻误不浅，混看奇格异局，一切神杀，荒唐取用，桃花咸池，专论女命邪淫，受责鬼神；金锁铁蛇，谬指小儿关煞，忧人父母；不论日主之衰旺，总以财官为喜，伤杀为憎，定人终身；不管日主之强弱，尽以食印为福，枭劫为殃，不知财官等名，为六亲取用而列，竟认作财可养命，官可荣身，何其愚也！

如财可养命，则财多身弱者，不为富屋贫人，而成巨富；官可荣身，则身衰官重者，不至夭贱，而成显贵。余详考古书，子平之法，全在四柱五行。察其衰旺，究其顺悖，审其进退，论其喜忌，是谓理会。至于奇格异局，神煞纳音诸名目，乃好事妄造，非关命理休咎。若据此论命，必至以正为谬，以是为非，讹以传讹，遂使吉凶之理，昏昧难明矣。

书云：“用之为财不可劫，用之为官不可伤，用之印绶不可坏，用之食神不可夺。”此四句原有至理，其要在一“用”字。无知学命者，不究“用”字根源，专以财官为重，不知不用财星尽可劫，不用官星尽可伤，不用印绶尽可坏，不用食神尽可夺。顺悖之机不理会，与聋聩何异岂能论吉凶，辩贤否，而有功於世哉！反误世惑人者多矣！

高宗纯皇帝与造：

八字：辛卯 丁酉 庚午 丙子

大运：丙申 乙未 癸巳 壬辰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

天干庚辛丙丁，正配火炼秋金；地支子午卯酉，又配坎离震兑。支全四正，气贯八方，然五行无土，虽诞秋令，不作旺论。最喜子午逢冲，水克火，使午火不破酉金，足以辅主；更妙卯酉逢冲，金克木，则卯木不助午火，制伏得宜。卯酉为震兑，主仁义之真极；子午为坎离，宰天地之中气。且坎离得日月之正体，无消无灭，一润一暄，坐下端门，水火既济。所以八方宾服，四海攸同，金马朱鸢，并隶版图之内，白狼玄兔，咸归覆帱之中，天下熙宁也。

八字：庚申 庚辰 戊辰 戊午

大运：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

董中堂造，日干戊土，生于季春午时，似乎旺相，第春时虚土，非比六九月之实也。且两辰蓄水为湿，足以泄火生金，干透两庚，支会申辰，日主过泄，用神必在午火。喜水木不见，日主印绶不伤，精神旺足，纯粹中和。一生宦海无波，三十余年太平相业，直至子运会水局不禄，寿已八旬矣。

八字：辛酉 辛丑 己酉 丙寅

大运：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

此造与上造异曲同工之妙，日干己土，虽诞丑月，然冬土寒湿，非比六九月之温煦。且丑中蓄水含金，干透两辛，支会丑酉，日主过泄，用神必在丙火。喜时中寅木，九寒回阳，丙火有根。人极纤美灵秀，早运壬癸，书香有阻，将来巳午未南方火地，前程未可限量。（新增）

八字：

大运：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

同邑王姓造。俗以身强杀浅论，取庚金为用，谓春木逢金，必作栋梁之器，劝其读书必发；至三旬外，不但读书未售，而且家业渐销，嘱余推之。观其支坐两寅，乘权当令，干透两壬，生助旺神，年支之辰土，乃水之库，木之余气，能蓄水养木，不能生金，一点庚金，休囚已极，且午火敌之，壬水泄之，不惟无用，反为生水之病。

大凡旺之极者，宜泄而不宜克，宜顺其气势，弗悖其性也。以午火为用，将来运至火地，虽不贵于名，定当富于利，如再守芸窗，终身误矣。彼即弃儒就经营，至丙午运，克尽庚金之病，不满十年，发财十余万，则庚金为病明矣。

八字：

大运：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

此福建人不知姓氏，庚午冬，余推之，大取金水运，不取火土。彼曰：金水旺极，何以又取金水？则命书不足凭乎？书曰：“旺则宜泄宜伤”，今满局金水，反取金水，是命书无凭矣。余曰：命书何为无凭？皆因不能识命中五行之奥妙耳。此造水旺逢金，其势冲奔，一点甲木枯浮，难泄水气，如止其流，反成水患，不若顺其流为美。

初运癸亥，助其旺神，荫庇有余；一交壬戌，水不通根，逆其气势，刑耗并见；辛酉庚申，丁财并旺；己未戊午，逆其性，半生事业，尽付东流，刑妻克子，孤苦无依。此所谓“昆仑之水，可顺而不可逆也”。顺逆之机，不可不知也。

八字：

大运：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

若思按，上造《滴天髓》作癸酉/甲子/癸亥/辛酉，但根据推算，似乎要到第二天的甲子日辰时后方才交节，那么其八字就应该为癸酉/癸亥/癸亥/辛酉。比较而言，两造都是水势旺极，格局颇为相近，大运亦相差不过数十天，因此滴天髓的论断是正确的。

又以任铁樵氏的学力，当不会有此种错误，从上面的文字看，命主本人亦通晓命理学，大概此八字乃属自报，非任师推得。行文至此，遥思当时，不禁心旷神怡，为之倾倒。

## 五、理气

理承气行岂有常，进兮退兮宜抑扬。

原注：阖关往来皆是气，而理行乎其间。行之始而进，进之极则为退之机，如三月之甲木是也；行之盛而退，退之极则为进之机，如九月之甲木是也。学者宜抑扬其浅深，斯可以言命也。

任氏曰：进退之机，不可不知也。

非长生为旺，死绝为衰，必当审明理气之进退，庶得衰旺之真机矣。凡五行旺相休囚，按四季而定之。将来者进，是谓相；进而当令，是谓旺；功成者退，是谓休；退而无气，是谓囚。须辨其旺相休囚，以知其进退之机。为日主，为喜神，宜旺相，不宜休囚；为凶煞，为忌神，宜休囚，不宜旺相。然相妙于旺，旺则极盛之物，其退反速，相则方长之气，其进无涯也。休甚乎囚，囚则既极之势，必将渐生；休则方退之气，未能遽复也。此理气进退之正论也，爰举两造为例。

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

甲木休困已极，庚金禄旺克之，一点丁火，难以相对，加之两财生杀，似乎杀重身轻，不知九月甲木进气，壬水贴身相生，不伤丁火。丁火虽弱，通根身库，戌乃燥土，火之本根，辰乃湿土，木之余气。天干一生一制，地支又遇长生，四柱生化有情，五行不争不妒。至丁运科甲连登，用火敌杀明矣。虽久任京官，而宦资丰存，皆一路南方运也。

若思按，此初看似要用印，然局有印，则身已滋，必用伤官制杀也。妙在甲木进气，则足以任泄任制，否则不堪。

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

此与前大同小异。以俗论之，“甲以乙妹妻庚，凶为吉兆”，含合忘冲，较之前造更佳，何彼则翰苑，此则寒袷？不知乙庚合而化金，反助其暴。彼则甲辰，辰乃湿土，能生木，此则甲戌，戌燥土不能生木；彼则申辰拱化，此则申戌生杀；彼则甲木进气，而庚金退，此则庚金进气，而甲木退。推此两造，天渊之隔，进退之机，不可不知也。

## 六、配合

配合干支仔细详，定人福祸与灾祥。

原注：天干地支，相为配合，仔细推详其进退之机，则可以断人之祸福灾祥矣。

任氏曰：此章乃辟谬之要领也。配合干支，必须正理搜寻详推，与衰旺喜忌之理，不可将四柱干支弗论，专从奇格、异局、神杀等类妄谈，以致祸福无凭，吉凶不验。命中至理，只存用神，不拘财、官、印绶、比劫、食伤、枭杀，皆可为用，勿以名之美者为佳，恶者为憎。果能审日主之衰旺，用神之喜忌，当抑则抑，当扶则扶，所谓去留舒配，取裁确当，则运途否泰，显然明白，祸福灾祥，无不验矣。

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

此造以俗论之，干透三奇之美，支逢拱贵之荣，且又会局不冲，官星得用，主名利双收。然庚申生于季春，水本休囚，原可用官，嫌其支会水局，则坎增其势，而离失其威，官星必伤，不足为用。欲以强众敌寡而用壬水，更嫌三奇透戊，枭深夺食，亦难作用。甲木之财，本可借用，疏土卫水，泄伤生官，似乎有情，不知甲木退气，戊土当权，难以疏通。纵用甲木，亦是假神，不过庸碌之人。况运走西南甲木休囚之地，虽有祖业，亦一败而尽，且不免刑妻克子，孤苦不堪。以三奇拱贵等格论命，而不看用神者，皆虚谬耳。

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

此造初看，一无可取，天干壬丙一克，地支子午遥冲，且寒木喜阳，正遇水势泛滥，火气克绝，似乎名利无成。余细推之，三水二土二火，水势虽旺，喜无金；火本休囚，喜有土卫，谓儿能救母；况天干壬水生乙木，丙火生己土，各立门户，相生有情，必无争克之意。地支虽北方，然喜己土原神透出，通根禄旺，互相兹护，其势足以止水卫火，正谓有病得药。

且一阳后万物怀胎，木火进气，以伤官秀气为用。中年运走东南，用神生旺，必是甲第中人。交寅，火生木旺，运登甲榜，入翰苑，是以青云直上。

由此两造观之，配合干支之理，其可忽乎？

## 七、天干

五阳皆阳丙为最，五阴皆阴癸为至。

原注：甲、丙、戊、庚、壬为阳，独丙火秉阳之精，而为阳中之阳；乙、丁、己、辛、癸为阴，独癸水秉阴之精，而为阴中之阴。

任氏曰：丙乃纯阳之火，万物莫不由此而发，得此而敛；癸乃纯阴之水，万物莫不由此而生，得此而茂。阳极则阴生，故丙辛化水；阴极则阳生，故戊癸化火。阴阳相济，万物有生生之妙。夫十干之气，以先天言之，固一原同出，以后天言之，亦一气相包。甲乙一木也，丙丁一火也，戊己一土也，庚辛一金也，壬癸一水也，即分别所用，不过阳刚阴柔，阳健阴顺而已。

窃怪命家作歌为赋，比拟失伦，竟以甲木为梁栋，乙木为花果；丙作太阳，丁作灯烛；戊作城墙，己作田园；庚为顽铁，辛作珠玉；壬为江河，癸为雨露。相沿已久，牢不可破，用之论命，诚大谬也。如谓甲为无根死木，乙为有根活木，同是木而分生死，岂阳木独禀死气，阴木独禀生气乎？又谓活木畏水泛，死木不畏水泛，岂活木遇水且漂，而枯槎遇水反定乎？论断诸干，如此之类，不一而足，当尽避之，以绝将来之谬。

五阳从气不从势，五阴从势无情义。

原注：五阳得阳之气，即能成乎阳刚之势，不畏财杀之势；五阴得阴之气，即能成乎阴顺之义，故木盛则从木，火盛则从火，土盛则从土，金盛则从金，水盛则从水。于情义之所在者，见其势衰，则忌之矣，盖妇人之情也。如此，若得气顺理正者，亦未必从势而忘义，虽从亦必正矣。

任氏曰：五阳气避，光亨之象易观；五阴气翕，包含之蕴难测。五阳之性刚健，故不畏财煞，而有测隐之心，其处世不苟且；五阴之性柔顺，故见势忘义，而有鄙吝之心，其处世多骄谄。是以柔能克制刚，刚不能制克柔也。大抵趋利忘义之徒，皆阴气之为戾也；豪侠慷慨之人，皆阳气之独钟。然尚有阳中之阴、阴中之阳，又有阳外阴内、阴外阳内，亦当辨之。

阳中之阴，外仁义而内奸诈；阴中之阳，外凶险而内仁慈；阳外阴内者，包藏祸心；阴外阳内者，秉持直道。此人品之端邪？故不可以不辨。要在气势顺正，四柱五行停匀，庶不偏倚，自无损人利己之心。凡持身涉世之道，趋避必先知人，故云“择其善者而从之”，即此意也。

甲木参天，脱胎要火。春不容金，秋不容土。火炽乘龙，水宕骑虎。地润天和，植立千古。

原注：纯阳之木，参天雄壮。火者木之子也，旺木得火而愈敷荣。生于春则欺金，而不能容金也；生于秋则助金，而不能容土也。寅午戌，丙丁多见而坐辰，则能归；申子辰，壬癸多见而坐寅，则能纳。使土气不干，水气不消，则能长生矣。

任氏曰：甲为纯阳之木，体本坚固，参天之势，又极雄壮。生于春初，木嫩气寒，得火而发荣；生于仲春，旺极之势，宜泄其菁英。所谓强木得火，方化其顽。克之者金，然金属休囚，以衰金而克旺木，木坚金缺，势所必然，故春不容金也。生于秋，失时就衰，但枝叶虽凋落渐稀，根气却收敛下达，受克者土。秋土生金泄气，最为虚薄。以虚气之土，遇下攻之木，不能培木之根，必反遭其倾陷，故秋不容土也。

柱中寅午戌全，又透丙丁，不惟泄气太过，而木且被焚，宜坐辰，辰为水库，其土湿，湿土能生木泄火，所谓火炽乘龙也。申子辰全又透壬癸，水泛木浮，宜坐寅，寅乃火土生地，木之禄旺，能纳水气，不致浮泛，所谓水宕骑虎也。如果金不锐，土不燥，火不烈，水不狂，非植立千古而得长生者哉！

乙木虽柔，刲羊解牛。怀丁抱丙，跨凤乘猴。虚湿之地，骑马亦忧。藤萝系甲，可春可秋。

原注：乙木者，生于春如桃李，夏如禾稼，秋如桐桂，冬如奇葩。坐丑未能制柔土，如割宰羊、解割牛然，只要有一丙丁，则虽生申酉之月，亦不胃之；生于子月，而又壬癸发透者，则虽坐午，亦能发生。故益知坐丑未月之为美。甲与寅字多见，弟从兄义，譬之藤萝附乔木，不畏斫伐也。

任氏曰：乙木者，甲之质，而承甲之生气也。春如桃李，金克则凋；夏如禾家，水滋得生；秋如桐桂，金旺火制；冬如奇葩，火湿土培。生于春宜火者，喜其发荣也；生于夏宜水者，润地之燥也；生于秋宜火者，使其克金也；生于冬宜火者，解天之冻也。割羊解牛者，生于丑未月，或乙未乙丑日，未乃木库，得以蟠根，丑乃湿土，可以受气也。

怀丁抱丙，跨凤乘猴者，生于申酉月，或乙酉日，得丙丁透出天干，有水不相争克，制化得宜，不畏金强。虚湿之地，骑马亦忧者，生于亥子月，四柱无丙丁，又无戌未燥土，即使年支有午，亦难发生也。天干甲透，地支寅藏，此谓鸢萝系松柏，春固得助，秋亦合扶，故可春可秋，言四季皆可也。

丙火猛烈，欺霜侮雪。能煅庚金，逢辛反怯。土众成慈，水猖显节。虎马犬乡，甲木若来，必当焚灭（一本作虎马犬乡，甲来成灭）。

原注：火阳精也，丙火灼阳之至，故猛烈，不畏秋而欺霜，不畏冬而侮雪。庚金虽顽，力能煅之，辛金本柔，合而反弱。土其子也，见戊己多而成慈爱之德；水其君也，遇壬癸旺而显忠节之风。至于未遂炎上之性，而遇寅午戌三位者，露甲木则燥而焚灭也。

任氏曰：丙乃纯阳之火，其势猛烈，欺霜侮雪，有除寒解冻之功。能煅庚金，遇强暴而施克伐也；逢辛反怯，合柔顺而寓和平也。土众成慈，不凌下也；水猖显节，不援上也。虎马犬乡者，支坐寅午戌，火势已过于猛烈，若再见甲木来生，转致焚灭也。由此论之，泄其威，须用己土；遏其焰，必要壬水；顺其性，还须辛金。

己土卑湿之体，能收元阳之气；戊土高燥，见丙火而焦坼矣。壬水刚中之德，能制暴烈之火；癸水阴柔，逢丙火而涸干矣。辛金柔软之物，明作合而相亲，暗化水而相济；庚金刚健，刚又逢刚，势不两立。此虽举五行而论，然世事人情，何莫不然！

丁火柔中，内性昭融。抱乙而孝，合壬而忠。旺而不烈，衰而不穷，如有嫡母，可秋可冬。

原注：丁干属阴，火性虽阴，柔而得其中矣。外柔顺而内文明，内性岂不昭融乎？乙非丁之嫡母也，乙畏辛而辛抱之，不若丙抱甲而反能焚甲木也，不若乙抱丁而反能晦丁火也，其孝异乎人矣。壬为丁之正君也，壬畏戊而丁合之，外则抚恤戊土，能使戊土不欺壬也，内则暗化木神，而使戊土不敢抗乎壬也，其忠异乎人矣。生于秋冬，得一甲木，则倚之不灭，而焰至无穷也，故曰可秋可冬。皆柔之道也。

任氏曰：丁非灯烛之谓，较丙火则柔中耳。内性昭融者，文明之象也。抱乙而孝，明使辛金不伤乙木也；合壬而忠，暗使戊土不伤壬水也。惟其柔中，故无太过不及之弊，虽时当乘旺，而不至赫炎；即时值就衰，而不至于熄灭。干透甲乙，秋生不畏金；支藏寅卯，冬产不忌水。

戊土固重，既中且正。静翕动辟，万物司命。水润物生，火燥物病。若在艮坤，怕冲宜静。

原注：戊土非城墙堤岸之谓也，较己特高厚刚燥，乃己土发源之地，得乎中气而且正大矣。春夏则气辟而生万物，秋冬则气翕而成万物，故为万物之司命也。其气属阳，喜润不喜燥，坐寅怕申，坐申怕寅。盖冲则根动，非地道之正也，故宜静。

任氏曰：戊为阳土，其气固重，居中得正。春夏气动而避，则发生，秋冬气静而翕，则收藏，故为万物之司命也。其气高厚，生于春夏，火旺宜水润之，则万物发生，燥则物枯；生于秋冬，水多宜火暖之，则万物化成，湿则物病。艮坤者，寅申之月也。春则受克，气虚宜静；秋则多泄，体薄怕冲。或坐寅申日，亦喜静忌冲。

又生四季月者，最喜庚申辛酉之金，秀气流行，定为贵格，己土亦然。如柱见木火，或行运遇之，则破矣。

己土卑湿，中正蓄藏。不愁木盛，不畏水狂。火少火晦，金多金光。若要物旺，宜助宜帮。

己土卑薄软湿，乃戊土枝叶之地，亦主中正而能蓄藏万物。柔土能生木，非木所能克，故不愁木盛；土深而能纳水，非水所能荡，故不畏水狂。无根之火，不能生湿土，故火少而火反晦；湿土能润金气，故金多而金光彩，反清莹可观。此其无为而有为之妙用。若要万物充盛长旺，惟土势深固，又得火气暖和方可。

任氏曰：己土为阴湿之地，中正蓄藏，贯八方而旺四季，有滋生不息之妙用焉。不愁木盛者，其性柔和，木藉以培养，木不克也。不畏水狂者，其体端凝，水得以纳藏，水不冲也。水少火晦者，丁火也，阴土能敛火，晦火也。金多金光者，辛金也，湿土能生金，润金也。柱中土气深固，又得丙火去其阴湿之气，更足以滋生万物，所谓宜助宜帮者也。

庚金带煞，刚健为最。得水而清，得火而锐。土润则生，土干则脆。能赢甲兄，输于乙妹。

原注：庚金乃天上之太白，带杀而刚健。健而得水，则气流而清；刚而得火，则气纯而锐。有水之土，能全其生；有火之土，能使其脆。甲木虽强，力足伐之；乙木虽柔，合而反弱。

任氏曰：庚乃秋天肃杀之气，刚健为最。得水而清者，壬水也，壬水发生，引通刚杀之性，便觉淬厉晶莹。

得火而锐者，丁火也，丁火阴柔，不与庚金为敌，良冶销熔，遂成剑戟，洪炉煅炼，时露锋砧。生于春夏，其气稍弱，遇丑辰之湿土则生，逢未戌之燥土则脆。甲木正敌，力能伐之；与乙相合，转觉有情。乙非尽合庚而助暴，庚亦非尽合乙而反弱也，宜详辨之。

辛金软弱，温润而清。畏土之叠，乐水之盈。能扶社稷，能救生灵。热则喜母，寒则喜丁。

原注：辛乃阴金，非珠玉之谓也。凡温软清润者，皆辛金也。戊己土多而能埋，故畏之；壬癸水多而必秀，故乐之。辛为丙之臣也，合丙化水，使丙火臣服壬水，而安扶社稷；辛为甲之君也，合丙化水，使丙火不焚甲木，而救援生灵。生于九夏而得己土，则能晦火而存之；生于隆冬而得丁火，则能敌寒而养之。故辛金生于冬月，见丙火则男命不贵，虽贵亦不忠；女命克夫，不克亦不和。见丁男女皆贵且顺。

任氏曰：辛金乃人间五金之质，故清润可观。畏土之叠者，戊土太重，而涸水埋金；乐水之盈者，壬水有余，而润土养金也。辛为甲之君也，丙火能焚甲木，合而化水，使丙火不焚甲木，反有相生之象；辛为丙之臣也，丙火能生戊土，合丙化水，使丙火不生戊土，反有相助之美。岂非扶社稷救生灵乎？生于夏而火多，有己土则晦火而生金；生于冬而水旺，有丁火则温水而养金。所谓热则喜母，寒则喜丁也。

壬水通河，能泄金气，刚中之德，周流不滞。通根透癸，冲天奔地。化则有情，从则相济。

原注：壬水即癸水之发源，昆仑之水也；癸水即壬水之归宿，扶桑之水也。有分有合，运行不息，所以为百川者此也，亦为雨露者此也，是不可歧而二之。申为天关，乃天河之口，壬水长生于此，能泄西方金气。周流之性，冲进不滞，刚中之德犹然也。若申子辰全而又透癸，则其势冲奔，不可遏也。

如东海本发端于天河，复成水患，命中遇之，若无财官者，其祸当何如哉！合丁化木，又生丁火，则可谓有情；能制丙火，不使其夺丁之爱，故为夫义而为君仁。生于九夏，则巳、午、未、申火土之气，得壬水熏蒸而成雨露，故虽从火土，未尝不相济也。

任氏曰：壬为阳水。通河者，即天河也，长生在申，申在天河之口，又在坤方，壬水生此，能泄西方肃杀气，所以为刚中之德也。百川之源，周流不滞，易进而难退也。如申子辰全，又透癸水，其势泛滥，纵有戊己之土，亦不能止其流，若强制之，反冲激而成水患，必须用木泄之，顺其气势，不至于冲奔也。合丁化木，又能生火，不息之妙，化则有情也。生于四、五、六月，柱中火土并旺，别无金水相助。火旺透干则从火，土旺透干则从土，调和润泽，仍有相济之功也。

癸水至弱，达于天津。得龙而运，功化斯神。不愁火土，不论庚辛。合戊见火，化象斯真。

原注：癸水乃阴之纯而至弱，故扶桑有弱水也。达于天津，随天而运，得龙以成云雨，乃能润泽万物，功化斯神。凡柱中有甲乙寅卯，皆能运水气，生木制火，润土养金，定为贵格，火土虽多不畏。至于庚金，则不赖蜞生，亦不忌其多。惟合戊土化火也，戊生寅，癸生卯，皆属东方，故能生火。

此固一说也，不知地不满东南，戊土之极处，即癸水之尽处，乃太阳起方也，故化火。凡戊癸得丙丁透者，不论衰旺，秋冬皆能化火，最为真也。

任氏曰：癸水非雨露之谓，乃纯阴之水。发源虽长，其性极弱，其势最静，能润土养金，发育万物，得龙而运，变化不测。所谓逢龙即化，龙即辰也，非真龙而能变化也。得辰而化者，化辰之原神发露也，凡十干逢辰位，必干透化神，此一定不易之理也。不愁火土者，至弱之性，见火土多即从化矣；不论庚辛者，弱水不能泄金气，所谓金多反浊，癸水是也。

合戊见火者，阴极则阳生，戊土燥厚，柱中得丙火透露，引出化神，乃为真也。若秋冬金水旺地，纵使支遇辰龙，干透丙丁，亦难从化，宜细详之。

## 八、地支

阳支动且强，速达显灾祥；阴支静且专，否泰每经年。

原注：子、寅、辰、午、申、戌，阳也，其性动，其势强，其发至速，其灾祥至显；丑、卯、巳、未、酉、亥，阴也，其性静，其气专，发之不速，而否泰之验，每至经年而后见。

任氏曰：地支有以子至巳为阳，午至亥为阴者，此从冬至阳生、夏至阴生论；有以寅至未为阳，申至丑为阴者，此分木火为阳，金水为阴也。命家以子、寅、辰、午、申、戌为阳，丑、卯、巳、未、酉、亥为阴。

若子从癸、午从丁，是体阳而用阴也；巳从丙，亥从壬，是体阴而用阳也。分别取用，亦惟刚柔健顺之理，与天干无异，但生克制化，其理多端，盖一支所藏或二干，或三干故耳。然以本气为主，寅必先甲而后及丙，申必先庚而后及壬，余支皆然。阳支性动而强，吉凶之验恒速；阴支性静而弱，祸福之应较迟。在局在运，均以此意消息之。

生方怕动库宜开，败地逢冲仔细推。

原注：寅、申、巳、亥生方也，忌冲动；辰、戌、丑、未四库也，宜冲开。子、午、卯、酉四败也，有逢合而喜冲者，不若生地之必不可冲也；有逢冲而喜合者，不若库地之必不可闲也。须仔细详之。

任氏曰：旧说云，金水能冲木火，木火不能冲金水，此论天干则可，论地支则不可。盖地支之气多不专，有他气藏在内也。须看他气乘权得势，即木火亦岂不能冲金水乎？生方怕动者，两败俱伤也。假如寅申逢冲，申中庚金，克寅中甲木，寅中丙火，未尝不克申中庚金；申中壬水，克寅中丙火，寅中戊土，未尝不克申中壬水。

战克不静故也。库宜开者，然亦有宜不宜，详在杂气章中。败地逢冲仔细推者，子、午、卯、酉之专气也，用金水则可冲，用木火则不可冲。然亦须活看，不可执一。倘用春夏之金水，则金水之气休囚，木火之势旺相，金水岂不反伤乎？宜参究之。

癸酉 甲戌 己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

秋水通源，金当令，水重重，木囚逢冲，不足为用。火虽休而紧贴日支，况秋初余气未息，用神必在巳火。巳亥逢冲，群劫纷争，所以连克三妻，无子。兼之运走北方水地，以致破耗异常；至戊寅己卯，运转东方，喜用合宜，得其温饱；庚运制伤生劫，又逢酉年，喜用两伤，不禄。

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

甲寅日元，生于孟冬，寒木必须用火。柱中四逢旺水伤用，无土砥定，似乎不美，妙在寅亥临合，巳火绝处逢生，此即兴发之机。然初运西方金地，有伤体用，碌碌风霜，奔驰未遇；四旬外运转南方火土之地，助起用神，弃印就财，财发数万，娶妾，连生四子。由是观之，印绶作用，逢财为祸不小，不如就财，发福最大。

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

伤官用印，喜神即是官星，非俗论土金伤官忌官星也。卯酉冲，则印绶无生助之神；子午冲，使伤官得以肆逞。地支金旺水生，木火冲克已尽，天干火土虚脱，以致读书未遂，碌碌经营。然喜水不透，为人文采风流，精于书法。更兼中运天干金水，未免有志难伸。凡伤官佩印喜用在木火者，忌见金水也。

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

此造非支全四库之美，所喜者辛金吐秀，丑中元神透出，泄其精英，更妙木火伏而不见，纯清不混。至酉运，辛金得地，中乡榜；后因运行南方，木火并旺，用神之辛金受伤，由举而进，而不能选。

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

此满局印绶，土重金埋，壬水用神伤尽，未辰虽藏乙木无冲，或可借用，以待运来引出，乃被丑戌冲破，藏金暗相砍伐，以至克妻无子。由此论之，四库必要冲者，执一之论也，全在天干调剂得宜，更须用神有力，岁运辅助，庶无偏枯之病也。

支神只以冲为重，刑与穿兮动不动。

原注：冲者必是相克，及四库兄弟之冲，所以必动；至于刑穿之间，又有相生相合者存，所以有动不动之异。

任氏曰：地支逢冲，犹天干之相克也，须视其强弱喜忌而论之。至于四库之冲，亦有宜不宜，如三月之辰，乙木司令，逢戌冲，则戌中辛金，亦能伤乙木；六月之未，丁火司令，逢丑冲，则丑中癸水，亦能伤丁火。按三月之乙、六月之丁，虽属退气，若得司令，竟可为用，冲则受伤，不足用矣。所谓暮库逢冲则发者，后人之谬也。

暮者，坟暮之意；库者，木火金水收藏埋根之地，譬如得气之坟，未开动而发福者也。如木火金水之天干，地支无寅、卯、巳、午、申、酉、亥、子之禄旺，全赖辰戌丑未之身库通根，逢冲则微根拨尽，未有冲动而强旺者也。如不用司令，以土为喜神，冲之有益无损，盖土动则发生矣。

刑之义无所取，如亥刑亥、辰刑辰、酉刑酉、午刑午，谓之自刑，本支见本支，自谓同气，何以相刑？子刑卯，卯刑子，是谓相生，何以相刑？戌刑未，未刑丑，皆为土气，更不当刑。寅刑巳，亦是相生，寅申相刑，即冲何必再刑？又曰子卯一刑也，寅巳申二刑也，丑戌未三刑也，故称三刑，又有自刑，此皆俗谬，姑置之。

穿，即害也，六害由六合而来，冲我合神，故为之害，如子合丑而未冲，丑合子而午冲之类。子未之害，无非相克，丑午寅亥之害，乃是相生，何以为害？且刑既不足为凭，而害之义，尤为穿凿。总以论其生克为是，至于破之义，非害即刑也，尤属不经，削之可也。

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

壬子日元，支逢两刃，干透癸辛，五行无土，年干丙火临绝，合辛化水，最喜卯旺提纲，泄其菁英，能化劫刃之顽。秀气流行，为人恭而有礼，和而中节。至甲运，木之元神发露，科甲连登；午运得卯木泄水生火，及乙未丙运，官至郡守，仕途平顺。以俗论之，子卯为无礼之刑，且伤官羊刃逢刑，必至傲慢无礼，凶恶多端矣。

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己丑

庚辰日元，生于季夏，金进气，土当权，喜其丁火司令，元神发露而为用神，能制辛金之劫。未为火之余气，辰乃木之余气，财官皆通根有气，更妙亥水润土养金而滋木，四柱无缺陷。运走东南，金水虚，木火实，一生无凶无险。辰运午年，财、印皆有生扶，中乡榜，由琴堂而迁司马。寿至丑运。

若思按，此乾造出生之时辰恰逢辛未年之小暑节，前人论命，凡遇交节之时辰生人，皆作十岁运，似以旧时历书所载之交节时刻有欠精准，无法判定出生之于交节先后也。今天文历书所载交节时刻往往精确到分秒，易于判断节后节前，故行运迟早，与古人所推不同。如上造，以小暑节后生而论，一岁即入运，则丙午年三十六岁，应为卯运。又寿至丑运云云，古法在六十六岁后，今法丑运则仅为五十六岁后，未可言寿矣。六十六后当为子运，子辰合水化伤官，宜其所终。虽如此，然命理精微，古人之法亦未可轻弃，仍需今人探寻其真机也。

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己丑

此与前造大同小异，财官亦通根有气，前则丁火司令，此则己土司令。更嫌丑时，丁火熄灭，则年干辛金肆逞，冲去未中木火微根，财官虽有若无。初运甲午，木火并旺，荫庇有余；一交癸巳，克丁拱丑，伤劫并旺，刑丧破耗；壬辰运，妻子两伤，家业荡然无存，削发为僧。以俗论之，丑未冲开财官两库，名利两全也。

暗冲暗会尤为喜，彼冲我兮皆冲起。

原注：如柱中无所缺之局，取多者暗冲暗会，冲起暗神，而来会合暗神，比明冲明会尤佳，子来冲午，寅与戌会午是也。是日为我，提纲为彼；提纲为我，年时为彼；四柱为我，运途为彼；运途为我，岁月为彼。如我寅彼申，申能克寅，是彼冲我；我子彼午，子能克午，是我冲彼。皆为冲起。

任氏曰：支中逢冲，固非美事，然八字缺陷者多，停匀者少。木火旺，金水必乏矣；金水旺，木火必乏矣。若旺而有余者冲去之，衰而不足者会助之为美。如四柱无冲会之神，得岁运暗来冲会尤为喜也。盖有病得良剂以生也。然冲有彼我之分，会有去来之理。彼我者，不必分年时为彼，日月为我，亦不必分四柱为我，岁运为彼也，总之喜神是我，忌神为彼可也。

如喜神是午，逢子冲，是彼冲我，喜与寅戌会为吉；喜神是子逢午冲，是我冲彼，忌寅与戌会为凶。如喜神是子，有申得辰会而来之为吉；喜神是亥，有未得卯会而去之则凶。宁可我去冲彼，不可彼来冲我。我去冲彼，谓之冲起；彼来冲我，谓之不起。水火之冲会如此，余可类推。

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

此造干透两庚，正当秋令，支会火局，虽制杀有功，而克泄并见。且庚金锐气方盛，制之以威，不若化之以德。化之以德者，有益于日主也；制之以威者，泄日主之气也。由此推之，不喜会火局也，反以火为病矣。故子运辰年大魁天下。子运冲破火局，去午之旺神也，引通庚金之性，益我日主之气；辰年湿土，能泄火气，拱我子水，培日主之根源也。

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

丁火虽生季冬，比劫重重，癸水退气，无力制劫，不足为用。必以丑中辛金为用，得丑土包藏，泄劫生财，为辅用之喜神也。所嫌者，卯木生劫夺食为病，以致早年妻子刑伤。初运壬子辛亥，暗冲巳午之火，荫庇有余。庚戌运暗来拱合午火，刑伤破耗；至己酉会金局冲去卯木之病，财发十余万。由此观之，暗冲其忌神，暗会其喜神，发福不浅；暗冲其喜神，暗会其忌神，为祸非轻。暗冲暗会之理，其可忽乎？

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

丙火生于孟夏，地支两寅一卯，巳火乘权，引出寅中丙火，天干虽逢庚辛，皆虚浮无根。初运壬午癸未无根之水，能泄金气，地支午未南方，又助旺火，财之气克泄已尽，祖业虽丰，刑丧早见。甲运临申，本无大患，因流年木火，又刑妻克子，家计萧条。一交申字，暗冲寅木之病，天干浮财通根，如枯苗得雨，勃然而兴。

及乙酉十五年，自财数倍于祖业，申运驿马逢财，出外大利，经营得财十余万。丙戌运丙子年，凶多吉少，得风疾不起，比肩争财，乃临绝地，子水不足以克火，反生寅卯之木故也。

旺者冲衰衰者拔，衰神冲旺旺神发

原注：子旺午衰，冲则午拔不能立；子衰午旺，冲则午发而为福。余仿此。

任氏曰：十二支相冲，各支中所藏互相冲克，在原局为明冲，在岁运为暗冲。得令者冲衰则拔，失时者冲旺无伤。冲之者有力，则能去之，去凶神则利，去吉神则不利；冲之者无力，则反激之，激凶神则为祸，激吉神虽不为祸，亦不能获福也。如日主是午，或喜神是午，支中有寅卯巳未戌之类，遇子冲谓衰神冲旺，无伤；日主午，或喜神是午，支中有申酉亥子丑辰之类，遇子冲，谓旺者冲衰则拔。余支皆然。

然以子、卯、午、酉、寅、申、巳、亥八支为重，辰、戌、丑、未较轻。如子午冲，子中癸水冲午中丁火，如午旺提纲，四柱无金而有木，则午能冲子；卯酉冲，酉中辛金，冲卯中乙木，如卯旺提纲，四柱有火而无土，则卯亦能冲酉；寅申冲，寅中甲木丙火，被申中庚金壬水所克，然寅旺提纲，四柱有火，则寅亦能冲申矣；巳亥冲，巳中丙火戊土，被亥中甲木壬水所克，然巳旺提纲，四柱有木，则巳亦能冲亥矣。

必先察其衰旺，四柱有无解救，或抑冲，或助泄，观其大势，究其喜忌，则吉凶自验矣。至于四库兄弟之冲，其蓄藏之物，看其四柱干支，有无引出。如四柱之干支，无所引出，及司令之神，又不关切，虽冲无害，合而得用亦为喜。原局与岁运皆同此论。

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

此造旺财当令，加以年上食神生助，日逢时禄，不为无根，所以身出富家。时透癸水，巳火失势，逢酉邀而拱金矣。五行无木，全赖午火帮身，则癸水为病明矣。一交子运，癸水得禄，子辰拱水，酉金党子冲午，四柱无解救之神，所谓“旺者冲衰衰者拔”，破家亡身。若运走东南木火之地，岂不名利两全乎？

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

此财官虚露无根，枭比当权得势，以四柱观之，贫夭之命。前造身财并旺，反遭破败无寿，此则财官休囚，劫业有寿，不知彼则无木，逢水冲则拔，此则有水，遇火劫有救。至甲申乙酉运，庚金禄旺，壬癸逢生，又冲去寅卯之木，所谓“衰神冲旺旺神发”，骤然发财巨万。“命好不如运好”，信斯言也！

## 九、干支总论

阴阳顺逆之说，《洛书》流行之用，其理信有之也，其法不可执一。

原注：阴生阳死，阳顺阴逆，此理出于《洛书》。五行流行之用，固信有之，然甲木死午，午为泄气之地，理固然也，而乙木死亥，亥中有壬水，乃其嫡母，何为死哉？凡此皆详其干支轻重之机，母子相依之势，阴阳消息之理，而论吉凶可也。若专执生死败绝之说，推断多误矣。

任氏曰：阴阳顺逆之说，其理出《洛书》，流行之用，不过阳主聚，以进为退，阴主散，以退为进。若论命理，则不专以顺逆为凭，须观日主之衰旺，察生时之浅深，究四柱之用神，以论吉凶，则了然矣。至于长生沐浴等名，乃假借形容之辞也。长生者，犹人之初生也；沐浴者，犹人之初生而沐浴以去垢也；冠带者，形气渐长，犹人年长而冠带也；临官者，由长而旺，犹人之可以出仕也。

帝旺者，壮盛之极，犹人之辅帝而大有为也；衰者，盛极而衰，物之初变也；病者，衰之甚也；死者，气之尽而无余也；墓者，造化有收藏，犹人之埋于土也；绝者，前之气绝而后将续也；胎者，后之气续而结胎也；养者，如人之养母腹也，自是而复长生，循环无端矣。人之日主不必生逢禄旺，即月令休囚，而年日时中，得长生禄旺，便不为弱，就使逢库，亦为有根。

时说谓投墓而必冲者，俗书之谬也。古法只有四长生，从无子、午、卯、酉为阴长生之说。水生木，申为天关，亥为天门，天一生水，即生生不息，故木皆生在亥。木死午为火旺之地，木至午发泄已尽，故木皆死在午。言木而余可类推矣。夫五阳育于生方，盛于本方 ，弊于泄方，尽于克方，于理为顺；五阴生于泄方，死于生方，于理为背。即曲为之说，而子午之地，终无产金产木之道；寅亥之地，终无灭火灭木之道。

古人取格，丁遇酉以财论，乙遇午、己遇酉、辛遇子、癸遇卯，以食神泄气论，俱不以生论。乙遇亥、癸遇申以印论，倶不以死论。即己遇寅岁之丙火，辛遇巳藏之戊土，亦以印论，不以死论。由此观之，阴阳同生同死可知也，若执定阴阳顺逆，而以阳生阴死，阴生阳死论命，则大谬矣。故《知命章》中“顺逆之机须理会”，正为此也。

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

乙亥日元，生于亥月，喜其天干两透丙火，不失阳春之景。寒木向阳，清而纯粹，惜乎火土无根，水木太重，读书未售；兼之中年一路水木，生扶太过，局中火土皆伤，以致财鲜聚而志未伸。然喜无金，业必清高。若以年时为乙木病位，月日为死地，岂不休囚已极，宜用生扶之运？今以亥子之水作生论，则不宜再见水木也。

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

此春水多木，过于泄气，五行无金，全赖亥时比劫帮身。嫌其亥卯拱局，又透戊土，克泄并见，交戊午运不寿。若据书云，癸水两坐长生，时逢旺地，何以不寿？又云“食神有寿妻多子,食神生旺胜财官”，此名利两全，多子有寿之格也。总以阴阳生死之说，不足凭也。

天地顺遂而精粹者昌，阴阳乖悖而混乱者亡。

原注：不论有根无根，俱要天覆地载。

任氏曰：取用干支之法，干以载之支为切，支以覆之干为切。如喜甲乙，而载以寅卯亥子，则生旺，载以申酉，则克败矣；忌丙丁，载以亥子则制伏，载以巳午寅卯，则肆逞矣。如喜寅卯，而覆以甲乙壬癸则生旺，覆以庚辛，则克败矣；忌巳午，而覆以壬癸则制伏，覆以丙丁甲乙，是肆逞矣。

不特此也，干通根于支，支逢生扶，则干之根坚，支逢冲克，则干之根拔矣。支受荫于干，干逢生扶，则支之荫盛；干逢克制，则支之荫衰矣。凡命中四柱干支，则显然吉神而不为吉，确乎凶神而不为凶者，皆是故也，此无论天干一气，地支双清，总要天覆地载。

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

庚金虽生春令，支坐禄旺，时逢印比，足以用官。地支载以卯木财星，又得亥水生扶有情，丁火之根愈固，所谓“天地顺遂而精粹者昌”也。岁运逢壬癸亥子，干有己印卫官，支得卯财化伤，生平履险如夷，少年科甲，仕至封疆。经云：“日主最宜健旺，用神不可损伤”，信斯言也。

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

此亦以丁火官星为用，地支亦载以卯木财星，与前造大同小异。只为卯酉逢冲，克败丁火之根，支中少水，财星有克无生。虽时透甲木临于申支，谓地支不载，虽有若无。故身出旧家，诗书不继，破耗刑伤；一交戌运，支类西方，贫乏不堪。

庚申 壬午 辛酉 癸巳\[/bz]

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

此庚辛壬癸，金水双清，地支申酉巳午，煅炼有功，谓午火真神得用，理应名利双辉。所惜者五行无木，金虽失令而党多，火虽当令而无辅；更嫌壬癸覆之，紧贴庚辛之生，而申中又得长生，则壬水愈肆逞矣。虽有巳火助午，无如巳酉拱金，则午火之势必孤。

所以申酉两运，破耗异常；丙戌运中，助起用神，大得际遇；一交亥运，壬水得禄，癸水临旺，火气克尽，家破身亡。

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

此亦用午中丁火之杀，壬水亦覆之于上，亦有庚金紧贴之生。所喜者午时一助，更妙天干覆以甲木，则火之荫盛。且壬水见甲木而贪生，不来敌火，四柱有相生之谊，无争克之风，中乡榜，仕至观察。与前造只换得先后一时，天渊之隔，所谓毫厘千里之差也。

天全一气，不可使地德莫之载。

原注：四甲四乙，而遇寅申卯酉，为地不载。

任氏曰：天全一气者，天干四甲、四乙、四丙、四丁、四戊、四己、四庚、四辛、四壬、四癸，皆是也。地支不载者，地支与天干无生化也。非特四甲四乙而遇申酉寅卯为不载，即全受克于地支。或反克地支，或天干不顾地支，或地支不顾天干，皆为不载也。如四乙酉者，受克于地支也；四辛卯者，反克地支也。必须地支之气上升，天干之气下降，则流通生化，而不至于偏枯，又得岁运安顿，非富亦贵矣。如无升降之情，反有冲克之势，皆为偏枯而贫贱矣。宜细究之。

甲申 甲戌 甲寅 甲戌\[/bz]

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

年支申金，冲去日主寅木，加以戌土乘权重见，生金助杀，谓地支不顾天干。夫四甲一寅，似乎强旺，第秋木休囚，冲去禄神，其根已拔，不作旺论。故寅卯亥子运中，衣食颇丰，一交庚辰，杀之元神透出。四子俱伤，破家不禄。干多不如支重，理固然也。

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

此满局火土，子衰午旺，冲则午发而愈烈，熬干滴水，是谓天干不覆。初交已未，孤苦万状；至庚申辛酉运，引通戊土之性，大得际遇，娶妻生子，立业成家；一交壬戌，水不通根，暗拱火局，遭祝融之变，一家五口皆亡。如天干透一庚辛，或地支藏一申酉，岂至若是之结局乎？

戊申 戊午 戊戌 戊午\[/bz]

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

此与前造只换一申字，而天干之气下降，地支之水有源，午火虽烈，究不能伤申金，用金明矣，况有子水为去病之喜神。交申运，戊辰年四月入学，九月登科，盖得太岁辰字，暗会水局之妙。惜将来壬戌运中，天干群比争财，地支暗会火局，未见其吉矣。

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己酉

此造四木当权，四金临绝，虽曰反克地支，实无力克也。如果能克，可用财矣，若能用财，岂无成立乎？彼此母腹，数年间父母皆亡，与道士为徒；己丑戊子运，印绶生扶，衣食无亏；一交丁亥，生火克金，即亡其师，所有微业，嫖赌扫尽而死。

地全三物，不可使天道莫之容。

原注：寅卯辰、亥卯未而遇甲庚乙辛，则天不覆。然不特全一气与三物者，皆宜天覆地载，不论有根无根，皆要循其气序，干支不反悖为妙。

任氏曰：地支三物者，支得寅卯辰、巳午未、申酉戌、亥子丑之方是也。如寅卯辰日主是木，要天干火多；日主是火，要天干金旺；日主是金，要天干土重。大凡支全三物，其势旺盛。如旺神在提纲，天干必须顺其气势，泄之可也；如旺神在别支，天干制之有力，制之可也。何以旺神在提纲，只宜泄而不宜制？

夫旺神在提纲者，必制神之绝地也，如强制之，不得其性，用激而肆逞矣。旺神者，木方提纲得寅卯也是也；制神者，庚辛金也，寅卯乃庚辛之绝地也。如辰在提纲，四柱干支又有庚辛之助，方可制矣。所谓循其气序，调剂得宜，斯为全美。木方如此，余可类推。

辛卯 庚寅 甲辰 丙寅\[/bz]

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甲申

此寅卯辰东方，兼之寅时，旺之极矣。年月两金临绝，旺神在提纲，休金难克，而且丙火透时，木火同心，谓强众而敌寡，势在去庚辛之寡。早行土运生金，破耗异常，进京入部办事；至丙戌运，分发广东，得军功，升知县，喜其克尽庚辛之美；至酉、庚辛得地，不禄宜矣。

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

此亦寅、卯、辰东方。旺神不是提纲，辰土归垣，庚金得载，力量足以克木，丁火虽透，非庚金之敌，用杀明矣。至甲申运，庚金禄旺暗冲寅木，科甲联登，仕至郡守；一交丙运制杀，降职归田。

阳乘阳位阳气昌，最要行程安顿。

原注：六阳之位，独子、寅、辰为阳方，为阳位之纯。五阳居之，如若是旺神，最要行运阴顺安顿之地。

任氏曰：六阳皆阳，非子、寅、辰阳之纯也，须分阳寒阳暖而论也。西北为寒，东南为暖，如若申、戌、子全，为西北之阳寒，最要行运遇卯、巳、未东南之阴暖是也；如寅、辰、午全，为东南之阳暖，最要行运酉亥丑西北之阴寒是也。此举大局而论，若遇日主之用神喜神，或木，或火，或土，是东南之阳暖，岁运亦宜配西北之阴水、阴木、阴火，方能生助喜神用神，而欢如酬酢。

若岁运遇西北之阳水、阳木、阳火，则为孤阳不生，纵使生助喜神，亦难切当，不过免崎岖而趋平坦也。阳暖之局如此，阳寒之局亦如此论，所谓“阳盛光昌刚健之势，须配以阴盛包含柔顺之地”是也。若不深心确究，孰能探其精微，而得其要诀乎？

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

此东南之阳暖。天干金水，似乎无根，喜月支辰土，泄火蓄水而生金，庚金挂角逢生，则庚金可用。癸水即庚金之喜神。初运乙卯甲寅，金绝火生而水泄，孤苦不堪；一交癸丑北方阴湿之地，金水通根，又得巳丑拱金之妙，出外大得际遇，骤然发财十余万。阳暖逢寒，配合之美也。

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

丙寅日元，虽支遇三寅，最喜丑土乘权，财星归库。若运走西北土金，财业必胜前造，惜一路东南木火之地，祖业破尽，遍历数省，奔驰不遇，至午运暗会劫局，死于广东。一事无成，莫非运也。

阳乘阴位气盛，还须道路光亨。

原注：六阴之位，独酉亥丑为阴方，乃阴位之纯。五阴居之，如若是旺神，最要行运阳顺光亨之地。

任氏曰：六阴皆阴，非酉、亥、丑为阴之盛也，须分阴寒阴暖而论也。承上文西北为寒，东南为暖，假如酉、亥、丑全，为西北之阴寒，最要行运遇东南寅、辰、午之阳暖是也。如卯、巳、未全，为东南之阴暖，最要行运遇申、戌、子西北之阳寒是也。此举大局而论，若日主之用神喜神，或金，或水，或土，是西北之阴寒，岁运亦宜配东南之阳金、阳火、阳土，方能助用神喜神，而福力弥增。

若岁运遇东南之阴金、阴火、阴土，则为纯阴不育，难获厚福，不过和平而无灾咎也。阴寒之局如此论，阴暖之局亦如此论，所谓“阴盛包含柔顺之气，须配以阳盛光昌刚健之地”者是也。

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己巳

此全酉、亥、子西北之阴寒。寒木更宜向阳，以丙火为用，壬水即其病也。然喜壬水远隔，与日主紧贴，日主本衰，未尝不喜其生，又有己土透干，亦能砥定中流。且喜天干水木火土，各立门户，相生有情；地支午火紧制七杀，年月火土，通根禄旺。更喜行运东南阳暖之地，不但四柱有情，而且行运光亨，早年联登甲第，仕至封疆，皆阴阳配合之妙也。

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

此与前只换一酉子。以俗论之，酉换丑更美，酉乃七杀克我，丑乃偏财我克，又能止水，何其妙也。不知丑乃湿土，能泄火不能止水，酉虽七杀，午火紧克，不泄火之元神；彼则丙火在年，壬水遥远，又得己土一隔，此则丙火在月，壬水相近，已土不能为力，子水又逼近相冲。而且运走西北阴寒之地，丙火一无生扶，乙木何能发生？十干体象去：“虚湿之地，骑马亦忧”，斯言不谬也。所以屈志芸窗，一贫如洗，克妻无子，至壬申运，丙火克尽而亡。所谓“阴乘阴位阴气盛”也。

地生天者，天衰怕冲。

原注：如丙寅、戊寅、丁酉、壬申、癸卯、己酉，皆长生日主，甲子、乙亥、丙寅、丁卯、己巳，皆自生日主，如主衰逢冲，则根拔而祸更甚。

任氏曰：地生天者，如甲子、丙寅、丁卯、己巳、戊午、壬申、癸酉、乙亥、庚辰、辛丑是也。日主生于不得令之月，柱中又少帮扶，用其身印，冲则根拔，生机绝矣，为祸最重。若日主得时当令，或年时皆逢禄旺，或天干比劫重叠，或官星衰弱，反忌印绶之泄，则不怕冲破矣。总之看日主之气势，旺相者喜冲，休囚者怕冲。虽以日主而论，岁运冲亦然。

乙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

此坐下印缓，生于季春，印气有余，又年逢甲寅，则太过矣。土虽当令，而木更坚，喜其寅申逢冲，财星得用，第嫌比肩盖头，冲之无力。早年运走南方，起倒异常；至壬申癸酉二十年，申冲寅木，克去比肩，创业兴家。此谓乘印就财也。

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

此坐下印绶亦在季春，印绶未尝无余气，年干壬杀生印有情，不足畏也，所嫌者，两申冲寅，甲木之根拔。还喜壬水泄金生木，运走丙午劫去申财，入学补廪登科；丁未合去壬水，三走春闱不捷；戊申克去壬水，三冲寅木而死于途。此造之壬水，乃甲木之原神，断不可伤，壬水受伤，甲木必孤。凡独杀用印者，最忌制杀也。

天合地者，地旺喜静。

原注：如丁亥、戊子、甲午、己亥、辛巳、壬午、癸巳之类，皆支中人元，与天干相合者。此乃坐下财官之地，财官若旺，则宜静不宜冲。

任氏曰：十干之合，乃阴阳相配者也。五阳合五阴为财，五阴合五阳为官，所以必合。尚有阴旺不从阳，阳旺不从阴，虽合不化，有争合、妒合、分合之别。若露干合支中暗干，则随局无所不合，无所不分争妒忌矣。此节本有至理，只因原注少变通耳。天合地三字，须活看轻看，重在下句“地旺喜静”四字，夫地旺者，天必衰也；喜静者。四支无冲克之物，有生助之神也。

天干衰而无助，地支旺而有生，天干心怀忻合之意。若得地支元神透出，缘上天下地，升降有情，此合似从之意也，合财似从财，合官似从官，非十干合化之理也。所以静则居安，尚堪保守，动则履危，难以支持。然可言合者，只有戊子、辛巳、丁亥、壬午四日耳，若甲午日，则午必先丁而后己，己土岂能专权而合甲？己亥日，亥必先壬而后甲，甲岂能出而合己？癸巳日，巳必先丙而后戊，戊岂能越过而合癸？此三日不论，至于十干，应合而化，则为化格，另有作用，解在化格章中。

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

支类南方，乘权当令，地旺极矣；火炎土燥，脆金难滋水源，天衰极矣，故日干之情，不在辛金，其意向必在午中丁火而合从矣。己巳戊辰运，生金泄火，刑耗有之；丁卯丙寅，木火并旺，克尽辛金，经营发财巨万。

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

此造支类北方，地旺极矣；天干火虚，无木生扶，又有湿土晦火，天衰极矣。人皆论其杀重身轻。取火帮身敌杀。戊寅岁，金绝火生，又合去亥水，必有大凶，果卒季夏。此地支官星乘旺，又类官方，天干无印，己土泄丙，未足帮身，此为天地合而从官也。甲戌运生火克水，刑丧破耗，家业已尽；癸酉壬申克尽丙火，助起财官，获利五万；未运丙子年遭回禄，破去二万。人皆取其火土帮身，以午未运为美，殊不知比劫夺财，反致大凶。

甲申戊寅，真为杀印相生；庚寅癸丑，也作两神兴旺。

原注：两神者，杀印也。庚金见寅中火土，却多甲木，而以财论；癸见丑中土金，却多癸水，则帮身，不如甲见申中壬水庚金、戊见寅中甲木丙火之为真也。

任氏曰：支坐杀印，非止此四日，如乙丑、辛未、壬戌之类，亦是两神也。癸丑多比肩，戊寅岂无比肩乎？庚寅多财星，甲申岂无财星乎？非惟庚寅癸丑不真，即甲申戊寅，亦难作据，若只以日主一字论格，财年月时中，作何安顿理会耶？不过将此数日为题，用杀则扶之，不用则抑之。

须观四柱气势，日主衰旺之别，如身强杀浅，则以财星滋杀；身杀两停，则以食神制杀；杀强身弱，则以印绶化杀，论局中杀重身轻者，非贫即夭；制杀太过者，虽学无成。论行运杀旺，复行杀地者，立见凶灾；制杀再行制乡者，必遭穷乏。书云“格格推祥，以杀为重”；又云“有杀只论杀，无杀方论用”，杀其可忽乎？

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

甲申日元，生于八月，官杀当权，喜其午火紧制酉金，子水化其申金，所谓去官留煞。煞印相生，木凋金旺，印星为用，甲第联登，由郎署出为观察，从臬宪而转封疆。

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

此与前造只换一辰字，以俗论之，前则制官留杀，此则合官留杀，功名仕路，无所高下，殊不知有天渊之隔。夫制者克而去之，合者有去有不去也。如以辰土为财，则化金而助杀；以酉金为官，仍化金而党杀。由此观之，清中带浊，且以财为病者，不但功名蹭蹬，而且刑耗难辞。惟亥运逢生，可获一衿，壬子如逢木，秋闱有望；癸丑合去子印，一阻去程，有凶无吉；甲寅运被申冲破，寿元有碍矣。

上下贵乎情协。

原注；天干虽非相生，宜有情而不反背。

任氏曰：上下情协者，互相卫护，干支不反背者也。如官衰伤旺财星得局，官旺财多比劫得局，杀重用印，忌财者财临劫地，身强杀浅，喜财者财坐食乡，财轻劫重，有官而官星制劫，无官而食伤化劫，皆谓有情。如官衰遇伤，财星不现，官旺无印，财星得局，杀重用印，忌财者财坐食位，身旺煞轻，喜财者财坐劫地，财轻劫重，无食伤而官失令，有食伤而印当权，皆为不协。

壬申 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

此日主两坐长生，年支又逢禄旺，足以用官。癸水官星被己土贴身一伤，喜得官临财位，尤妙巳酉拱金，则己土之气已泄，而官星之根固矣。所以一生不遭凶险，名利两全也。

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

此官杀乘旺，原可畏也，然喜午时生食制煞，时干透甲，生火泄水。旺杀半化为印，衰木两遇长生，赖此木根愈固，上下情协，不诬也。白手成家发财数万。

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

专禄日主，时支子水生之，年干甲木，亦坐禄旺，用庚金则火旺无土，坐干火地，用丙火则子冲去其旺支，即或用火，亦无安顿之运。所以一败如灰，至乙亥运，水木齐来，竟为乞丐。

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

此己土之财，通根在丑，得禄于午，似乎身财并旺，不知己土之财，比肩夺去，丑土之财，卯木克破，午火食神，亥水克之。壬水盖之，无从引化，所谓上下无情也。初逢戊寅丁丑，财逢生助，遗业颇丰；一交丙子，冲去午火，一败而尽；乙亥运，妻子俱卖，削发为僧，又不守清规，冻饿而死。

合此两造观之，则上下之情协与不协，富贵贫贱，遂判天渊，即于此证验焉。

左右贵乎同志。

原注：上下左右，虽不全一气之物，须生化不错。

任氏曰：左右同志者，制化得宜，左右生扶，不杂乱者也。如杀旺身弱，有羊刃合之，或印绶化之；身旺杀弱，有财星生之，或官星助之；身杀两旺，有食神制之，或伤官敌之，此谓同志。若身弱而杀有财滋，财几为累矣；身旺而劫将官合，财官已忘矣。总之，日主所喜之神，必要贴身透露，喜杀而杀与财亲，忌杀而煞逢食制，喜印而印居官后，忌印而印让财先，喜财而遇食伤，忌财而遭比劫，日主所喜之神，得闲神相助，不争不忌，所忌之神，被闲神制伏，不肆不逞，此谓同志。宜细究之。

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

此丙火之杀虽旺，壬水之根亦固，日主有比肩之助，辰土之生，谓身杀两停。用壬制杀，天干之同志者；地支之同志者，辰土也，一制一化，可谓有情。运喜金水之乡，仕途显赫，位至封疆。

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

此造与前合观，大同小异，况乎日坐禄旺，壬水亦紧制杀，何彼则名利双收，此则终身不发？盖彼则壬水逢申之生地，制杀有权，此则壬水坐午之绝地，敌杀无力；彼则时干比劫帮身，又可生水，此则时上枭神克水，而不能生食。所谓左右不能同志者也。

始其所始，终其所终，富贵福寿，永乎无穷。

原注：年月为始，日时不反背之日地为终，年月不妒忌之，凡局中所喜之神，引于时支，有所归者，为始终得所，则富贵福寿，永乎无穷矣。

任氏曰：始终之理，要干支流通，四柱生化不息之谓也。必须接续连珠，五行俱足，即多缺乏，或有合化之情，互相护卫，纯粹可观，所喜者逢生得地，所忌者受克无根。闲神不党忌物。忌物合化为功，四柱干支，一无弃物，纵有伤枭劫刃，亦来辅格助用。喜用有情，日元得气，未有不富贵福寿者也。

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

年干壬水为始，是支亥水为终。官生印，印生身，食神发用吐秀，财得食之覆，官逢财星之生。伤官虽当令，印缓制之有情，年月不反背，日时不妒忌，始终得所。贵至二品，富有百万，子孙济美，寿至八旬。

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

此造土生金，金生水，水生木，干支同流，但有相生之谊，而无争妒之风、戊戌中财星归库，官司清印正分明，食神吐秀逢生。乡榜出身，仕至黄堂，一妻二妾，子有十三，科第连绵，富有百万，寿过九旬。

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

此造天干木生火，火生土，土生金，地支水生木，木生火，火生土，土生金。且由支而生干，从地支则以年支子水生寅木为始，至时干辛金为终；从天干亦以年支子水生甲木为始，至时干辛金为终。

天地同流。正所谓始其所始，终其所终也，是以科甲联登，仕至极品，夫妇齐美，子孙衍，科甲不绝，寿至九旬。

## 十、形象

两气合而成象，象不可破也。

原注：天干属木，地支属火，天干属火，地支属木，其象则一。若见金水则破，余仿此。

任氏曰：两气双清，非独木火二形也，如土金、金水、水木，木火、火土，相生各半五局。即相克之五局亦是也，如木土、土水、水火、火金、金木之各半用敌也。相克务须均敌，切忌偏重偏轻。若用金水，则火土不宜夹杂；如取水木，则火金不可交争。木火成象者，最怕金水破局水火得济者，尤忌土来止水。各既如此，取运亦仿此而行。一路澄清，必位高而禄重；中途混乱，恐职弃而家倾。故此格最难全美，而看法贵在至精。若生而复生，乃是流通之妙；倘克而遇化，亦为和合之情。或谓理仅两神，似嫌狭少，不知格分十种，尽费推详。

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

此造木火各半，两气成象，取丁火伤官，秀气为用。四柱金水全无，纯粹可观。巳运丁火临官，南宫奏捷，名高翰苑；庚运官杀混局，降知县。夫南方之金，尚有不足，将来西方之水，难言无咎。

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

此亦木火各半，两气成象，非前伤官之比。日主是火，长于夏令，木从火势，格成炎上，更不宜见金运。火逢生助。巡抚浙江；至辛运水年，木火皆伤。故不能免祸。所谓“二人同心，可顺而不可逆也。”

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

此火土各半，两气成象，取戌土食神，秀气为用。辛丑运湿土晦火，秀气流行，登乡榜；壬运壬年，赴会试，死于都中，盖水激丙火，则火灭也。如两戌换以两辰，不致燥烈，虽逢水运，亦不至大凶也。

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

此土金各半，两气成象，取辛金伤官为用。喜其一路北方运，秀气流行，少年科甲，仕至黄堂；交丙破辛金之用，不禄。凡两气成象者，要日主去生，或食或伤。谓英华秀发，多致富贵；所不足者，运破局，不免于祸。如金水水木之印绶格，无秀可取，故无富贵，试之屡验。

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

此水土各半，两气成象，喜其通根燥土，财命有一。然气势稍寒，所以运至丙寅，寒逢阳，运登科甲，更妙亥中甲木暗生，仕至郡守，宦途平坦。

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

此土水相克，两气成象，纯杀无制，日主受伤。初走火土之乡，生助七杀，正是明月清风谁与共，高山流水少知音；一交乙卯，运转东方，制杀化权，得奇遇，飞升县令。由此观之，生局必须食为美，印局无秀气，不足为佳。财局身财均敌，日主本气无伤，然又要运程安顿得好，斯为全美，一遇破局，则祸生矣。

五气聚而成形，形不可害也。

原注：木必得水以生之，火以行之，土以培之，金以成之。是以成形于要紧之地，或过或缺，则害。余皆仿之。

任氏曰：木之成形，食伤泄气，水以生之；官杀交加，火以行之；印绶重叠，土以培之；财轻劫重，金以成之。成形于得用之地，庶无偏枯之病，何患名利不遂乎？即举木论，五行皆可成形，变仿此而推。若四柱无成，成之于岁运又无成处，则终身碌碌，凶多吉少，有志难伸矣。

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

此造水势猖狂，独戊土以培之，以作砥柆之功，不致浮泛也。然戊土亦赖有戌土而根固，若有辰而无戌，辰乃湿土，见水则荡，戊土不能植根而虚矣。无根之土，岂能止百川之源？故此造所重者，戌之燥土也。但寒木无阳，必须火以温之，则木方可发荣，所以运至南方火旺之乡，发财数万，名成异路也。

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

此造支类东方，劫刃肆逞，一点微金，成之不足，故书香不继，初运火土，，不失化之情，财源通裕；至庚申辛酉，辛金得地，而成之异路，加捐仕至州牧；癸运生木泄金，不禄。

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

此造柱中，未土深藏，戌土自坐，谓财来就 ，未尝不美。只因四柱无金以成之，五行无火以行之，再加亥时，癸水通根生劫，亥卯未全，助起劫刃猖狂。查其岁运，又无成地，以致祖业消磨，克妻无子。由此推之，命之所重在运，运其可忽乎谚云：“人有凌云志，无运不能自达也。”

独象喜行化地，而化神要昌。

原注：一者为独，曲直炎上之类也。所生者为化神，化神宜旺，则其气流行，然后行财官之地方可。

任氏曰：权在一人，，曲直炎上之类是也。化者，食伤也，局中化神昌旺，岁运行化神之地，名利皆遂也。八字五行全备，固为合宜，而独象乘权，亦主光亨。木日，或方或局全，不杂金为曲直；火日，或方或局全，不杂水为炎上；土日，四库皆全，不杂木为稼穑；金日，或方或局全，不杂火为从革；水日，或方或局全，不杂土为润下。皆从一方之秀气，不同六格之常情。

必要得时当令，遇旺逢生。但体质过于自强，须以引通为妙，而气势必有所关，务须审察其情。如木局见土运，斯虽财神资养 ，先要四柱有食有伤，庶无分争之虑。见火运，谓英华发秀，须看原局有财无印，方免反克为殃，名利可遂；见金运，谓破局，凶多吉少；见水运，而局中无火，误用生助强神，亦主光亨，故旧有从强之说，再行生旺为佳，若四柱先有食伤，必主凶祸临身；如原局徽伏破神，须运有合冲之妙。

若本主失时得局，要运遇生旺之乡，亦主功名小就。苟行运偶逢殺地，独象立见凶灾，若局有食伤反克之能，方无大害。总之干乃领袖之神，阳气为强，阴气为弱；支乃会格之物，方力较重，局力较轻。独象虽美，只怕运途破局；合象虽难，即喜制化成功。

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

支全寅卯辰，东方一气，化神者，丙丁也。发泄菁华，少年科甲，早遂仕路之光；行财地，得过且过有食伤化劫之功；行金运，又得丙丁回克之能；交壬破局伤秀，降职归田不禄。

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

费中堂造，天干戊已逢丁，地支重午丑未。子丑化土，斯真格象，已成稼穑。所不足者，丑中辛金无从引出，且局中丁火三见，辛金暗伤，未得生化之妙，所以嗣息艰难。若天干透一庚辛，地支藏一申酉，必多子矣。

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乙亥 庚子

支全火局，木从火势，格成炎上。惜木旺克土，秀气有伤，书香难就，武甲出身，仕至副将。行申酉运，运亦有戌未之化，所以无咎；亥运，幸得未会寅合，不过降职；交庚子，干无食伤，支逢冲激，死在军中。

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

此造天干乙庚化合，地支申酉戌全，格成从革，惜无水，肃杀之气太锐，不但书香不利，而且不能善终。行伍出身，官至参将，一交寅运，阵亡。盖局无食伤之故耳；又寅戌暗拱，触其旺神也。

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

地支亥子丑，干透壬癸辛，局成润下。喜行运不背，书得早遂；甲寅运气流行，登科发甲；乙卯宦途平坦，由县令而迁州牧；丙辰原局无食伤之化，群劫争财，不禄。

全象喜行财地，而财神要旺。

原注：三者为一，有伤官而又有财也，主旺喜财旺，而不行官杀之地方可。

任氏曰：三者为全，非专论伤官与财也。伤官司生堸。固为全矣，而官印相生，财官并见，岂非全乎？伤官生财，日主旺相，固宜财运，倘四柱比劫多见，财星被劫，官运必佳，伤官运更美。须观局中意向为是。日主旺，伤官司轻，有印绶，喜财而不喜官；日主旺，财神轻，有比劫，喜官而不喜财；财官并见，日主旺相，喜财而不喜官；官印相生，日主休囚，喜印缓而不喜比劫。大凡论命，不可执一，须全局之意向，日景喜忌为的。

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

丁卯日元，生于季春。伤官生财，嫌其木盛土虚，书香难就。土得其伤官化劫，使丙火无争财之意，所以运至庚申辛酉，承先人事业虽微，而自创规模颇大，财发十余万。

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

此造火长夏天，支类南方，旺之极矣，火土伤官生财。格所嫌者，丁火羊刃透干，局中全无湿气，劫刃肆逞，祖业无恒，父母早亡，幼遭孤苦，中受饥寒。六旬之前，运走东南木火之地，妻财子禄，一字无成。至丑运，北方湿土，晦火生全，暗会金局，从此得际遇，立业发财，至七旬又买妾，连生二子。及甲子癸亥，北方水地，获利数万，寿至九旬。谚云：“有其运，必得其福”，为人岂可限量哉！

形全者宜损其有余，形缺者宜补其不足。

原注：如甲木生于寅、卯、辰月，丙火生于已、午未月，皆为形全；戊土生于寅、卯、辰月，庚金生于巳、午、未月，缺。余仿此。

任氏曰：形全宜损，形缺宜补之说，即子平“旺则宜泄宜伤，衰则喜帮喜助”之谓也。命书万卷，总不外此二句，读之直捷痛快，显然明白，故人人得而知之。究之深奥异常，其中作用实有至理，庸俗只知旺用泄伤，衰用帮助，以致吉凶颠倒，宜忌淆乱也。以余论之，须将四字分用为是，通变在一“宜字”。

宜泄则泄之为妙，宜伤则伤之有功。泄者食伤也，伤者官杀也。均是旺也，或泄之有害，而伤之有利；或泄之有利，而伤之有害，所以泄伤两字，宜分而用之也。

宜帮则帮之为切，宜助则助之为佳。帮者比劫也，助者印绶也。均是衰也，帮之则凶，而助之则吉；或帮之则吉，而助之则凶，所以帮助两字，亦宜分而用之也。

如日主旺相，柱中财官无气，泄之则官星有损，秎则去比劫之有余，补官星之不足，所谓伤之有利，而泄之有害也。

日主旺相，柱中财官不见，满局比劫，伤之则激而有害，不若泄之以顺其气势，所谓“伤之有害，而泄之有利”也

日主衰弱，柱中财星重叠，印绶助之反坏，帮则去财星之有余，补日主之不足，所以帮之则吉，而助之则凶也。

日主衰弱，柱中官杀交加，满盘杀势，帮之恐反克无情，不若助之以化其强暴，所以帮之则凶，而助之则吉也。

此补前人所未发之言也。至于木生这卯辰月，火生巳午未月为形全，亦偏论也。如木生寅卯辰月，干露庚辛，支藏申酉，莫非乃作全形而损之乎？火生巳午未月，干透壬癸，支藏亥子，莫非仍作全形而损之乎？土生于寅卯辰月为形缺，干丙丁而支己午莫非有作缺形而补之乎？凡此须究其旺中变弱、弱中变旺之理，不可执一而论。是以实似所当损者，而损之反有害，实似所当补者，而补之反无功，须说察焉。

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甲辰

此秋金坚锐，官星虚脱，不能相制，财星临绝，何暇生官！初运土金，晦火生金，形伤破髦，无所不见；丁未丙午助起官星，家业鼎新；乙巳晚景优游，所谓伤之有功也。

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

此造乙从庚化，官星不见，支类西方，又坐禄旺，权在一人。从其强势，虽有壬，戊土紧克，不能引通泄其杀气。初交癸亥财喜如心一交丙寅、触其旺神，一败如灰，衣食难度，自缢而死。所谓泄之有益，伤之有害也。

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

此造以俗论之，丙火生于巳月，建禄必要用财，无如庚辛重叠根深，独印受伤，弱可知矣。运至甲申乙酉，金得地，木无根，破耗异常；丙戌丁运，重振家声。此财多身弱，所谓帮之则有功也。

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

此造满局官星，日主孤弱，虽食伤未见，但丑辰皆湿土，能蓄水，不能止水。初交甲寅乙卯，化杀生身，早游泮水，财炡有余：后交丙辰，不但不能帮身，反受官杀回克，刑妻克子，家业耗散；申年暗拱杀局而亡。所谓助之则吉，帮之反害也。

## 十一、方局

方是方兮局是局，要得方，莫混局。

原注：寅、卯、辰，东方也，搭一亥或卯或未，则太过，岂不为混局哉！

任氏曰：十二支，寅、卯、辰东方，巳、午未南方，申酉、戌西方，亥、子、丑北方。凡三字全为成方，如寅、卯、辰全，其力量较胜于亥、卯、未木局、戊日遇寅月，见三字，俱以杀论；遇卯月，见三字，俱以官论，己日反是。遇辰月，视寅卯之势，较量轻重，以发杀，其余信此。若只二字，则竟不取，所言方局莫混之量 ，愚意以为不然，且如木而见亥字，为生旺之神；见未字，为我克之财，又是木盘根之地，亦何不可？即用三合木局，册有所损累耶？至于作用，则局之用多，而方之用狭，弗以论方而别生穿凿也。

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

此木方全，搭一未字为混，然无未字，则日主虚脱，且天干甲木透出作杀耑不作官，必要未字日主气贯，身杀两停，名利双辉。鼎甲出身，仕至极品，可知方混局之无害也。

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

此支类东方，火明木秀，最喜丙火紧克庚金之浊，然春初木嫩，必得亥时生助。为人风流潇洒，学问渊深。丁亥生木助火，采芹攀桂；巳运南宫报捷，名高翰苑；午运拱寅合卯，采梁栋于邓林，是难哲匠，搜琳琅于瑶圃；爰藉宗工；至酉，乙木无根，金得地，冲破东方秀气，犯事落职，若无亥水化之，岂能免大凶！

局混方兮有纯疵，行运喜南或喜北

原注：亥卯未木局，混一寅辰，则太强，行运南北，则有纯疵，不能俱利。

任氏曰：地支有三位相合而成局者，亥卯未木局，寅午戌火局，巳酉丑金局，申子辰水局，皆取征旺墓，一气始终也。柱中遇三支合势，吉凶之力较大。亦有取二支者，然以旺支为主，或亥卯，或卯未，皆可取，亥未次之。凡会忌冲，如亥卯未木局，杂一酉丑字于其中，而以与所冲之神紧贴，是为破局。

虽冲字杂地其中，而不紧贴，或冲字处于其外而紧贴，则会局与损局瘐论，其二支会局者，以相贴为妙，逢冲即破，他字间之，亦遥隔无力，须天干领出可用。至于“局混方兮有纯疵”之说，与方“要得方莫混局”，之理相似，究其理亦无所害。见寅字是谓同气，见辰字是谓余气，又是东方湿土，能生助木神，又何损累耶？”行运南北之分须看局中意向为是。如木局，日主是甲乙，四柱纯木，不杂别字，运行南方，谓秀气流行，则纯；运行北方，谓之生助强神，无疪。或干支有火吐秀，运行南方，名利裕如；运行北方，凶灾立见。木论如此，余者可知。

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

此木局全，混一寅字，然四柱无金，其势从强，谓深得一方秀气。少年科第，惟庚辰辛巳运，虽有癸水之化，仍不免刑丧起倒，仕路蹭蹬。至六旬外，运走壬午癸未，由县令而迁司马。履黄堂而升观察，直如扬帆大海，谁能御之！由此观之，从强之木局，东南北运皆利，惟忌西方金运克破耳。

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

此亦木局全，混一寅字，取丁火食神秀气，非前造从强论也。至巳运，丁火临官，登科发甲；庚午辛未，南方金败之地，不伤体用，仕途平坦；壬申，木火皆伤，破局，死于军中。前则从强，南北皆利；此则木火，西北有害。由此两造观之，局混方之无害也。

若然方局一齐来，须是干头无反复。

原注：木局木方全者，须要天干全顺得序，行运不背乃好。

任氏曰：方局齐来者，承上文方混局局混方之谓也。如寅、卯辰兼未，亥卯未兼寅辰，巳、午未兼戌，寅午戌兼巳未，申、酉、戌、兼巳丑，巳酉丑兼申戌，亥、子、丑兼申辰，申子辰兼丑亥子类是也。干头无反复者，方局齐来，其气旺盛，要天干顺其气势为妙。若地支寅、卯、辰，日主是木，或再见亥之生，未之库，如地支亥卯未，日主是木，或再逢寅之禄、辰之余，旺之极矣，非金所能克也，须要天干有火，泄其精英，不见金水，则干头无反复，然后行土运，乃为全顺得序而不悖矣。

如天干无火而仍生木，逢凶有解。苟有火而见水，或无火而见金，此谓干头反复，如得运程安顿，遇土则可止其逆水，遇火则可去其微金，亦不失为吉耳。如日干是土，别干得火，相生之谊，亦不反复；见金以寡敌众，见水生助强神则反复矣。所以制之以盛，不若化之以德，则其流行全顺矣。余仿此。

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

此方局齐来，得月干丁火独透，发泄菁英，何其妙也。惜乎时干癸水透露，通根亥支，紧伤丁火秀气，谓干头反复，所以一衿尚不能博，贫乏无子。设使癸水换一火土，名利皆遂矣。

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

此亦方局齐来，干头无水，丁火秀气流行，行运不甚反悖。中乡榜，仕至州牧，子多财旺，赋性仁慈，品行端方，寿越八旬，夫妇齐眉。所谓木主仁，仁者寿，格名曲直仁寿者，信斯言也。由此两造观之，干头反复与全顺得序者，天渊也。

成方干透一元神，生地库地皆非福。

原注：寅、卯、辰全者，日主甲乙木，则透元神，而又遇亥之生，未之库，决不发福，惟纯一火运略好。

任氏曰：成方干透元神者，日主即方之气也。如木方日主是木，火方日主是火，即为元神透出也。生地库地皆非福者，身旺不宜再助也，然亦要看其气势，不可一例而推。成方透元神，旺可知矣，固不宜再行生地库地，以帮方也。倘年月时干不杂财官，又有劫印，谓之从强，则生地库地，亦能发福。如逢纯一火运，真谓秀气流行，名利皆遂。

如年月时干，财官无气，再行 生地库地之运，不但不能发福，而且刑耗多端。此屡试屡验，故志之。

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

此成方，干透元神，四柱不杂金水，时干丁火吐秀，纯粹可观。初中行运火土，中乡榜，出宰名区；惜木多火炽，丁火不中以泄之，所以运至庚申，不能免祸。

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

此造财旺提纲，丙食生助，当以财星为用，丙火为喜，癸水为忌。身旺用财，遗业十余万初年水木运，一败如灰：至辛亥运，火绝木生，水临旺，冻饿而死。以此观之，不论成方成局，必先察财官之势。若财旺提纲，则以财为用；或官得财助，则以官为用；如财不通月支，官无旺财生，必须弃其寡而从其众也。余皆仿此。

成局干透一官星，左边右边空碌碌。

原注：甲乙日遇亥卯未全者，庚辛乃木之官也，又见左辰右寅，则名利无成。甲乙日单遇庚辛，则亦无成。

任氏曰：如地支会木局，日主元神透出，别干见辛之官、庚之杀，虚脱无气，即余干有土，土亦休囚，难以生金，须地支有一申酉丑字为美。若无申酉丑，反加之寅辰字，则木势愈盛，金势愈衰矣 ，故碌碌终身，名利无成也。若得岁运去其官星，亦可发达，必要柱中先见食伤，然后岁运去净官煞之根，名利遂矣。本局如此，余局仿此论之可也。

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

此乙木归垣，亥卯未全，木势旺盛，金气虚脱，最喜时透丁火，制煞为用。故初运土金之乡，奔驰未遇；至于亥运，生木制煞，军前效力，得县佐；丙戌运中帮丁克辛，升县令。此所谓强众而敌寡，势在去其寡，非煞旺宜制而推也。至酉运，煞逢禄旺，冲破木局不禄。

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

此乙木归垣，虽无全会，然寅时比亥之力量胜数倍矣。以大象观之，局中三土两金，似乎财生煞旺，不知卯旺提纲，支中皆木之根旺，非金之在地也。初运土金之乡，采芹食廪，家业丰裕：一交丁亥，制煞会局，刑妻克子，破耗异常，犯事革名，忧郁而死。

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

此造正合本文成局，干透官星，左右皆空，四柱一无情致，用财则财会劫局，用官则官临绝地，用神无所着落，为人少恒一之志，多迁变之心，以致家业破耗。读书未就，而学医；医又不就，又学堪舆；自以为仲景再世，杨赖复生，而人终不信；又学巫，学易，学命，所学甚多，不能尽述。不但一无所就，而且财散人离，削发为僧矣。

## 十二、八格

财官印绶发偏正，兼论食伤八格定。

原注：自形象气局之外，而格为最。格之真者，月支之神，透于天干也。以散乱之天干，而寻其得所附于提纲，非格也。自八格之外，若曲直五格皆为格，而方已局气象定之者，不可言格也。五格之外，飞天合禄虽为格，而可以破害刑冲论之者，亦不可言格了也。

任氏曰：八格者，命中之正理也。先观月令所得何支，次看天干透出何神，再究司令以定真假，然后取用，以分清浊，此实依经顺理，若月逢禄刃，无格可取，须审日主之喜忌另寻别支透出天干者，借以为用。然格局有正有变，正者必兼五行之常礼也，曰官印，曰煞印，曰财煞，曰食神制杀，曰食神生财，曰伤官佩印，曰伤官生财；变者，必从五行之气势也，曰从财，曰从官杀，曰从食伤，曰从强，曰从弱，曰从势，曰一行得气，曰两气成形。其余外格我端，余务考群书，俱不从五行正理，尽属谬谈；至于《兰台妙选》，所定一切奇格异局，纳音诸法，尤属不经，不待辩而知其荒唐也.自唐宋以来，作者甚多，皆虚邙之论;更有吉凶神煞，不知起自何人，作此险语，往往全无应验，诚意伯〈千金赋〉云：“吉凶神煞之多端，何如生克制化之一理”。一言以蔽之矣，即如壬辰日为“王骑龙背”，壬寅日为“王骑虎背”，何不再取壬午、壬申、壬戌、壬子，谓骑猴马犬鼠之背乎？又如六辛日逢子时，谓“六阴朝阳”，夫五阴皆阴，何独辛金可朝阳，余干不可朝阳乎？且子乃体阳用阴，子中癸水，六阴之至，何谓阳也？又如六乙日逢子时，谓“鼠贵格”，夫鼠者，耗也，何以为贵？且十干之贵，时支皆有之者，岂余干不可贵乎？不待辩而知其谬也。其余谬格甚多，支离无当，学者宜细详正理五行之格，弗以谬书为惑也。

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

此造支中三未通根，尚有余气，干透两癸，正三伏生寒，贴身生扶，亦通根身库。官星独发而清，癸水润土养金，生化不悖，财旺生官，中和纯粹。科甲出身，仕至藩臬，官境安和。

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

此造以大势观之，官得清地彼，何彼则富贵，此则困穷 ？不知此造无印，官紧克，午未虽是余气禄旺，丑中蓄水，暗伤午未之火，壬水逢生，又克丙火；更嫌己土一透，不能制水，反能晦火；兼之中运逢土，又泄火气，谓克泄交加。因之功名未遂，耗散资财，尚不免刑妻克子。细究皆己丑两字之患，幸格局顺正，气象不偏，将来运至木水之地，虽然屈抑于前，终必奋亨于后。

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

此官清印正格，喜其未卯拱木，纯粹之象，故为人品超群，才华卓越，文望若高山北斗，品行似良玉精金。异印星太重，官星泄气，神有余而精不足，以致功名蹭蹬，纵有凌去之志，难遂青钱之选，还喜格正局清，财星逢合，虽然大材小用，究竟名利两全，仕路清高。施菁莪之雅化，振古木之人才也。

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

此印绶格，以申金为用，以丙火为病，以壬水沩药，中和纯粹，秋水通源。运至癸巳，金水逢生得助，科甲联登；壬辰药病相济，由部属出为郡守。盖辛卯庚寅盖头，逢金不能生火环印，名利两全也。

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

此亦以申金为用，以丙火为病，与前只换一寅字，不但有病无药，而且生助病神。彼则青钱万选，名利两全，此则机杼空抛，守株待兔。更嫌寅申遥冲，卯木助之，印绶反伤，木旺金缺，且月建乃六亲之位，未免分荆破斧，资财耗散。壬运帮身去病，财源稍裕；辛卯庚寅，东方无根之金，功名未能进取，家业不过小康。然格正局真，印星秉令，所以襟怀旷达，八斗才夸，争似元龙意气，五花笔吐，浑如司马文章。独嫌月透秋阳，难免珠沉沧海，顺受其正，莫非命也。

由此数造观之，格局不可执一论也，不拘财官印绶等格，与日主无干。旺则宜抑，衰则宜扶，印旺泄官宜财星，印衰逢财宜比劫，此不易之法。

影响遥系既为虚，杂气财官不可拘。

原注：飞天合禄之类，固为影响遥系而非格矣。如四季月生人，只当取土为格，不可言杂气财官；戊己日生于四季月者，当看人元透出天干者取格，不可概以杂气财官论之；至于建禄月动羊无能为刃，亦当看月令中人元透于天干者取格，若不合气象形局，则又无格矣。只取用神，用神又无所取，只得看其大势，以皮面上断其穷通。不可执格论也。

任氏曰；影响遥系者，即暗冲暗合之格也。俗书所谓飞天禄马是也。如丙午日支全三午，癸酉日支三酉，逢三则冲，午去暗冲子水为官，酉去暗合辰土为官。尚有冲财合财，如壬子日支全三子，暗冲午火为财，乙卯日支一三卯，暗合戌土为财。又云，先要四柱不要财官，为真方可冲合。夫冲者，散也，合者，化也，何能为我用乎？四柱原有财官，不宜冲合，尚有喜与不喜，何况四柱无财官乎？至于杂气财官，亦是画蛇添足。

辰戌丑未，无非支藏三干，各为杂气；寅申巳亥，亦有三干，何故不论？夫库中余气，可以言格，生地之神，莫非反弃？又云杂气财官吉冲，尤为穿凿。若甲木生丑月，为杂气财官，喜未冲之，未中丁火，紧伤丑中辛金之官，格乃破矣，余支皆然，不若透出天干取格为是。

诸书所载，禄分四种，年为背禄，月为建禄，日为专禄，时为归禄。又云建禄喜官，归禄忌官，则又遗背禄专禄矣，又云日禄归时没官星，号为青去得路，诚如所论，则丙辛两日生人，逢癸巳丁酉时者，世无读书出仕者乎？无非日干旺地之比肩也，不可认作食禄为王家之格言，则四柱神，竟同亲刻，既柱中之禄为美，何得运逢禄支反为禄堂而家破人亡乎？命彻底根源，则穷通寿夭，自不爽矣。

大凡格局真实而纯粹者，百无一二，破坏而杂气者，十有八九，无格可取者甚多，无用可寻者不少。格正用真，行运不悖，名利自如；格破用损，谓这有病，忧多乐少。倘行---运得所，去其破损之物，扶其喜用之神，譬如人染沉疴，得良剂以生也，不贵亦富。无格可取，无用可寻，只可看其大势，与日主之所向，运途能补其所喜，去其所忌，虽碌碌营生，可免饥寒之患。若行运又无可取，则不贫亦贱；若格正用真，五行反悖，一生有志难伸矣。

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

此造俗论，丙午日支全三年，四柱滴水全无，中年又无水运，必作飞天禄马，名利双辉，不知此造午中己土，巳中庚金，元神透出年月两干，真火土伤官生财格。初交己巳戊辰，汇火生金，遗业颇丰；丁卯丙寅，土金喜用皆伤，连遭回禄三次，又克两妻四子，家业破尽；至乙丑运，北方湿土，晦火生金，又合化有情，经营获利，纳妾生子 ，重振家园；甲子癸亥，北方水地润土养金，发财数万若以飞天合禄论，大忌水运矣。

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

乙卯日，生于卯月卯时，旺之极矣，最喜丁火独发，泄其精英。惜癸水克丁，仍伤秀气，时干己土临绝，不能去其癸水，因之书香不继，初中运逢水木之地刑丧破耗，家业渐消：戊戌丁运，大遂经营之愿，发财巨万，若以飞天禄马论之，则戊戌运大破矣。

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

此造支全四库逢冲，俗作杂气财官也，不知丑未逢冲，不特官星受伤，而且冲去库根；日主坐下余气，亦是根盘，更嫌戌冲，微根巳气，财多身弱；且旺土愈冲愈旺，则癸水必伤。初运壬子辛水旺之地，荫疪有余；一交庚戌，财煞并旺，椿萱并逝，刑妻克子；己酉戊申土盖天干，使金不能生水，家业破尽，无子而亡。

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

甲子日元，生于丑月，支类北方；天干辛癸，官印元神发露，克去丁火，丑未遥隔；又水势乘权，不能冲丑，正得中和之象。所以土金水运，皆得生化之情，早游泮水，战胜秋闱。只因格局清寒，仕路未居显职，芹泮日长鸣孔铎，杏坛春暖奏虞弦也。前则逢冲，官印两伤，名利无成，此则不动，名成利遂。可知墓库逢冲必发者，谬也。

## 十三、体用

道有体用，不可以一端论也，要在扶之抑之得其宜。

原注：有以日主为体，提纲为用。日主旺，则提纲之食神财官皆为我用：日主弱，则提纲有物，帮身以制其神者，亦皆为我用。提纳为体，喜神为用者，日主不能用乎提纲矣。提纲食伤财官太旺，则取年月时上印比为喜神；提纲印比太旺，则取年月时上食伤财官为喜神而用之。

此二者，乃体用之正法也。有以四柱为体，有以化神为体，四柱为用，化之真者，即以化神为体，以四柱中与化神相生相克者，取以为用。有以四柱为体，岁运为用，有以喜神为体，辅喜神之神为用，所喜之神，不能自用以为体用辅喜之神。有以格象为体，日主为用者，须八格气象，及暗神，化神，忌神，客神，皆成一体段。若是一面格象，与日主无干者，或伤克日主太过，或帮扶日主太过，中间要寻体用分辨处，又无形迹，只得用日主自去引生喜神，别求一个活路为用矣。有以日主为用，有用过于体者。如用食财，而财官食神尽行隐伏，及太发露浮泛者，虽美亦过度矣。

有用立而体行者，有体立而用行者，正体用之理也。如用神不行于流行之地，且又行助体之运财不妙。有体用各立者，体用皆旺，不分胜负，行运又无轻重上下，则各立。有体用俱滞者，如木火俱旺，不遇金土则俱滞，不可一端定也。然体用之用，与用神之用有分别，若以体用之用为用神固不可，舍此以别求用神又不可，只要斟酌体用真了。

于此取紧要为用神，而二三四五处用神者，的非妙造，须抑扬其重轻，毋使有余不足。

任氏曰：体者形象气局之谓也，如无形象气局，即以日主为体；用者用神也，非体用之外别有用神也。原注体用与用神有分别，又不详细载明，仍属模糊了局，可知除体用之外，不能别求用神。玩本文末句云，“要在扶之抑之得其宜”，显见体用之用，即用神无疑颖。旺则抑之，弱则扶之，虽不易之法，然有不易中之变易者，惟在审察“得其宜”三字而己矣。

旺则抑之，如不可抑，反宜扶之；弱则扶之，如不可扶，反宜抑之。此命理之真机，五行颠倒之妙用也。盖旺极者抑之，抑之反激而有害，则宜从其强而扶之；弱极者扶之，扶之徒劳而无功，则宜从其弱而抑之。是不可以一端论也。

如日主旺，提纲或官或财或食伤，皆可为用；日主衰，别寻四柱干支有帮身者为用。提纲是禄刃，即以提纲为体，看其大势，以四柱干支食神财官，寻其得所者而用之。

如四柱干支财杀过旺，日主旺中变弱，须寻其帮身制化财杀者而用之。日主为体者，日主旺，印绶多，必要财星为用；日主旺，官杀轻，亦以财星为用。日主旺，比劫多 ，耐我财星，以食伤为用；日主旺，比劫多，而财星轻，亦以食伤为用。日主旺，官星轻，銕绶重，以财星为用；日主弱，官杀旺，则以印绶为用，日主弱，食伤多，亦以印绶为用；日主弱，财星旺，则以比劫为用。日主与官杀两停者，则以食伤为用；日主与财星均敌者，则以印比为用。此皆用神之的当者也。

如日主不能为力，合别干而化，化之真者，即以化神为体。化神有余，则以泄化神之神为用；化神不足，则以生助化神之神为用。

局方曲直五格，日主是元神，即以格象为体，以生助气象者为用，或以食伤为用，或以财星为用，只不宜用官杀。宜总视其格局之气势意向而用之，毋执一也。

如无格无局，四柱又无用神可取，即或取之，或闲神合住，或被冲神损伤，或被忌神劫占，或被客神阻隔，不但用神不能顾日主，而日主亦不能顾用神。若得岁运破其合神，合其冲神，制其劫占，通其阻隔，此谓岁运安顿，随岁运取用，亦不失为吉也。

原注云：“二三四五用神，的非妙造”，此说大谬。只有八字，总去四五至为用神，财是除日干之外，只有两字不用，断无此理。总之有用无用，定有一个着落，确乎不易也。命中只有喜用两字，用神者，日主所喜，始终依赖之神也，除用神、喜神、忌神之外，皆闲神客神也，学者宜审察之。大凡天干作用，生则生，克则克，合则合，冲则冲，易于取材，而地支作用，则有种种不同者，故天干易看，地支难推。

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

此火长夏令，月支坐刃，年支逢生，时支得禄，年月两支，又透甲丙，烈火焚木，旺之极矣，一点癸水熬干，只得从其强势。运逢木火土，财喜频增；申酉运中 ，刑耗多端；至亥运，激火之烈，家业破尽而亡。所谓旺极者，抑之反激而有害也。

丙火生于初秋，秋金乘令，二申冲去一寅，丙火之根已拔，比肩亦不能为力。年月两干，又透土金，只得从其弱势，顺财之性，以比肩为病。故运至水旺之地，制去比肩，事业巍峨：丙寅帮身，刑丧破髦。所谓弱极者扶之，徒劳无功，反有害也。此等格局颇多，以俗论之前造必以金水为用，此造必以木为用，以致吉凶颠倒，反归咎于命理之无凭故特书两造为后证云。

## 十四、精神

人有精神，不可以一偏求也，要在损之益之得其中。

原注，精气神气皆无气也，五行大率以金水为精气，木火为神气，而土所以实之者也。有神人不见其精，而精自足者，有精足不见其神，而神自足者；有精缺神索，而日主虚旺者；有精缺神索，而日主孤弱者，有神不足而精有余者，有精不足而神有余者，有精神俱缺而气旺；有精神俱旺而气衰，有精缺得神以助之者，有神缺得精以生之者，有精助精而精反泄无气者，有神助神而神反毙无气者，二者皆由气以主之也。凡此皆不可以一偏求也，俱要损益其进退，不可使有过不及也。

任氏曰：精者，生我之神也；神者，克我之物也；气者，本气贯足也。二者以精为主，精足则气旺，气旺则神旺，非专以金水为精气，木火为神气也。本文末句云：“要在损之益之得其中”，显非金水为精，木火为神，必得流通生化，损益适中，则精气神三者备矣。细究之，不特日主用神体象有精神，即五行皆有也。

有余者则损之，不足则益之，虽一定理，角亦有一定中之不定也，惟在审察“得其中”三字而已。损者，克制也；益者，生扶也。有余损之，也有余者宜泄之；不足益之，过不足者宜去之。此损益之妙用也。盖过于有余，损之反触其怒，则宜顺其有余而泄之；过于不足，益不受补，则宜从其不足而去之，是不可以一偏求也。总之精太足宜益其气，气太旺宜助其神，神太泄宜滋其精，则生化流通，神清气壮矣。

如精太足，反损其气，气太旺，反伤其神，神太泄，反抑其精，则偏枯杂乱，精索神枯矣。所以水泛木浮，木无精神；木多火炽，火无精神；火炎金无精神；金多水弱，水无精神。原注以金水为精气，木火为神气者，此由脏而论也。以肺属金，以肾属水，金水相生，藏于里，故为精气，以肝属木，以心属火，木火相生，发于表，故为神气，以脾属土，贯于周身，上所以实之也。

若论命中之表里精神，则不以金木水火为精神也，譬如旺者宜泄，泄神得为精足，此从里发于表，而神自足矣；旺者宜克，克神有力为神足，此由表达于里，而精自足矣，如土生于四季月，四柱土多无木，或干透庚辛，或支藏申酉，此谓里发于表，精足神定；如土多无金，或干透甲乙，或支藏寅卯，此谓表达于里，神足精安；土论如此，五行皆同，宜细究之。

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

此造以甲木为精，衰木得水滋，而逢寅禄为精足，以戊土为神，坐戌通根，寅戌拱之为神旺。官生印，印生身，坐下长生为气贯流通，生化五行俱足。左右上下情协不悖，官来能挡，劫来有官，食来有印，东西南北之运，皆可行也，所以一生富贵福寿 ，可谓美矣。

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

此造以大势观之，官印相生，偏财时遇，五行不缺，四柱纯粹，俨然贵格，不如财官两字休囚，又遥隔不能相顾，支全寅、卯、辰。春土克尽，不能生金，金临绝地，不能生水，水之气尽泄于木，木之势愈旺而火炽，火炽则气毙，气毙则神枯。行运北方，又伤丙火之气，反助取木之精；即逢金运，所谓过于有余，损之反角其触，以致终身碌碌 ，名利无成出。

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

此四柱皆土，命主元神，泄尽月干，乙木凋枯，所谓精气枯索。运逢壬戌，本主受伤；年逢辛未，紧克乙木，卒于九月患弱症而亡。

此造运用逆行，大抵是右命。

## 十五、月令

月令乃提纲之府，譬之宅也，人元为用事之神，宅之定向也，不可以不卜。

原注：令星乃三命之至要，气象得令者吉，喜神得令者吉，令其可忽乎？月令如人之家宅，支中之三元，定宅中之向道，不可以不卜。如寅月生人，立春后七日前，皆值戊土用事；八日后十四日前者，丙火用事 ；十五日后，甲木用事。知此则可以取格，可以取用矣。

任氏曰：月令者，命中之至要也。气象、格局、用神，皆属提纲司令，天干又有引助之神，譬如广厦不移之象。人元用事者，即此月此日之司令神也，如宅中之向道，不可不卜。《地理玄机云》云：“宇宙有大关会，气运为主；山川有真性情，气势为先”。所以天气动于上，而人元应之，地气动于下，而天气从之。

由此论之，人元司令，虽助格辅用之首领，然亦要天地相应为妙。故知地支人元必得天干引助，天干为用，必要地支司令。总云人元必须司令，则能引吉制凶；司令必须出现，方能助格辅用。如寅月之戊土，巳月之庚金，司令出见，可置弗论也，譬如寅月生人，戊土司令，甲木虽未及时，戊土虽则司令，天干不透火土而透水木，谓地衰门旺；天干不透水木而透火土，谓门旺地衰，皆吉凶参半。如丙火司令，四柱无水，寒木得火而繁化，相火得木而生柱，谓门地两旺，福力非常也，如戊土司令，木透于，支藏水，谓门地同来衰，祸生不测矣。余月依此而论。

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

戊寅日元，生于立春十五日后，正当甲木司令，地支两寅紧克辰戌之土，天干甲木，又制日干之戊，似乎煞旺身弱。然喜无金，则日元之气不泄，更妙无水，则丙火之印不坏，尤羡铁身透丙，化杀生身。由甲傍而悬青绶，从副尹以跻黄堂，名利双收也。

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

戊辰日元，生于立春后六日，正戊土司令，月透丙火，生化有情，日支坐辰，通根身旺，又得食神制杀。俗论比之，胜于前造，不知嫩木寒土皆喜火，况杀既化，不宜再制。所嫌者，申时不但日主泄气，而且丙火临绝，以致书香难遂，一生起倒不宁，半世刑丧不免也。

## 十六、生时

生时乃归宿之地，譬之墓也，人元为用事之神，墓之定方也，不可以不辨。

原注：子时生人，前三刻，三分壬水用事；后四亥，七分癸水用事。评其与寅月生人，戊土用事何如，丙火用事何如，甲未用事何如，局所用之神，与壬水用事者何如，癸水用事者何如，穷其浅深如坟墓之定方道，斯可以断人之祸福。至同年同月日而百人各一应者，当究其时之先后，又论山川之异。

世德之殊，十有九验，其有一验者，不过此则有官，彼则子多，此则多财，彼则妻美，为人异耳。夫山川之异不惟东西南北，迥乎不同者，宜辨之，即一邑一家，而风声气习，不能一律也。世德之殊，不惟富贵贫贱，绝乎不侔得者宜辨之，即同门共户，而善恶邪正，不能尽齐也。学者察此，可以知其与替矣。

任氏曰：子时前三刻三分壬水用事者，乃亥中余气，即所谓夜子时也，如大雪十日前壬水用事之谓也。余时亦有前后用事，须从司令一例而推。如生时用事，与月令人元用事相附，是日主之所喜者，加倍兴隆；是日主之所忌者，必增凶祸。生时之美恶，譬坟墓之穴道；人地之用事，如坟墓之朝向。不可以不辨。谓穴吉向凶，必减其吉；穴凶赂吉，必减其凶。如丙日亥时，廖中壬水，乃丙之煞，得甲木用事，谓穴了向寺；辛日未时，未中已土，乃辛金之印，得丁火用事，谓穴吉向凶。

理虽如此，然时之不的当者，十有四五；夫时沿有不的，又何能辨其生克乎？如果时的，纵不究其人元，亦可断其规模矣。譬如天然之龙，天然之穴，必須天然之向；天然之向，必有天然之水，只要时支不错，则吉凶自验。菘人元用事，到底不比提纲司令之为重也；至于山川之异世毽这殊，因为发福有百姓薄，，见祸有重轻，而况人品端邪，亦可转移祸福，此又百郚之所得而拘者矣。宜消息之。

## 十七、衰旺

能知衰旺之真机，其于三命之奥，思过半矣。

原注：旺则宜泄宜伤，衰则喜帮喜助，子平之理也。然旺中有衰者存，不可损也；衰右有旺者存，不可益也。旺之可损，以损在其中矣；衰之极者不可所当损者而损之，反凶；实所当益者而益之，反害，此真机，皆能知之，又何难于详察三微奥乎？

任氏曰；得时俱为旺论，失令便作衰看，虽是至理，亦死法也。夫五行之气，流行于四时，虽日干各有专令，而其实专令之中，亦有并存者在，如春木司令，甲乙虽旺，而此时休囚之戊巳，亦未尝绝于天地也；冬水司令，壬天虽旺，百此时休囚之丙丁，变未尝绝于天地也。物时当退避，不敢争先，而春实春土何尝不生万物，冬日何尝不照万国乎？

况八字虽以月令迷重，而旺相休囚，年日时中，亦有损益之权，故生月即不值令，亦能值年值日值时，岂可执一而论？有如春木虽强，金太重而木亦危；干庚辛而支申酉，无火制而不富，逢土生而必夭，是得时不旺也。秋木虽弱，木根深而木亦强，干甲乙而支寅卯，遇官透而能受，逢水生而太过，是失时不弱也。是故日干不论月令休囚，只要四柱有根，便能受财官食神而当伤官七杀。长生禄旺，根之重者也；墓库余气，奶之轻者也。天干得一比肩，不如地支得一余气墓库。

墓者，如甲乙逢未，丙丁逢戌，庚辛逢丑，壬癸辰之类是也。余气者，如丙丁逢未，丙丁逢戌，庚辛逢丑，壬癸逢辰之类是也。余气者，如丙丁逢未，甲乙逢辰，庚辛逢戌，壬癸逢丑之类是也，得二比肩，不如支中得一长生禄旺，如甲乙逢亥寅卯之类是也。盖比肩如朋友之相扶，通根如家室之可托，干多不如根挭，理固然也。

今人不知此理，见是春土夏水秋木冬火，不问有根无根，，便谓之弱：见是春木夏火秋金冬水，不究克重克轻，便谓这旺，更有任癸逢辰，丙丁逢戌，甲乙逢未，庚辛逢丑之类，不以为通根峰库，甚至求刑冲以开之，竟不思刑冲伤吾本根之气。此种谬论，必宜一切扫除也。

然此皆论衰旺之正面，易者也，更有颠倒之理存焉，其理有十：木太旺者而似金，喜火之炼也；木旺极者而似火，喜水之克也。火太旺者而似水，喜土之止也；火旺极者而似土，喜木之克也。土太旺者而似木，喜金之克也；土旺极者而似水，喜火之练也。金太旺者而似火，喜水之济也；金旺极者而似水，喜土之止也。水太旺者而似土，喜木之制也；水旺极者而似木，喜金之克也。木太衰者而似水也，宜金以生之；木衰极者而似土也，宜火以生之。

火太衰者而似木也，宜水以生之；火衰极者而似金也，宜土以生之 。土太衰者而似 火也，宜木以生之；土衰极者而似水也，宜金以生之。金太衰者而似土，宜火以生之金衰极者而似木也，宜水以生之。水太衰者而似金也，宜土以生之；水衰极者而似火也，宜木以生之。此五行颠倒之真机，学者宜细详玄玄之妙。

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

甲子日生卯月，地支两辰，是木之余气也，又辰卯东方，子辰拱水，木太旺者似金也，以丁火为用。至巳运，丁火临旺，名列宫墙；庚辛两运，南方截脚之金，虽有刑耗，而无大患；未运克去子水，食廪天储；午运子水冲克，秋闱失意；壬申运金水齐来，刑妻克子，破耗多端；癸运不禄。

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

此造四支皆木，又逢水生，六木两水，别无他气。木旺极者，似火也，出身祖业本丰。惟丑运刑伤，壬子水势乘旺，辛亥金不通根，支逢水旺，此二十年经营，获利数万；一交庚戌，土金并旺，破财而亡。

癸未 壬午 辛巳 庚辰 己卯 戊寅

此造地支土金，木无盘根之处，时干辛金，元神发透，木太衰者，似水也，初运癸未壬午，生木制金，刑丧早见，荫疪难丰；辛巳庚辰，金逢生地，白手发财数万；己卯运土无根，木得地，遭回禄，破财万余；至寅而亡 。

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

此造地支皆逢克泄，天干又透火土，全无水气。木衰极者，似土也。初交戊辰丁运，获丰厚之荫疪，美景良多；卯运椿萱并谢；丙运大遂经营之愿，获利万金；寅运克妻破财，又遭回禄；乙丑支全金局，火土两泄，家业耗散；甲子北方水地，不禄宜矣。

辛巳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

此丙戌日元，月时两刃，壬水无根，又逢木泄。火太旺者，似水也。初运庚辰辛巳，金逢生地，孔怀无辅助之人，亲党少知心之辈；己卯得际遇，戊寅全会火局，及丁丑二十年，发财四五万，至子运而亡。

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癸亥 壬戌

此造丙火生孟夏，地支两坐长生而逢禄旺。火旺极者，似土也。初运虽不逢木，喜其南方火地，遗绪丰盈，读书过目成育；一交庚运，即弃诗书，受嬉好游，挥金如土；申运家破身亡。此造若逢木运，名利两全也。

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

丁火生于八月，秋金秉令，又全金局。火衰者，似木也。初运己未甲午，火木并旺，骨肉如同画饼，六亲亦是浮云；一交癸巳，干透水，支拱金，出外经营，大得际遇；壬辰运中，发财十余万。

辛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

此财生杀，杀功身，丙临申，申辰拱水。火衰极者，似金也。初运辛卯庚寅，东方木地，萱椿凋谢，祖业无恒；至己丑运，出外经营，青蚨衬辇，白镪随舆；及戊子二十年，春风吹枊，红绫易公子之裳，杏露沾衣，膏雨沐王孙之袖。所谓有其运，必得其福也。

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

此造重重厚土，生于夏令，土太旺者，似木也，其用在金。庚申运，早采芹香；辛酉运辛丑年，饮鹿鸣，宴琼林，云程直上；壬戌运，刑丧挫折，丙午而亡。

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

此造四柱火土，全无克泄。土旺极者，似金也。初运南方，遗业丰盈，午运入泮，己未棘闱，拔而不举；一交庚申，青蚨化蝶，家业渐消；辛酉财若春后霜雪，事业萧条；壬运克丙不禄。

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

此造支类北方，水势汪洋，天干又透金水。土太衰者，似火也。运至甲寅乙卯，干支皆木，名成利遂；一交丙运，刑妻克子，破耗多端；至于巳运，岁运火土，暗伤体用，得风疾而亡。

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

此四柱皆水，又得金生。土衰极者，似水也。初运癸亥，平宁之境；壬戌水无根，土得地，刑丧破耗，家业消亡；辛酉庚申二十年，大得际遇，白手发财十余万；己未运破去数万，寿亦在未而止。

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

此造秋金秉令，木火全无。金太旺者，似火也。亥运壬水坐禄，早游泮水，壬子运用神临旺，撞破烟楼，高攀月桂；癸丑合去壬水旺地，囊内青蚨成蝶舞，枝上子规月下啼；甲寅乙卯，尚有制土卫水之功，仁路清高，枫叶未应毡共冷，梅开早觉笔先香。

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

此造支类西方，又逢厚土，金旺极者，似水也。初运火，祖业无恒；至戊子运获厚利，纳房出仁已丑庚运，名利皆遂；一交寅运，犯事落职，大破财利；至卯不禄。

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

辛金生于促夏，地支皆逢财杀。金太衰者，似土也。初运己巳戊辰，晦火生金，求名多滞，作事少成；一交丁卯，木火并旺，如枯苗得雨，勃然而兴，似鸿毛遇风，飘然而起，家业丰裕交丑生金泄火，不禄。

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

此造木旺乘权，又得水生，四面皆逢财杀。金衰极者，似木也。所以乙丑运中，土金暗旺，家业破尽；至甲子运，北方水旺，财源通裕；癸亥出仁，名利两全壬戌水临绝地， 罢职而归。

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

此造壬水生于孟冬，支类北方，干皆金水。水太旺者，似土也，喜其寅木吐秀。至甲寅运，早遂青云之志，可谓才藻翩翩，辉映杏坛桃李，文思弈弈，光腾药笼参芩，乙卯运官途顺遂，交丙而亡。

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

此造四柱皆水，一无克泄，其势冲奔，不可遏也。初运壬戌，支逢土旺，早见刑丧；辛酉庚申，干支皆金，所谓月印午江银作浪 ，门临五福锦铺花；交己未，妻子皆伤，家业破尽；戌午运，贫乏不堪，忧郁而卒。

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

此火土当权，又逢木助，五行无金。水太衰者，似金也。初交丙申丁酉，盖头是火，使申酉不能生水，财喜并旺；戊戌运中，家业饶裕；己亥土无根，还喜支会木局，虽有破耗而无大患；一交庚子，家破人亡。

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

此造丙火当权，戊癸从化，枯干壬水。水衰极者，似火也。初运逢火，从其火旺，丰衣足食；乙卯甲寅 ，名利双全；癸丑争官夺财，破耗而亡。

以上二十造，五行极旺极衰，不得中和之气。原注去：“旺中有衰者存，衰中有旺者存”，此两句，即余之太旺太衰也：“旺之极者不可损，衰之极者不可益”，此两句，即余之极旺极旺衰 也。特选此为后证。

## 十八、中和

既识中和之正理，而于五行之妙，有全能焉。

原注：中崦且和，子平之要法也：“有病方为贵无伤不是奇”，举偏而言之也。至于格中如去病，财禄丙相宜，则又中和矣，到底中和，乃为至贵。若当令之气数，或身弱而财官旺地，取富贵不必于忠也；用神强，取富贵而不必于和也；偏其古怪，取富贵而不必于忠其和也。何也？以天下之财官，止有此数，而天下之人材，惟此时最多，皆尚于奇巧也。

任氏曰：中和者，命中之正理也。即得中和之正气，又何患名利之不遂耶？夫一世优游，无抑郁而畅遂者，少险阻而迪吉者，为人孝友而无骄谄者，居心耿介而不苟且者，得中和之正气也。至若身弱而旺地取富贵，身旺而弱地取富贵者，必四柱有所缺陷，或财轻劫重，或官衰伤旺，或杀强制弱，或制强杀弱，此等虽不得中和之理，其气却亦纯正。

为人恩怨分明，惟柱中所有缺陷，或运又违，因而妻子财禄，各有不足，如财轻劫重妻不足，制强杀弱子不足，官衰伤旺名不足，杀强制弱财不足，其人或志高傲物，虽贫无谄，后至岁运，补其不足，却其有余，乃得中和之理，定然起发于后，有第见富贵而生谄容，遇贫穷面作骄态者，必四柱偏气古怪五行不得其正故心事奸贪，作事侥幸也。

若所谓“有病有药，吉凶易验，无病地药，祸福难推”，此论仍乃失之偏。大凡有病者显而易取，无病者隐而难推。然总以中和为主，犹如人之无病，由四肢健量，营卫调和，行止自如，诸多安适：设使有病，则忧多乐少，举动艰难，如遇良药则可岂不为终身之患乎？

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己丑戊子

癸卯日元，生于亥时，日主之气已贯，喜其无土，才旺自能生官。更妙巳亥遥冲，去火存金，伅星得用，木火受制，体用不伤，中和纯粹。为人智识深沉，器重荆山荆山璞玉，才华卓越，光浮览水珠玑。庚运助辛制甲，自应台曜高躔，朗映紫薇，徽嫌亥卯拱木，木旺金衰，未免嗣息艰难也。此莫宝斋先生造

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

此王观察造，癸日子月 ，似乎旺相，不知财杀太重，旺中变弱，局中无木，混浊不清，阴内阳外之象。月透财星，其心意必欲爱之；时逢官杀，其心志必欲合之。所以权谋异众，才干过人，出生末微，心术不端。癸酉得逢际遇，由佐二至观察，奢华逢迎，无出其右；至未运不能免祸。所谓欲不除，似蛾扑灯，焚身乃止，如猩嗜洒，鞭血方休

## 十九、源流

何处起根源？流到何方住？机括此中求，知来亦知去。

原注：不必论当令不发令，只论取最多最旺，而可以为满局之祖宗者，为源头也。看此源头，流到何方，流去之处，是所喜之神，即在此住了，乃为好归路，如辛酉，癸巳/戊申，丁巳，以火为源头，流至金水方即住了，所以富贵为最，若再流至木地，则气泄为乱。如未曾流到吉方，中间即遇阻节，看其阻住之神何神，以断其休咎，；流住之地何地，以知其地位。如癸丑、壬戌、癸丑、壬子，以土为源头，止水方，只生得一个身子，而戌中火土之气，得从引助，所以为憎也。

任氏曰：源头者，即四柱中之旺神也，不论财、官印绶、食伤比劫之类，皆可为源头也。总要流通生化，，收局得美为佳。或起于比劫，止于财官为喜；或起于财官，止于比劫为忆忌。如山川之发脉来龙，认气于大父母，看尊星；认气于真子息，看主星；认气于方交媾，看胎伏星；认气于成胎育，看胎息星；认气于化煞为权，看解星；认气于绝处逢生，看恩星。

认源之气以势，认流之气以情。故源头流住之地，即山川结穴之所也，不可以不究；源头阻节之处，即来龙破损隔绝之意也，不可以不察。看其源头流止之地何地，以知其谁兴谁替；看其阻节之神何神，以论其何吉何也凶，如源头起于年月是食印，住于日时是财官，则上叨祖父之荫，下享儿孙之福；或起于年月官，住于日时是伤劫，则破败祖业，刑妻克子，如起于日进对是财官，住于年月是食印，则上于祖父争光，下与儿孙立业。

或起于日时是财官，住于年月是伤劫，则祖业难享，自创维新，流住年是官印者，知其祖上清高；是伤劫者，知其祖上寒微。流住月是财官者，知其父母创业；是伤动者，知其父母破败。流住日时是财官食印者，必白手成家，或妻贤子贵。流住日时是伤劫枭刃者，必妻陋子劣，或因妻招祸，破家受辱。

然又要看日主之喜忌断之，无不验也。如源头流止未住之地，有阻节隔绝之神，是偏正印绶，必为长辈之祸；柱中有财星相制，必得妻贤之助。如有比劫之化，或得兄弟相扶；如阻节是比劫，必遭兄弟之累，或不和。柱中有官星相制，必得贤贵之解；如有食伤之化，或得子侄之助。

如阴节是财星，必遭妻妾之祸；柱中有比劫相制，必得兄弟之助，或兄弟爱敬。如有官星之化，或得贤贵提携；如阻节是食伤，必-受子孙----之累，柱有印绶相制，必叼长辈之福，或亲长提拔；有财星之化，必得美妻，或中馈多能。如阻节是官煞，必遭官刑之祸；柱中有食伤相制，必昨子侄之力。

有印绶之化，必仗长辈之助，然又要看用神之宜忌论之，无不应也。如源头流住是官星，又是日主之用神，就名贵显者，十居八九；如是财星，又是日主之用神，就利发财者，十居八九；如是印星，又是日主之用神，有文望而清高者，十居八九；如是食伤，又是日主之用神，财子美者，十居八九。如日主以官星为忌神，为官遭祸倾家者有之；如日主以财星为忌神，为财丧身/败名节者有之；如日主以印星为忌神，淡文收伤时儿子上而受殃者有之；如日主以食伤为忌神，为子孙受累而绝嗣者有之。此穷极源之正理不同谷书之廖论也。

乙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

此以金为源头，流至寅木，印绶生身更妙。巳时得禄，财又逢生，官星透露，清有精神，中和纯粹，起处亦佳，归局尤美，词林出身，仕至通政，一生无险，名利双辉。

壬辰 辛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

此以火为源头，流至水方，更妙月时，两火之源，皆得流通，至金水归局，所以富有百万，贵至一品，一生履险如夷，所谓景星庆云，仰众吉之拱向；花攒锦簇，盼五福之絣致。

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

此以木为源头，五行无土，不能流至金；财官又隔绝，冲而逢泄，无生化之情。初运庚寅，叼上人之福；己丑运合子，泄火生金财福骈臻；戊子土虚水旺，暗助木神，刑耗端；丁亥克金会木，家破人亡。

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

此以火为源头，年支寅木主节，月干壬水隔之，不能流至金。初运土金之地，冲化阻节之神，业同秋水春花盛，人被尧天舜日恩；一交水春花盛，人被尧天舜日恩；一交丙戌，支会火局，枭神夺食，破耗异常，又克一妻二妾四子；至丁亥运，干支皆合化木，茕茕只影，孤苦不堪，削发为僧。

凡富贵者，未有不从源头也。分其贵贱，全在收局一字定之。去我浊气，作我喜神，不贵亦富；去我清气，作我忌神，不贫亦贱。学者当审察之。

## 二十、通关

关内有织女，关外有牛郎，此关若通也，相邀入洞户。

原注：天气欲不降，地气欲上升，欲相俣相和相生也。木土而要火，火金而要土，土水而要金，金林而要水，皆是牛郎织女之有情也。中间上下远隔，为物所间；前后远绝，或被刑冲，或被劫占，或隔一物，皆谓之关也。必得引用无合之神及刑冲所间之物，前后下下，授引得来，能胜劫占之神，能补所缺之物，明见暗会赠运相逢，乃为通关也。必得引用无合之神，及刑冲所间之物，前后上下，援引得来，能胜劫占之神，能补所缺之物，明见暗会，岁运相逢，乃为通关也。关爱而其愿遂矣，不犹牛郎织女之入洞房也哉？

任氏曰：通关者，引通克制之神也。所谓阴阳二用，妙在气交，天降而下，地升而上。天干之气动而专，地支之气静而杂，是故地运有推移，而天气从之；天气有转徒，而地运应之；天气动于上，而人元应之；人元动于下，而天气从之，所以阴胜逢阳则止，阳胜逢阴则往，是谓天地交泰，干支有情，左右不背，阴阳生育而相通也，若杀重喜印，杀露印亦露，煞藏印亦，此显然通达，不必节外生枝。

倘原局无印，必须岁运逢印，向而通之，或暗会明合而通之，局内有印，被财星损坏，或官星化之，或比劫解之，或被合住，则冲开之，或被冲坏，则合化之，或隔一物，则克去-之，前后上下，不能授引，得岁运相逢尤佳。如年印时杀，干杀支印，前后远立，上下悬隔，或为间神忌物所间，此原局无可通之理，必须岁运暗冲暗会，克制间神忌物，该冲则冲，该合则合，引通相克之势，此关一通，所谓琴遇子期，马逢伯乐，求名者青钱万选，问利者意则屡中，如牛郎织女之入洞房，无不其所愿。杀印之论如此，食伤财官之论亦如此。

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乙未 戊午

此造天干地支皆杀生印，印生身，时归禄旺，尤妙四冲反为四助，金见水克木而生水，水见木不克火而生木，此自然不隔不占，无阻节之物。日主弱中变旺，运遇水，仍能生木；逢金仍能生水，印绶不伤，所以秋闱早捷，仕至观察。

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

此癸水临旺，贴峰相克，被戊土合去，反作帮身。月支亥水本助杀，得年支寅亥合来生身，寅本遥隔，反为亲近。时支之亥，又逢未会，以杂为恩。一来一去，何等情协，一往一会，通关无阻。所以科甲联登，仕至黄堂。

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

此春金气弱 ，时杀紧克，年逢印绶，远隔不通。又被旺木克土坏印，不但戊土不能生化，即日支之丑土，亦被卯木所坏。此局内无可通之理。中运南方杀地，碌碌风霜，奔驰未遇；交庚申克去木神，得奇遇，分发陕西，屡得军功；及辛酉二十年，官至副尹，盖金能克木帮身，印可化杀而通也。

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

此春金虚弱，木火当权，年印，月杀，未得相通，时支未土，又会卯化木，只有生杀之情，而无辅主之意，兼之一路运途无金，一派水木，仍滋杀之根源，以致破败祖业。一事无成，至亥运会木生杀而亡。

## 二十一、官杀

官杀混杂来问我，有可有不可。

原注：杀即官也，同流共派者可混也；官非杀也，各立门墙者，不可混也。杀重矣，官从之，非混也；官轻矣，杀助之，非混也。败财与比肩双至者，杀可使官混也；比肩与劫财两遇者，官可使杀混也。一官而不有生印者，杀助之，非混也；一杀而遇食伤者，官助之，非混也。势在于官，官有根，杀之情依乎官；依官之杀，岁助之而混官，不可也。势在于杀，杀有权，官之势依乎杀；依杀之官，岁扶之而混杀，不可也。藏官露杀，干神助杀，合官留杀，皆成杀气，勿使官混也；藏杀露官，干神助官，合杀留官，皆从官象，不可命杀混也。

任氏曰：杀即官也，身旺者以杀为官；官即杀也，身弱者以官为杀，日主甚强，虽无制不为杀困；正官相杂，但无根亦随杀行。去官不过两端，用食用伤皆可；合杀总为美事，合来合去宜清。独杀乘权，无制伏，职居清要；众杀有制，主通根，身掌权衡。杀生印生身，龙墀高步；身任财而财滋杀，雁塔题名。若杀重而身轻，非贫即夭；苟杀微而制过，虽学无成，在四柱总宜降伏，休云年逢勿制；以一位取为权贵，何必时上尊称。制杀为吉，全凭调剂之工借杀为权，妙有中和之理，但见杀凌衰主，究必倾家，弗谓局得杀神，遂许显豁。

书支，“格格推详，以杀为重”，是以究之宜切，用之宜精。杀有可混不可混之理，如天干甲、丙、戊、庚、壬为杀，地支卯、午、丑、未、酉子，乃杀之旺地，非混也；天干乙、丁、己 、辛、癸为官，地支寅、巳、辰、戌、申、亥，乃官之旺地，非混也。如干甲乙支寅，干丙丁支巳，干戊己支辰戌，干庚辛支申，干壬癸支亥，以官混杀，宜乎去官；如干甲乙支卯，干丙丁支午，干戊己支丑未，干庚辛支酉，干壬癸支子，以杀混官，宜乎去杀。

年月两干透一杀，年月支中有财，时遇官星无根，此官从杀势，非混也；年月两干透一官，年月支中有财，时遇杀星无根，此杀从官势，非混也，势在于官，官得禄，依官之杀，年干助杀，为混也；势在于杀，杀得禄，依杀之官，年干助官为混也。败财合杀，比肩敌杀，官可混也；比肩合官，劫财挡官，杀可混也，一官而印绶重逢，官星泄气，杀助之，非混也，一杀而食伤并见，制杀太过，官助之，非混也。

若官杀并透无根，四柱劫印重逢，不但喜混，尚宜财星助杀官也。总之日主旺相可混也，日主休囚不可混也。今将杀分六等，此余所试验者，分列详细于后，以备参考。

一曰财滋弱杀格

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

此造以俗论之，春金失令，旺财生杀，杀坐长生，必要扶身抑杀，不知春金虽不当令，地支两逢禄旺，又得辰时印比帮身，弱中变旺，所谓木嫩金坚。若无丙火，则寅木难存；若无寅木，则丙火无根，必要用财滋杀，木火两字，缺一不可也。甲运入泮；子运会水生木，补廪；癸运有己土当头，无咎；亥运合寅，丙火绝处逢生，棘闱奏捷；壬戌支类西方，木火并伤，一阻云程，刑耗并见；辛酉劫刃肆逞，不禄，此造惜运走西北金水，若行东南木火，自然科甲联登，仕路显赫矣。

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

此造天干三透庚辛，地支两坐禄旺，丙火虽挂角得禄，无如庚辛元神透露，非火之禄支，是金之长生，用财滋杀明矣。辰运木之余气，采芹生色；巳运火之禄旺，科甲联登；甲午乙未，木火并旺，仕至藩臬。若以八字观之，此造不及前造，只因前造运行西北，此造运走东南。富贵虽定于格局，穷通全在运限，所谓命好不如运好？”，信然也。

二曰杀重用印格

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

戊土生寅月寅时，土衰木盛，最喜坐下午火，生拱有情，正谓众杀横行，一仁可化。子水之财，生寅木不冲午火，其情协，其关通。尤羡运走南方火土，所以早登黄甲，出仕驰名。

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

此造观格局似胜前造，此财印坐长生，前则印逢财冲。不知前则坐下印绶，七杀皆来生拱，而日主坚固，此则财坐日下，反去生杀，助纣为虐。兼之运走西北，戊午年中乡榜，己丑中进士，此两年比劫帮身，冲去财星之妙也。壬运劫丙坏印；丁运外艰，遭回禄；戌过拱印虽稍有生色，亦是春月秋花。将来辛酉运中，木多金缺，泄土生水，合去丙火，灾祸岂能免耶？

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

此造木凋金锐，厚土生金，原可畏也，然喜支全水局，化其肃杀之气，生化有情。至癸亥运，科甲连登，早蒙仕路之光；丙寅丁卯，制化皆宜。仕路封疆，官途平坦，生平履险如夷。

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

此造干透两杀，支全杀局，所喜戊土原神透出，是以化杀；寅木本要破甲印，尤喜会火，反培土之根源，巧借栽培，。至己未运中，科甲连登；庚申辛酉，帮身有情，驰名宦海,裕后光前后。

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

此造干透三癸，支逢两亥，乘权秉令。喜其无金，两印拱局，生化不悖情而纯粹，辛酉庚申运中，蹭蹬功名，刑耗并见，已未交运，干制杀，支会印，功名层叠而上；接行戊午、丁巳、丙运，仕至观察，名利双辉。

三曰食神制杀格

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

此造四柱皆杀，喜支坐三辰，通根身库，妙在无金，时透食神制杀。辰乃木之余气，正谓一将当关，群凶自败。至癸亥运，食神逢生，日主得禄，科甲连登；甲运仕县令；子运衰神冲旺，不禄。

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

此造甲木生辰，虽有余气，但庚金并透，通根斫伐，最喜寅时禄旺，更妙丙火独透，制杀扶身。午运暗会火局，中乡榜；甲申乙酉杀逢禄旺，刑耗多端；直至丙戌运，选知县。

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

此造年月两逢壬子，杀势猖狂。喜而日时坐戌，通根身库，更妙戊土透出，足以砥定汪洋，尤羡运走东南，扶身抑杀。至乙卯运中，水临绝，火逢生，鹿鸣宴罢琼林宴，桂花香过杏花香，仕至郡守。

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

此造两杀当权临旺，原可畏也。喜赖年干壬水临申，足以制杀；更妙无木，则水不泄，火无助。申运金水得助，发轫宫墙；酉运支类西方，早充观国之光，高豫南宫之选；后运金水，体用皆宜，由署郎出为郡守。

四曰合官留杀格

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

此造火长夏天，旺之极矣。戊癸合而化为忌，还喜壬水通根身库；更妙年支坐丑，足以晦火养金而蓄水，则癸水仍得根，虽合而不化也。不化反喜其合，则不抗呼壬水矣。是以乙卯甲寅运，克土卫水，云程直上；至癸丑运，由琴堂而迁州牧；及壬子运，由治中而履黄堂，名利裕如也。

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

此铁樵自造（乾隆三十八年四月十八日辰时），亦长夏天，与前造只换一丑字，天渊之隔矣。夫丑乃北方之湿土，能晦丙火之烈，能收午火之焰，又能蓄水藏金。巳乃南方之火火，癸临绝地，杯水舆薪，喜其混也。不喜其清也。彼则戊癸合而不化，此则戊癸合而必化，不但不能助杀，抑且化火为劫，反助阳刃猖狂。

巳中庚金，无从引助，壬水虽通根身库，总之无金滋助，清枯之象，兼之运走四十载木火，生助劫刃之地，所以上不能继父志以成名，下不能守田园而创业，骨肉六亲，直同画饼，半生事业，亦似浮云。至卯运，壬水绝地，阳刃逢生，遭骨肉之变，以致倾家荡产。犹忆未学命时，请人推算，一味虚褒，以为名利自如，后竟一毫不验。岂不痛哉！

且予赋性偏拙，喜诚实不喜虚浮，无谄态，多傲慢，交游往来，每落落难合，所凛凛者，吾祖吾父，忠厚之训，不敢失坠耳。先严逝后，家业凋零，潜心学命，为糊口之计。夫六尺之躯，非无远图之志，徒以末技见哂，自思命运不济，无益于事，所以涸辙之鲋，仅邀升斗之水。限于地，困于时，嗟乎！莫非命也！顺受其正云尔！

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

此造日主虽坐旺刃，生于亥月，究竟休囚；五行无木，壬癸并透，支逢生旺，各立门户。喜其合去癸水，不致混也；更妙运走东南木火，乡榜出身，宠赐传来紫闼，承宣协佐黄堂。

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

丙戌日元，生于辰时，冲去库根，壬癸并透。喜其戊合，去官留杀；更喜年逢刃助，火虚有焰；更妙无金，稍胜前造。科甲出身，宿映台垣，重藉旬宣之职，猷分禹服，特隆锁钥之权。

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

此造日月皆丁未，时杀无根，喜其壬水官星助杀，不宜合也。幸而壬水坐申，合而不化，申金为用，更妙运走西北金水，助起官杀，乡榜出身，仕榜连登，由县令而迁司马，位跻黄堂。

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

戊土生于巳月，日主未尝不旺，然地支两辰，木之余气亦足。喜其合杀留官，官星坐禄，更妙运途生化不悖。所以早登云路，掌典籍而知制诰，陪待从而应传宣也。

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

此造春金虽不当令，喜其坐禄逢印，弱中变旺；丙辛一合，丁火独清，不但去杀，而且去劫，财无劫夺，官有生扶。尤妙运走东南木火，所以早遂表钱之选，兆人镜之芙蓉，作春官之桃李也。

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

乙亥日元，坐下逢生，又月令建禄归垣，足以用财。喜丙辛金弱，而去乙庚，木旺不从。乡榜出身，至丙申丁酉，火盖天干，未能显秩；究竟方金地，亦足以琴堂解愠，花院征歌也。

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

此造旺杀逢财，喜其合也。妙在癸水临旺，合而不化，则有情戊土，不抗壬水也。合而化，则无情化火，仍生土也。由此以推，运走东方木地，早遂青云之志；运走北方水地，去财护印，翔步天衢，置身日舍也。

五曰官杀混杂格

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

此造壬癸当权，杀官重叠，最喜日坐长生，寅能纳水，化杀生身，时归禄旺，足以敌官；更妙无金，印星得用，煞势虽强，不足畏也。至丙运帮身，又逢己巳流年，去官之混，捷报南宫，出宰名区。

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

此造官遇长生，杀逢禄旺，巳亥虽冲破印，喜印木仍能生火，寅运合亥，化木生印，连登甲榜。庚辰辛巳制官服煞，失幡皂盖，出守大郡，名利两优。

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

此造杀逢生，官得禄，喜其秋金秉令，更妙辰土泄火生金，不失中和之象；尤喜运走北方水地。庚子运冲去官根，鹿鸣方宴饮，雁塔又题名；辛丑壬寅运，横琴而歌解愠，游刃而赋烹鲜。

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

此造官杀并旺当令，喜日坐长生，时逢禄旺，足以敌官挡杀。坐下印绶 ，引通财杀之气，运走西北金水之乡。所以少年科甲，裕经纶于管库，人推黼黻之工，乘抚宇于催科，世让文章之焕。

任氏曰：官杀混杂者，富贵甚多。总之杀官当令者，必要坐下印绶，则其杀官之气流通，生化有情：或气贯生时，亦足以扶身敌杀。若不气贯生时，又不坐下印绶，不贫亦贱。如杀官不当令者，不作此论也。

六曰制杀太过格

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

时逢独杀，四食相制，年支卯木被辛金盖头，况秋木本不足疏土，所赖亥中甲木卫杀，至乙未运暗会木局，捷报南宫，名高翰苑：甲午运木死于午，合已化土，丁外艰：已巳年又冲去亥水，不禄。

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

此亦一杀逢四制，所不及前造者，无亥卯之会也。虽早采芹香，以致蹭蹬秋闱纳捐瞩，仁路亦不能通达。喜时杀透露，行甲午运，无化土之患，然犹刑耗多端，而己身无咎。

丁未 戊申 乙酉 庚戌 辛亥 壬子

此杀逢四制，柱中印虽不见，喜其杀透食藏， 通根身库。总之夏火当权，水无金滋。至酉运，合去辰土，财星滋杀，发甲点中书；庚运仁版连登，入参军机；戌运，燥土冲动壬水之根，又逢戊土透出，紧制壬水，不禄。

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

此造五杀逢五制，土虽当权，木亦雄壮，幸日主两坐库根，又得比肩匡扶。壬申运，日主逢生，冲去寅木，名登桂籍，雁塔高标；接连癸酉二十年，由县令履黄堂。名利裕如。

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

此两杀逢四制，幸春木得时乘令，克不尽绝。至午运，补土之不足，去金之有余，登科擢县令：至甲申支，又逢食制，死于军功。

任氏曰：与其制杀太过，不若官杀混杂之美也。何也？盖制杀太过，杀既伤残，再行制煞之运，九死一生。官杀混杂，只要日主坐旺，印绶不伤，运程安顿，未有不富贵者也。如日主休囚，财星坏印，即使独杀纯清，一官不混，往往忧多乐少，屈志难伸。学者宜审焉。

## 二十二、伤官

伤官见官果难辨，可见不可见。

原注：身弱而伤官旺者，见印而可见官：身旺而伤官旺者，见财而不见官，伤官旺，财神轻，有比劫而可见官：日主旺，伤官轻，无印绶而可见官。伤官旺而无财，一遇官而有祸；伤官旺而身弱，一见官而有祸；伤官弱而财轻，一见官而有祸；伤官弱而见印，，一见官而有祸，大率伤官有财，皆可见官，伤官无财，皆不可见宫。又要看身强身弱，何财官，印绶、比肩不同方可，不必分金、木、火、土也。又曰伤官用印，无财不宜见财，伤官用财，无印不宜见印，须详辨之。

任氏曰：伤官者，窃命主之元神，既非善良，伤日干之贵气，更肆纵横。然善恶无常，但须驾驭，而英华发外，多主聪明。若见官之可否，须就原局权衡，其间作用，种种不同，不可执一而论也。有伤官用印，伤官用财，伤官用劫，伤官用伤，伤官用官。若伤官用财者，日主旺，伤官亦旺，宜用财；

有比劫而可见官，无比劫有印绶，不可见官，日主弱，伤官旺，宜用印，可见官而不可见财；日主弱，伤官旺，无印绶，宜用比劫，喜见劫印，忌见财官，日主旺，无财官，宜用伤官，喜见财伤，忌见官印，日主旺，比劫多，财星衰，伤官轻，宜用官，喜见财官，忌见伤印。所谓“伤官见官，为祸百端”者，皆日主衰弱，用比劫帮身，见官则比劫受克，所以有祸。

若局中有印，见官不但无祸，而且有福也。伤官用印，局内无财，运行印旺身旺之乡，未有不显贵者也。运行财旺伤旺之乡，未有不贫贱者也。伤官用财，财星得气，运逢财旺伤旺之乡，未有不富厚者也；运逢印旺劫旺之地，未有不贫乏者也。伤官用劫，运逢印旺必贵；官民用官，运逢财旺必富；伤官用伤，运遇财乡，富而且贵，与用印用财者，不过官有高卑，财分厚薄耳。宜细推之：

一曰伤官用印格

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

火土伤官重叠，幸在季夏，火气有余，又日坐长生，寅中甲木为用。至丁卯运，克去辛金，破其丑土，所谓有病得药，腾身而登月殿，庆集琼林；接运丙寅，体用皆宜，仕至黄堂。

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

此土金伤官重叠，喜其四柱无财，纯清气象。初运木火体用皆宜，所以壮岁首登龙虎榜，少年身到凤凰池。惜中运癸巳壬辰，金生火克，所以生平志节从何诉，半世勤劳只自怜。

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

此金水伤官当令，喜支藏暖土，足以砥定中流。因时财为病，兼之初运水木，以致书香不继；至三旬外，运逢火土，异路出身，仕至州牧；午运衰神冲旺，台省几时无谪宦，郊亭今日倍离愁。

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

此木火伤官，印绶通奶禄支，格局未尝不美。虽嫌财星坏屯，而丑辰皆湿土，能蓄水晦火。惜乎运途无水，以致一介寒儒，至申运火绝水生，名列泮宫，后九赴秋闱不捷。

二曰伤官用财格

乙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

此火土伤官，劫印重叠，旺可知矣，以申金财星为用。遗业本丰，辛丑壬运，经营获利，发财十余万；至寅运，金临绝地，劫遇长生 ，又寅申冲破，所谓“旺者冲衰衰者拔”，不禄宜矣。

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

此水木伤官，日主坐长生，年支禄旺，日主不弱 ，足以用巳火之财。嫌其中运金水，半生碌碌风霜，起倒万状。至戊运，紧制亥水之劫，合起卯木化财，骤然发财数万；至酉冲破伤官，生助劫印，不禄。

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

此土金伤官，日主禄旺，劫印重逢，一点财星，秋水通源。子赖酉生，酉伏子护，遗业小康；甲子乙丑二十年，制化皆宜，自创数万；至丙寅运，生助火土，克泄金水，不禄。

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

此金水伤官，四柱比劫，虽用寅木之财，却喜亥水，泄金生木，使比劫无争夺之风，又得亥解申冲。若无亥水，一生起倒无宁，终成画饼。亥水者，生财之福神也。交甲寅乙卯，白手成家致富；后行火运，战克不静，财星泄气，无甚生色；至巳运，四孟冲，劫又逢生，不禄。

三伤官用劫格

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

此土金伤官，财星太重，以致拂意芸窗。幸喜未时，劫财通根为用；更妙运途却佳，捐县佐出仕。至丁巳丙辰运，旺印用事，仕至州牧，宦资丰厚；乙卯冲克不静，罢职归田。

己未 癸酉 戊戌 庚申\[/bz]

壬申 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

此土金伤官，支类西方，金气太重，以劫为用。喜其当头克癸，故书香继志 ；更妙运走南方火地，拔贡出身，由县令而迁州牧，荐莅黄堂。一生逢凶化吉，宦海无波也。

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

此水木伤官，喜其无财，故继志书香，嫌其地支寅亥化木，伤官太重，难遂青云。辛运入泮，亥运补廪，庚戌加捐出仕。己酉戊申二十年土金，生化不悖，仕至别驾，宦资丰厚。

戊申 己未 丙戌 己丑\[/bz]

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

此四柱伤官，若生丑戌月，为从儿格，甸利皆遂。生于未月，火有余气，必以未中丁火为用。惜运走西北金水之地，以致破败祖业；至癸亥运，贫乏无聊，削发为僧。

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

此亦伤官用劫，嫌其辰为湿土，生金拱水，未足帮身；更嫌运走西北金水之地，以致一败如灰，不成家室。

以上五造，皆是用劫，何前三造名利两全，此两造一事无成？因运无帮助之故耳。由此推之，非人之无为，实运途困之耳。

四曰伤官用伤官格

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

壬水生于卯月，正水木伤官格。天干己土临绝，地支两辰，乃木之余气，一生金，一拱水，又透两庚，不但辰土不能制水，反生金助水，必以卯木为用，所谓一神得用，此象匪轻。初运庚辰辛巳，金之旺地，功名不遂；至壬午运，生财制金，名题雁塔；癸未生拱木神，甲申支全北方水局 ，木逢生助，仕版连登，由令尹而升司马，荐至黄堂，擢观察而履臬藩，入座封疆；一交酉，冲破卯木，诖误落职。所谓用神不可损伤，信斯言也。

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

癸水生于寅月，正水木伤官。地支印星并旺，酉丑拱金，必以寅木为用，才能有余。乙亥运，木逢生旺，中乡榜；甲戌癸运，出仕县令；酉运支逢三酉，木嫩金多，诖误落职。前造与此造皆因少火，有病无药之故，若有火虽行金地，则无大患矣。

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

甲木生于午月，木火伤官。年月两干，土金无根，置之不用；地支两卯一寅，日元强，必以丁火为用，故人权谋异众。丁卯运，入泮登科，仕县令；丙寅运，克尽庚金，宦资大丰；乙丑合庚，晦火生金，落职。

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

丙日未月，火土伤官。四柱无金，子水枯干，未土为用。第嫌乙木并透根深，功名难遂。初运丁酉丙申，制化乙木，财喜称心；戊戌十年，熙熙攘攘，日炽日昌；己运土无根，木回克，刑耗并见；一交亥运，木得生火，逢劫，得恶病而亡。

五曰伤官用官格

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

戊日酉月，土金伤官，地支两戌，燥而且厚，妙在年干壬水，润土泄金而生木，足以用官。亥运，财官皆得生扶，功名顺遂；壬子，早遂仕路之志；癸丑，支拱金局，服制重重；甲寅乙卯二十年，仕至侍郎。

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

壬水生于卯月，水木伤官。喜其官印通根，年支逢财，伤官有制有化，日元生旺，足以用官。巳运 ，官星临旺，采泮水之芹，折蟾宫之桂；壬午癸未，南方火地，出宰名区，莺迁州牧；甲申乙酉金得地，木临绝，虽退归，而安享琴书，其乐自如也。

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

壬水生于卯月，水木伤官，天干两辛，支逢辰酉，益水之源，官之根固，伤之荫泄，必以己土官星为用。己丑运，采芹食廪；戊子虽然蹭蹬秋闱，而家业日增；丁运亦无大患；至亥运会木局，伤官肆逞。刑耗并见而亡。

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

丙午日元，支类南方，未土秉令，己土透出，火土伤官，藏财受劫，无官则财无存，无财则官亦无根；况火焰土燥，官星并透，以官为用。运至火土，破耗刑丧；乙卯甲寅运，虽能生火，究竟制伤卫官，大获财利，纳粟出仕；癸丑壬子运，由佐贰而升县令，名利两全。

六曰假伤官格

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

此火土伤官，日主旺极，喜其伤官发泄菁华，更妙财星得用。庚申辛酉运，少年创业，发财十余万；壬戌幸而水不通根 ，虽有刑耗而无大患；至癸亥运，激火之烈，泄财之气，不禄。

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

六水乘权，其势泛溢，全赖卯木泄其精英。初交水运 ，仍得生助木神，平宁无咎；甲寅乙卯，正得用神之宜，采芹食禀，丁财并益；一交丙辰，群比争财，三子克二，夫妇皆亡。

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

此天干皆水，支逢旺刃，喜其支合卯辰，精英吐秀，所以书香早遂。但木之原神不透，未免蹭蹬秋闱；更嫌运逢火地，犹恐寿元不永。交丙运庚午年，水火交战而亡。

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壬戌 癸亥

此重重火土，最喜酉时，伤官透露，泄其菁华。三旬之前，运走火土，蹭蹬芸窗，一交庚申，云程直上。及辛酉壬戌癸亥四十载，体用合宜，由署郎出为巡使，从藩臬而转封疆，宦海无波。

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

此火土当权，乙木无根，以辛金为用。辛丑年入泮，后因运程不合，屡困秋闱。至丑运暗拱金局，科甲连登；丙子乙亥，地支之水，本可去火，天干木火不合，所以仕途蹭蹬，未能显秩耳。

丁酉 乙巳 戊午 丙辰\[/bz]

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

此与前造只换辛字，八字不及前造，而运途却胜于前，亦以辛金为用，非官印论也。丁丑年湿土生金晦火，又全会金局，发甲入词林，盖运在辛丑，正岁运皆宜也。

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

此造土荣夏令，金绝火生，四柱水木全无，最喜金透通根。惜乎运走东方，生火克金，不但功名增蹬，而且财源鲜聚。交辛丑运，年逢戊辰，晦火生金，食神喜劫地，秋闱得意，名利裕如。

## 二十三、清气

一清到底有精神，管取生平富贵真。澄浊求清清得去，时来寒谷也回春。

原注：清者不徒一气成局之谓也。如正官格，身旺有财，身弱有印，并无伤官七杀杂之，纵有比肩食神财煞印绶杂之，皆循序得所，有安顿，或作闲神 ，不来破局，乃为清奇。又要有精神，不为枯弱者佳。浊非五行并出之谓。如正官格，身弱混之以煞，混之以财，以食神杂之，不能伤我之官，反与官星不和；以印绶杂之，不能扶我之身，反与财星相戕，俱为浊。或得一神有力，或行运得所，以扫其浊气，冲其滞气，皆为澄浊以求清，皆富贵命矣。

任氏曰：命之最难辨者，清浊两字也。此章所重得，“澄浊求清”四字也。清而有气，则精神贯足；清而无气，则精神枯槁。精神枯即邪气入，邪气入则清气散，清气散则不贫即贱矣。夫清浊者，八字皆有也，非正官一端而论也。如正官格，身弱有印，忌财，财星不现，清可知矣。

即使有财，不可便作浊论，须要看其情势。如财与官贴，官与印贴，印与日主贴，则财生官，官生印，印生身，印之源头更长矣，至行运再助其印绶，自然富贵矣。即使无财，不可便作清论，亦要看其情势，或印星无气，与官星不通，或印星太旺，日主枯弱，不受印星之生；或官星贴日，印星远隔，日主先受官克，印星不能生化，至行运再逢财官，不贫亦夭矣。

如正官格，身旺喜财，所忌者印绶，伤官其次也。亦看情势，如伤官与财贴，财与官贴，官与比肩贴，不特官星无碍，抑且伤官化劫生财，财生官旺，官之源头更长，至行运再遇财官之地，名利两全矣。如伤官与财星远隔，反与官星紧贴，财不能为力，至行运再遇伤官之地，不贫亦贱矣。

如伤官在天干，财星在地支，必须天干财运以解之；伤官在地支，财星在天干，必须地支财运以通之。或财官相贴，而财神被合神绊住，或被闲神劫占，亦须岁运冲其合神，制其闲神，皆为澄浊求清。虽举正官而论，八格皆同此论。总之喜神宜得地逢生，与日主紧贴者佳；忌神宜失势临绝。与日主远隔者美。日主喜印，印星贴身，或坐下印绶，此即日主之精神也；官星贴印，或坐下官星，此即印绶之精神。余可类推。

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

丙生子月，坐下长生，印透根深，弱中之旺。喜其官星当令，透而生财，所谓“一清到底有精神”也；更妙源流不悖，纯粹可观。金水运中，登科发甲。名高翰苑；惜中运火土，以致终老于词林。

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

春土坐亥 财官太旺，最喜独印逢生。财藏生官，财印绶之元神愈旺；气贯生时 ，而日主之气不薄；更妙连珠生化，尤羡运途不悖。所以恩分雕绵，宠锡金莲，地近清楚，职居津要。

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

此与前癸酉者，大同小异。前则官坐财地，此则官坐伤地，兼之子未相贴，不但天干之官受克，即地支之官亦伤。更嫌劫入财乡，所谓财劫官伤，纵使芹香早采，仍蹭蹬秋闱。辛酉庚申运干支皆财，财如放稍春竹，利如蔓草生枝，家业丰裕；一交己未，伤妻克子，遭回禄，家业大破。可知穷通在运也 。

## 二十四、浊气

满盘浊气令人苦，一局清枯也苦人，半浊半清犹是可，多成多败度晨昏。

原注：柱中要寻他清气不出，行运又不能去其浊气，必是贫贱。若清，又要有精神为妙，如枯弱无气，行运又不遇发生之地，亦清苦之人。浊气又难去，清气又不真，行运又不遇清气，又不脱浊气者，虽然成败不一，亦了此生平矣。

任氏曰：浊者四柱混杂之谓也。或正神失势，邪气乘权，此气之浊也；或提纲破损；另求别用，此格之浊也；或官衰喜印，财星坏印，此财之浊也；或官衰喜财，比劫争财，此比劫之浊也；或财旺喜劫，官星制劫，此官之浊也；或财轻喜食伤，印绶当权，此印之浊也；或身强杀浅，食伤得势，此食伤之浊也。

分其所用，断其名利之得失、六亲之宜忌，无不验也。然浊与清枯二字酌之，宁使清中浊，不可清中枯。夫浊者，虽成败不一，多有险阻，倘遇行运得所，扫除浊气，亦有起发之机；如行运又无安顿之地，乃困苦矣。清枯者，不特日主无根之谓也，即日主有气，而用神无气者，亦是也。枯又非弱比也，枯者，无根而朽也，即遇滋助之乡，根在苗先之意也。凡命之日主枯者，非贫即夭；用神枯者，非贫即孤。所以清有精神终必发，偏枯无气断孤贫，满盘浊气须看运，抑浊扶清也可亨。试之验也。

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

戊戌日元，生于辰月巳时，木退气，土乘权，印绶重逢。用官则被庚金合坏，用食则官又不从化，而火又克金，无奈何而用财，又有巳时遥冲，又不当令；若邀庚金生助，贪合忘生，且遥隔无情，所以起倒不一，幸而财官尚有余气，至乙亥运，补起财官，遂成小康。

戊辰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

火长夏令，原属旺论，然时在季夏，火气稍退，兼之重叠伤官泄气，丑乃湿土，能晦丙火之光，以旺变弱。浊气当权 ，清气失势，兼之先行三十年火土运，半生起倒多端。至乙卯甲寅，木蔬厚土，扫除浊气，生扶日元，卫护官星，左图右史，财茂业成。

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

此造大略观之，财生官，官生印，印生身，似乎清美，无如午未南方，火烈土焦，能脆金，不能生金；且木从火势，又坏印绶，无生化之情，非清枯而何？更嫌运走东方，一生未遂，所谓“明月清风谁与共，高山流水少知音”也。

## 二十五、真神

令上寻其聚得真，假神休要乱真神，真神得用生平贵，用若无为碌碌人。

原注：如木火透音，生寅月，聚得真，不要金水乱之。真神得用，不为忌神所害财贵。如参以金水猖狂，而用金水，是金水又不得令，徒与木火不和，乃为碌碌庸人矣。

任氏曰：真者，得时秉令之神也；假者，失时退气之神也。言日主所用之神，在提纲司令，又透出天干，谓聚得真，不为假神破损，生平富贵矣。纵有假神，安顿得好，不与真神紧贴，或被闲神合住，或遥隔无力，亦无害也。倘与真神紧贴，或相克相冲，或合真神，暗化忌神，终为碌碌庸人矣。

如行运得助，抑假扶真，亦可功名小遂，而身获康宁。故喜宜四生，忌神宜四绝，局内看真神，行运看解神。是先天而为地纪。所以测地，先看提纲以定格局；中天则为人纪，所以范人，次看人元司令而为用神；后之三式，合而用之，则造化之功成矣；造化功成，则富贵之机定矣；然后再定运程之宜忆，则穷通了然矣。后学者须究三元之正理，审其真假 ，察其喜忌，究冲合之爱憎，论岁运之宜否，斯为的当。故法度虽可言传，妙用由人心悟也。

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

山东刘中堂造，已土卑薄，生于春初，寒湿之体，其气虚弱，得甲丙并透，印正官清，聚得真也。柱中金不现而不得化，假神不乱；更喜运走东南印旺之地，仕至尚书，有尊君庇民之德，负经邦论道这才也。

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

铁制军造，杀逞财势，嫩木逢生，最喜寅木真神当令，时干透出乙木元神。寅申之冲，谓之有病。运至南方火地，去申金之病，仕至封疆，声名赫弈。有润泽生民之德，怀任重致远之才也。

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

此造日临旺地，会局帮身，不当弱论。喜其时干甲木，真神发露；所嫌者，年遇庚申，冲克甲寅，又逢戊土之助，谓假乱真。虽然早采芹香，屡困秋闱；至壬午运，制化庚金，秋桂高攀，加捐县令；申运冲寅，假神得助，不禄。

## 二十六、假神

真假参差难辨论，不明不暗受困顿。提纲不与真神照，暗处寻真也有真。

原注：真神得令，假神得局而党多；假神得令，真神得局而党多。不见真假之迹，或真假皆得令得助，不能辨其胜负而参差者，其人难无大祸，一生迍否而少安乐。寅月生人，不透木火，而透金为用神，是为提纲不照也；得己土暗邀，戊土转生，地支卯多酉冲，乙庚暗化，运转西方，亦为有真，亦或发福。以上特举真假一端言耳，其会局、合神、从化、用神衰旺、情势象格，心迹才德邪正、缓急、生死、进退之例，莫不有真假，最宜详辨之。

任氏曰：气有真假，真神失势。收神得局，法当以真为假，以假为真；气有先后，真气未到，假气先到，法当以真作假，以假作真。如寅月生人，不透甲木而透戊土，而年月日时支，有辰戌丑未之类 ，亦可作用；如不透戊土，透之以金，即使木火司令，而年日时支，或得申字冲寅，或得酉丑拱金，或天干又有戊己生金，此谓真神失势，假神得局，亦可取用。

若四柱真神不足，假气亦虚，而日主爱假憎真，必须岁运扶直抑假，亦可发福。若岁运助真损假，凶祸立至，此谓以实投虚，以虚乘实，是犹医者知参芪之能生人，而不知参芪之能害人也，知砒虻之能杀人，而不知砒虻之能救人也。有的是病而服是药则生，无是病而服是药则死。且命之贵贱不一，邪正无常，动静之间，莫不有真假之迹。

格局尚有真假，用神岂无真假乎？大凡安享荫庇现成之福者，真神得用居多；创业兴家，劳碌而少安逸者，假神得局者居多，或真神受伤者有之，薄承者厚创驳杂者，真神不足居多；一生起倒，世事崎岖者，假神不足居多。细究之，无不验也。

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

壬水生于立春二十二日，正当甲木真神司令，而天干土金并透，地支通根戌酉，此谓真神失势，假神得局，用以庚金化煞，法当以假作真，纯粹可观。虽嫌支全火局。克金灼水，喜其火不透干，又得戊土生化更妙。运走西北，所以早登云路，甲第蜚声，仕至封疆，有利民济物之志，禀秀德真儒之器。总嫌火局为病，仕路未免起倒耳。

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

癸水生于立春二十六日，正当甲木真神司令，而天干土金并透，地支丑戌通根。伤官虽当令，而官杀之势纵横，即使伤敌杀，而日主反泄，况未能敌乎？庚金虽是假神，无如日主爱假憎真，用以庚金，有两歧之妙：一则化杀官之强暴，二则生我之日元，时干比肩帮身，又能润土养金。第中运南方，生杀坏印，奔驰不遇；至甲申，运转西方，用神得地，得军功飞升知县：乙酉更佳，仁至州牧：一交丙，坏庚，不禄。

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

此造以俗论之，寒金喜火，金水伤官喜见官，且日主专禄，必用丙火无疑。不知水势猖狂，病窃去命主无元神，不但不能官，即或用官，而丙火全无根气，必须用己土之印，使其止水生金卫火。丙入亥宫临绝，欲使丙火生土，而丙火先受水克，焉能生土？所以己土反被水伤，真神无情，假神虚脱。初运庚子辛丑。比劫帮身，叨荫之福，衣食颇丰：壬运丁艰；一交寅运，东方木地，虚土受伤，破荡祖业，刑妻克子，出外不知所终。

## 二十七、刚柔

柔刚不一也，善为制者，但引其性情而已矣。

原注：刚柔相济者也，柔者济之以刚，刚者济之以柔，而不得其情，而反助其刚暴，犹之武士而得士卒，则成杀伐。如庚金生于七月，遇丁火而激其威，遇乙木而助其暴，遇己土而成其志，遇癸水而益其锐；不如柔之刚者，济之可也，壬水是也，盖壬水有正性，而能引通庚之情故也。

若以刚之刚者激之，其祸曷胜言哉？太柔者济之以刚，而不驭其情，而反益其柔也，譬之烈妇而遇恩威，则成淫贱。如乙木生于三月，遇甲、丙 、壬而喜，则输情；遇戊庚盛而畏，则失身；不如刚之柔者，济之可也，丁火是也，盖丁火有正情，则能引动乙木之情故也。若以柔之柔者合之，其弊将何如哉！余皆类推。

任氏曰：刚柔之道，阴阳健顺而已矣。然刚之中未尝无柔，所以阳喻乾，乾生三女，是柔取乎刚；柔之中未尝无刚，所以阴喻坤，坤生三男，是刚取乎柔，夫春木、夏火、秋金、冬水、季土，得时当令，原局无克制之神，其势雄壮，其性刚健，不泄则不清，不清则不秀，不秀则为顽物矣。

若以刚斩其柔，谓寡不敌众，反激其怒而更刚矣。春金、夏水、秋木、冬火、仲土，失时无气，原局无生助之神，其势柔软，其性至弱，不劫则不辟，不辟则不化，不化则为朽物矣。略以柔引其刚，谓虚不受补，反益其弱而更柔矣。是以泄者有生生之妙，克者有成就之功，引者有和悦之情，从者有变化之妙。

克、泄、引、从四字，宜详审之，不可概定，必须以无入有，向实寻虚，斯为玄妙之旨。若庚金生于七月，必要壬水，乙木生于八月，必要丁火，虽得制化之义，亦死法也。设使庚金生于七月，原局先有木火，而壬水不见，又当如何？莫非弃明现之木火，反用暗藏之壬水乎？乙木生于八月，四柱先有劫印，而丁火不现，莫非弃现在之劫印，反求无形之丁火乎？大凡得时当令，四柱无克制之神，用食神顺其气势，泄其菁英，暗处生财，为以无入有；失时休囚，原局无劫印邦身，用食神制杀，杀得制则生印，为向寻虚。宜活用，切勿执一而论也。

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

庚金生于七月，地支三申，旺之极矣，时干甲木无根，用年干壬水，泄其刚杀之气。所嫌者，月干枭神夺食。初年运走土金，刑丧早见，祖业无恒；一交辛亥，运转北方，经营得意，及壬子癸丑三十年财发十余万。其幼年未尝读书，后竟知文墨，此亦运行水地，发泄菁华之意也。

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

庚金生于七月，支类土金，旺之极矣，壬水坐戌逢戊，枭神夺尽，时透丙火，支拱寅戌，必以丙火为用。惜运走四十载土金水地，所以五旬之前，一事无成：至甲寅运克制枭神，生起丙火，及乙卯二十年，财发巨万，所谓蒲柳望秋而凋，松柏经冬而茂也。

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

乙木生于八月，木凋金锐，幸日主坐下库根，干透两丁，足以盘根制杀，祖业丰盈，芹香早采。但此造之病，不在杀旺，实在丑土；丑土之害，不特生金晦火，其害在丑未之冲也。天干木火，全赖未中一点微根，冲则被丑中金水暗伤，以致秋闱难捷。至癸巳运，全无金局，癸水克丁，遭水厄而亡。

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

乙木生于八月，财生官杀，弱之极矣。所喜者，坐下印绶引通官杀之气，更妙甲木透出，谓藤萝系甲。出身虽寒微，至亥运入泮，壬子联登甲第，及壬癸运，早遂仕路之光；丑运丁艰，甲寅克土扶身，不次升迁；乙卯仕至侍郎。此造之所喜者，亥水也，若无亥水，不过庸人耳。然亥水必要坐下，如在别支，不得生化之情，功名不过小就耳。

## 二十八、顺逆

顺逆不齐也，不可逆者，其气势而已矣。

原注：刚柔之道，可顺而不可逆。昆仑之水，可顺而不可逆也，其势已成，可顺而不可逆也；权在一人，可顺而不可逆也；二人同心，可顺而不可逆也。

任氏曰：顺逆之机，时退不悖而已矣，不可逆者，当令得势之神，宜从其意向也。故四柱有顺逆。其气自当有辨，五行有颠倒，作用各自有法，是故气有乘本势而不顾他杂者，气有借他神而可以成局者，无有从旺神而不可克制者，无有依弱资扶者，所以制杀莫如乘旺，化杀正以扶身，从杀乃依权势，留杀正尔迎官。其气有阴有有阳，阳含阳生之兆，阴含阴化之妙；其势有清有浊中清，贵之机，清中浊，贱之根。

逆来顺去富之基，顺来逆去贫之意，此即顺逆之微妙，学者当深思之。书云“去其有余补其不足”，虽是正理，然亦不究深浅之机，只是泛论耳。不积压四柱之神，不拘财、官、杀、印 、食伤之类，乘权得势局中之神，又去助其强暴。谓二人同心或日主得时很小秉令，四柱皆拱合之神，谓权在一人。只可顺其气势以引通之，则其流行而为福矣，若勉强得制，激怒其性，必罹凶咎。须详察之。

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

天干皆庚，又坐禄旺，印星当令，刚之极矣，谓权在一人。行伍出身，壬午癸未运，水盖天干地支之火，难以克金，故无害；一交甲申，西方金地及乙酉合化皆金，仕至总兵；丙运犯其旺神，死于军中。

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

庚辰日元，支逢禄旺，水本当权，又会水局，天干枯木无根，置之不论，谓金水二人同心，必须顺其金水之性。故癸亥壬运，荫庇有余；戌运制水，还喜申、酉、戌全，虽见刑丧地而无大患，辛运入泮，酉运补廪，庚运登科，申运大旺财源；一交已未，运转南方，刑妻克子，家业渐消。戊午触水之性，家业破尽而亡。

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

壬水乘权坐亥子，所谓昆仑之水，冲奔无情，丙火克绝，置之不论，遗业颇丰，乙卯甲寅，顺其流，纳其气，入学补廪，丁财并益，家道日隆。一交丙运，水火交战，刑妻克子，破耗异常；辰运蓄水无咎；丁巳运连遭回禄两次，家破身亡。

## 二十九、寒暖

天道有寒暖，发育万物，人道行之，不可过也。

原注：阴支为寒，阳支为暖；西北为寒，东南为暖；金水为寒，木火为暖，得气之寒，遇暖而发；得气之暖，逢寒而成。寒之甚，瞹之至，内有一二成象，必无好处，若五阳逢子月，则一阳这候，万物怀胎，阳乘阳位，可东可西 ；五阴逢午月，则一阴之候，万物收藏，阴乘阴位，可南可北。

任氏曰：寒暖者，生成万物之理也，不可专执西北金水为守则，东南木火为瞹。考机之所，由变上升，必变下降，收合必变开辟，然质之成，由于形之机；阳之生，必有阴之位，阳主生物，非阴无以成，形不成，亦虚生；阴主成物，非阳无以生，质不生，何由成？惟阴阳中和变化，乃能发育万物，若有一阳而无阴以成之，有一阴而无阳以生之，是谓鳏寡，无生成这意也。

如此推祥，不但阴阳配合，而寒暖亦不过矣。竟四时之序，相生而成，岂可执定子月阳生，午月阴生而论哉？本文末句“不可过也”，适中而已矣。寒虽甚，要暖有气，暖虽至，要寒有根，则能生成万物。若寒甚而瞹无气；过于暖者，反以无寒为宜也。盖寒极暖之机，暖极寒之兆也，所谓阴极则阳生，阳极则阴生，此天地自然之理也。

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

此寒金冷水，木凋土寒，若非寅时，则年月木火无根，不能作用矣，所谓寒虽甚，要暖有气也。由引论之，年得者寅也，地气上稓，木火绝处逢生，一阳解冻。然不动丙火高亦不发，妙在寅中遥中，谓之动，动则生火矣。凡四柱紧冲为克，遥冲为动，更喜运走东南，科甲出身，仕至黄堂，所谓“得气之寒，遇暖而发”，此之谓也。

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

此亦寒金冷水，土冻木凋，与前大同小异，前则有寅木，火有根，此则无寅木，火临绝，所谓寒甚而瞹无气，反以瞹为美，所以初运乙亥，北主水地，有喜无忧；甲戌暗藏丁火，为丙火之根，刑丧破耗；壬运克去丙火，入申运食廪，癸酉财业日增，辛未运转南方，丙火得地生根，破耗多端；庚午运逢寅年，木火齐来，不禄。

己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庚子

此火焰南离，重逢刽刃，暖之至矣。一点壬水，本不足以制猛烈之火，喜其坐辰，通根身库；更可爱者，年支丑土，丑乃北方湿土，能生金晦火而蓄水，所谓暖虽至而寒有根也。科甲出身，仕至封疆，微嫌运途欠畅，多于起伏也。

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

此支类南方,又生巳时，暖之至矣。天干丙癸，地支全无根气，所谓暖之至，寒无根，反以无寒为美。所以初运丙辰，叨荫庇之福；乙卯甲寅，泄水生火，家业增新；癸丑寒气通根，叹椿萱之并逝，嗟壮桂之摧残；壬子运，祝融之变，家破而亡。

## 三十、燥湿

地道有燥湿，生成品泯，人道得之，不可偏也。

原注：过于湿者，滞而无成；过于燥者，烈而有祸。水有金生，遇寒土而愈湿；火有木生，遇暖土而愈燥，皆偏枯也。如水火而成其燥者吉，木火伤官要湿也；土水而成其湿者吉，金水伤官要燥也。间有土湿而宜燥者，用土而后用火；金燥而宜湿者，用金而后用水。

任氏曰：燥湿者，水火相成之谓也，故主有主气，内不秘乎五行；局有局气，外必贯乎四柱，湿为阴气，当逢燥而成；燥为阳气，当遇湿而生。是以木生夏令，精华发泄，外有余而内实虚脱，必藉壬癸以生之，丑辰湿土以培之，则火不烈，木不枯，土不燥，水不涸，而有生成之义矣，若见未戌燥土，反助火而不能晦火，纵有水，亦不能为力也。慛金百炼，不易其色，故金生冬令，虽然泄气休囚，竟可用丙丁若见丑辰湿土，反助水而不能制水，纵有火，亦不能为力也。此地道生成之妙理也。

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

此造以俗论之，以为寒金喜火，干透两丙，独杀留清，推其木火运中，，名利双全，少右支中重重湿土，年干丙火，合辛化水，时干丙火无根，只有寒湿之气，并无生发之意，中得用水，不能用火矣。所以初运壬寅癸卯，制土卫水，衣食颇丰；天地丙午丁未二十年，妻子皆伤，家业破尽。削发为僧。

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

此造如以水势论之，此则仲冬水旺，所喜者支中重重燥土，足以去其湿气。只为相克，使子不能助壬；丁壬一合，使壬不能克丙。中运土金，入部办事，运筹挫折，境遇违心；丁未南方火旺，议叙出仕，至丙午二十年，得奇遇，仕至州牧。

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

甲午日元，支全巳午未，燥烈极矣。天干金水无根，反激火之烈，只可顺火之气也。初运木火，顺其气势，财喜频增，至癸丑，叹刑丧，遭挫折，破耗多端；壬子冲激更甚，犯人命，遭回禄，破家而亡。

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

此与前造只换辰丑二字，丑乃北方湿土，晦火蓄水，癸水通根而载丑；辰亦湿土，又是木之余气，日元足盘根；庚金虽不能生水辅用，而癸水坐下余气，竟可作用。初运木旺，帮身护用，和平迪吉；至癸丑北方水地及壬子辛亥三十年，经营得意，事业称心。

## 三十一、隐显

吉神太露，起争夺之风；凶物深藏，成养虎之患。

原注：局中所喜这神，透于天干，岁运不能不遇忌神，必至争夺，所以有暗用吉神为妙。局所忌之神，伏藏于地支者，岁运扶之冲之，则其为患不小，所以忌神明透，制化得宜者吉。

任氏曰：吉神太露，起争夺之风者，天干气专，易于劫夺故也，如财物无关锁，人人得而用，假如天为财，岁运遇庚辛，则起争夺之风，必须天干先有丙丁官星回克，方无害；如无丙丁之官，或得壬癸之食伤合化亦可，故吉神宜深藏地支者吉，凶物深藏，成养虎之患者，地支气杂，难于制化故也。

如家贼之难防，养成祸患。假如地支以寅中丙火为劫财，岁运逢申，冲申中庚金，虽能克木，终不能去其丙火，岁运遇亥子，仍生合寅木，反滋火之根苗，故凶物明透天干，易于制化。所以吉神深藏，终身之福；凶物深藏，始终为祸。总之吉神显露，通根当令者，露亦无害；凶物深藏，失时休囚者，藏亦无妨，鬼谷子曰，“阴阳之道，与日月合其明，与天地合其德，与四时合其序”，三命之理，诚本于此，若不慎思明辨，孰能得其要领乎？

庚午 己巳 戊圾 丁卯 丙寅 乙丑

丙火生于未月，火气正盛，坐下官星，被未土伤尽，只得用天干辛金。所嫌者，未为燥土，不能生金，又暗藏劫刃；年干己土，本可生金，又坐下印地，所谓“吉神显露，凶物深藏”者也。初运己巳戊辰土旺之地，财喜辐辏，事事称心；交丁卯，土金两伤，连遭回禄三次，又伤丁七人，丙寅妻子皆克，出外不知所终。

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

丁火生于孟夏，柱中劫旺逢枭，天干壬无根，置之不用。最喜丑中一点财星，深藏归库，丑为湿土，能泄火气，不但不争无争夺之风，反有生生之谊。因初交丙午丁未，所以身出寒门，书香不继；喜中运三十载西土金地，化劫生财，财发十余万。所谓“吉神深藏，终身之福”也。

## 三十二、众寡

强众而敌寡者，势在去其寡；强寡而敌众者，势在成乎众。

原注：强寡而敌众者，喜强而助强者吉；强众而敌寡者，恶敌而敌众者滞。

任氏曰：众寡之说，强弱之意也，须分日主四柱两端而论也。如以日主分众寡，如日主是火，生于寅、卯、巳、午月，官星是水，四柱无财，反有土之食伤，即使有财，财无根气，不能生官，此日主之党众，敌官星之寡，势在尽去其官，岁运宜扶众抑寡则吉。如以四柱分众寡 ，则分四柱之强弱，然又要与日主符合，弗反背为妙。假如水星是官星，休囚无气，土是伤官，当令得时，其势以去其官星，岁运亦宜制官为美。

日主是火，亦要通根得气，则能生土，或有木而克土，则日主自能化木，转转相生，所谓日主符合者也。官星是水，虽不及时，却有财生助，或财星当令，或成财局，此官星虽寡，得财星扶则强，岁运宜扶寡而抑众者吉。虽举财官而论，其余皆同此论。

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

此造重重厚土，乙木无根，伤官又旺，其势足以敌官星之寡。故初交丙寅丁卯，官星得地，刑耗多端；戊辰得际遇，捐纳出仕，及已巳二十年，土生金旺，从佐二而履琴堂。至未运破金，不禄。

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

此伤官当令 ，印星并见，官煞虽透无根，势在去官。初年运走北方，官星得势，一事无成；丙寅丁卯，生助火土，经营发财巨万；戊辰己巳，去尽官煞，一子登科，晚景峥嵘。此造戌午拱火，日时逢印，日主旺极，莫作用印而推，亦不可作去官留杀论也。

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

丙火生于九月，日主本不及时，第坐阳刃会火局，谓之强寡。年干癸进气，癸水通根余气丑土，泄其火局，庚金生助壬癸为众也。势在成乎众，故交辛酉庚申，金生水旺，遗业丰盈，其乐自如；一交己未，火土并旺，父母双亡；及戊午二十年，破败家业 ，妻子皆伤，至丙辰流落外方而亡。

## 三十三、震兑

震兑主仁义之真机，势不两立，而有相成者存。

原注：震在内，兑在外，月卯日亥或未，年丑或巳时酉是也。主之所喜者在震，以兑为敌国，必用火攻；主之所喜者在兑，以震为奸宄，备御之而已，不必尽去，不必兴兵也。兑在内，震在外，月酉日丑或巳，年未或亥时卯者是也。主之所喜者在兑，以震为游兵，易于灭而不可党震也；主之所喜者在震，以兑为内寇，难于灭而不可助兑也。

以水为就客，相间于一下，或年酉月卯日丑时亥，年甲月庚、日甲时辛之例，亦论主之所喜所忌者何如，而论攻备之法 。然金忌木，木不带火，木不伤土者，不必去木也。若木忌金，而金强者不可战，惟囚金而木茂，木终不能为金之害，反以成金之义；春木而金盛，金实足以制木之性，反以全木之仁。其月是木，年日时皆金者，不必问主之所喜所忌，而亦宜成金之性。

任氏曰：震阳也，先天之位在八白，阴固阴而阳亦阴矣；兑阴也，先天之位在四绿，阳固阳而阴亦阳矣。震为长男，雷从地起，一阳生于坤之初；兑为少女，山泽通气，故三阴生于乾之终。长男配少女，天地生成之妙用；若长女配少男，阳虽生而阴不能成矣。是故兑为万物之所悦，至哉言乎！

是以震兑虽不两立，亦有相成之义也。余细究之，震兑之理有五，攻、成、润、从、暖也。春初之木，木嫩金坚，火以攻之；仲春之木，木旺金衰，土以成之；夏令之木，木泄金燥，水以润之；秋令之木，木凋金锐，土以从之；冬令之木，木衰金寒，火以暖之。则无两立之势，而有相成仁义之势矣。若内外之说，不过衰旺相敌之意也。当泄则泄，当制则制，须观其金木之竟向，不必拘执而分内外也。

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

甲木生于立春后四日，春初木嫩，天气寒凝，日主坐申，月透庚金，丑土贴生申金，木嫩金坚，用火以攻之。喜得年于透丙，三阳开泰，万象回春，何其妙也！初运辛卯壬辰，有伤丙火，蹭蹬芸窗；癸巳运转南方，丙火禄旺，纳粟入监，运捷南宫；甲午乙未，宦海无波，申运不禄。

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

甲木生于仲春，坐禄逢刃，木旺金衰，用土以成之，方能化土生金，斩削以成真。初游幕，获利纳捐，至癸未运出仕；甲申乙酉，木无根，金得地，从佐二升知县而迁州牧。

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

甲木生于仲夏，时干丁火透出，用水以润之，然水亦赖金生，金亦赖水养；更妙支逢两辰，泄火生金蓄水，一气相生，五行俱足。是以早游泮水，科甲联登，仕至观察，一生惟丙戌运金水两伤不利，其余皆顺境。

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

甲木生于孟秋，财生杀旺，虽天干三透甲乙，而地支不载，木凋金锐，用土以从之也。格成从杀。戌运武甲出身；丁亥运生木克金，刑耗多端；戊子己丑，财生杀旺，仕至副将。

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

甲木生于仲冬，木衰金寒，用火以暖之，金亦得其制矣；况平时逢禄旺，一阳解冻，所谓“得气之寒，遇暖而发”。故寒木必得火以生之也。所以科甲联登，仕至侍郎。

上五造举甲木为例，乙木亦同此论。

## 三十四、坎离

坎离宰天地之中气，成不独成，而有相持者在。

原注：天干透壬癸，地支属离者，乃为既济，要天气下降；天干透丙丁，地支属坎者，乃为未济，要地气上升。天干皆水，地支皆火，为交媾，交媾身强则富贵；天干皆火，地支皆水，为交战，交战身弱，岂能富贵？坎外离内，谓之未济，主之所喜在离，要水竭，主之所喜在坎，则不详；离外坎内，谓之既济，主之所喜在坎，要离降，主之所喜在离，要木和。水火相见于天干，以火为主，而水盛者存；坎离相见于地支，喜坎而坎旺者昌。

夫子、午、卯、酉专气也，其相制相持之势，宜悉辨之；若四生四库之神，皆所以党助子午卯酉者，其理亦可推详。

任氏曰：坎阳也，先天位右七之数，故为阳也；离阴也，先天位左三之数，故为阴也。坎为中男，天道下济，故一阳生于北；离为中女，地道上行，故二阴生于南。离为日体，坎为月体，一润一暄，水火相济，男女媾精，万物化生矣。夫坎离为日月之正体，无消无灭，而宰天地之中气，是以不可独成，必要相持为妙也。

相持之理有五，升、降、和、解、制也。升者，天干离衰，地支坎旺，必得地支有木，则地气上升；降者，天地干坎衰，地支离旺，必得天干有金，则天气下降；和者，天干皆火，地支皆水，必须有木运以和之；解者 ，天干皆水，地支皆火，必须有金运以解之；制者，水火交战于干支，必须岁运视其强者而制之。此五者，坎离之作用如此，则无独成之势，而有相持礼智之性矣。

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

丙火生于孟冬，又逢两子，天干离衰，地支坎旺，用寅木以升之也。至壬寅，东方木地，采芹折桂；卯运出仕，一路运走东南，仕至观察。

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

壬水生于孟春，支全火局，虽年月两透比肩，皆属无根。天干坎衰，地支离旺，用庚金以降之也。惜乎运途东南，在外奔驰四十年，一无成就；至五旬外，交戊申，娶妻三，年已六旬矣。连生三子，至戌运而终。

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

此造地支，两申两子，水逢生旺，金作水论；天干四丙，地支无根，离衰坎旺，须以木运和之也。惜乎五行不顺，五十年西北金水之地，故艰难险阻，刑伤颠沛；五旬外运走壬寅，东方木地，财进业兴，及癸卯甲寅，发财数万。

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

壬午日元，生于戌月，支会火局，年支坐巳，天干皆饮，地支皆离，必须金运以解之也。初交辛酉庚申，正得成其既济，解其财杀之势，叨化日之光，丰衣足食；一交己未，刑耗异常，戊午财杀并旺，出外遇盗丧身。

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

此造水火交战于干支，火当令，水休囚，喜其无土，日和不克。初交丁未，年逢戊午，天克地冲，财杀两旺，父母双亡，流为乞丐；交申运逢际遇，己酉运发财数万，娶妻生子成家。
